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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赠自己一枚戒指(1)

当初决定要嫁人的时候,完全没想过应该有一枚订婚戒指。觉得形式的东西,没有也罢。况且再早些的年代里,戒指被认为是资产阶级那一套,很有些让人避之不及的。也不知道是否阿Q精神作怪,想着自己的玉手若戴一枚或黄或白的戒指,怕是俗不可耐的吧!

几年后婆婆一病不起,想着要留下点纪念物,便很认真地赠给每个媳妇一枚金戒指,是那种极传统的式样,一点儿花纹都没有。当时容不得半点犹豫,接过来就套在了左手的无名指上。还是怕俗,原想戴一段便取下来,不觉就习惯了,好像并不俗气,心下有几分得意:看来这戒指倒没什么俗不俗,得戴到人手上才分得出来。

那时还挺年轻,看上去真不知道婚否,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据说可表明已婚身份,旁人不轻易操闲心,自己也挺坦然,不是不想嫁也不是嫁不出去。该嫁就嫁了,岂不很好。

这戒指就一直戴下来了,时间一长,简直完全没有了感觉,似乎与生俱来似的。有一回在大道海滩边游泳,那小东西浑然不觉就慢慢朝手指尖滑去。最后的当儿不知怎么我突然感觉到了,连忙用右手往下一按,再收紧些,戒指便安然无恙了。

好几次有人劝我,把这枚戒指送回首饰店回炉一下,弄出个新款式来。我左瞧右瞧都顺眼,始终不肯找那个麻烦。再说老人家当初给我的时候,一定没想过叫我改变戒指的模样。既然如此,就戴下去吧,有时难免生出物在人非的感慨。但世上的人就是这么一代一代走过来的,个中有多少苦乐荣辱,悲欢离合,谁又说得清呢!

前不久去了一趟香港,跟几位同伴到珠宝店闲逛,鬼使神差,竟给自己买了一枚镶着颗绿宝石的戒指。款式挺大方,价钱又不贵,朋友告诉我,这枚戒指适合戴中指。也好,连同原先的那枚一块戴着,和平共处。

原先总以为戒指是要等心上人送的,像电视剧中演的那样,爱你的那个男人托起你的纤纤玉手,一边小心翼翼地往上戴戒指,一边缠缠绵绵地说些情话……可惜这样的机会我从未遇过。确实有过一回赠戒指的事,只是我和那男人半点纠葛也没有。那男人不过把戒指当纪念品,一次性买回半打,分送给朋友罢了。我是朋友之一,由他做参谋在半打中挑了一个,很自然地,末了真诚道谢。过后想想真好,这样的朋友能做得长久。

我也就不等人买戒指了,自己挑自己买又是一番情趣。满街满城都是戴戒指的男人、女人,他们各自拥有的爱却不一定跟戒指有关联,更不一定跟戒指的大小、价值成正比。

戴着自己买的戒指,心里挺踏实。

一起哭过的女友

认识安是在二十多年前,我刚上初二的时候。

班里新来了几个同学,都是因为留级,其中唯一的女孩就是安。

那时我正为转学不成而苦恼。成绩名列前茅的骄傲和因家庭出身有问题而被免去班长职务的自卑同时交织在心里。便希望换一间学校就可以像小学时那样无忧无虑。可学校不同意让我转学,这使得13岁的我很不开心,也无暇去注意新来的安。印象中她并没有一般留级生的沮丧,我们住在一间寝室,常常听到她略带沙哑的歌声和笑声。

开学不到两个月我遇到了更大的打击。那天下午刚上完第一堂课就有人十万火急地叫我,说传达室有我的电报。

电文是冷冰冰的四个字:父亡速归。我整个儿懵了:不可能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边哭边记起上星期天回家,妈妈告诉我已出差半个月的爸爸来信了,再过个把星期就返长沙……

我们学校在市郊,一天两班船一班车到长沙都已过了时间。我茫然失措不知该怎么办,安就抹着眼泪很有主意地挺身而出,带我去拦过路车。

有位司机听了安打着哭腔的叙述,又见我可怜兮兮,满脸泪痕,一挥手让我俩上了车。

安一直把我送回家,大姐姐似地千叮万嘱才离开。家中只剩下老保姆和两岁的小弟,妈妈被爸爸单位的车接走了,爸爸即将启程归家时突发急病撒手而去……

第二天一早安又来了,眼睛有点儿红肿。伴着我等到我妈妈回来,她也该搭船回学校了。妈妈流着泪对安说:晓琪在班上年纪最小,不懂事,现在又没了爸爸,你多指点她帮助她。安哭出了声,好不容易才说:伯母,你放心!从今后晓琪就是我的妹妹。

安说到做到,在学校里时时以姐姐的姿态出现,下了课有事没事都陪着我,明明听见风言风语在说:“安真傻,和宋晓琪一起哭那个起义的国民党军官父亲!”她却完全不当回事。最可爱的是她觉着当姐姐的学习不能太差,半年之内硬是把成绩提高了不少。

我习惯了接受安的关心、爱护,也习惯了她总是高高兴兴,不知忧愁。直到有一天她噙着泪花告诉我,她的妈妈心脏病又犯了。而她爸爸,一个四十年代毕业的大学生、工程师,自从打成右派后便被发落到一个小县城,要回来一趟都不容易……我像是初次相识瞪大了眼睛看着她。我突然感到了自己的肤浅和自私,羞愧的泪珠滚落了面颊。安有些慌,拉着我的手说:你别急,我妈很快会好的。

我和安的友谊就这么延续了下来。在“文革”那火药味很浓的日子里,在上山下乡那段艰苦而又迷茫的岁月中,在我俩分别为人妻为人母之后,我们始终书信来往,互通消息。

在我的朋友中,安是挺特别的一个,我们彼此间的真诚相待和思念、牵挂,始终不曾改变。最近偶尔从书上看到这么一句话,作者的名字记不住,但那句话却立即印在了脑子里:“和你一同笑过的人,你可能把他忘掉,但是和你一起哭过的人,你却永远不忘。”

家书万金

告别长沙赴海南,20多年前那个寒冷的冬夜,16岁的我怀揣着户口本,手提大皮箱,很有些勇士出征的悲壮。

我不知道大海那边的岛上有什么在等待我,也不知道此次离别后,何时才能再回到母亲的怀抱。只记得临别时母亲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多来信!”

费尽周折,我赶到落户农场部的当晚便在煤油灯下修家书一封,第二天好不容易打听得有个连队干部要去场部开会,立即千恩万谢地求他帮我把信带去投邮。

此后,我就苦苦地盼故乡来鸿。只要有人自场部归来,几十个人便不约而同一拥而上,问:“有没有信?”渴盼之切,胜过盼望情书。

就这么过了近半个月,那日终于来了第一批家书,母亲的信也在其中。我急急地抢在手里。

那是个不能随意抒情的年代。饱受错划右派之苦的妈妈自然不敢过多地流露对小女儿的牵挂,但那种浓浓的母爱依旧渗透在字里行间,我眼泪滴滴答答地打湿了信纸。自那以后,写信、读信一直是我生活中重要的事情。来自故乡的除了母亲的信,还有哥哥、同学和朋友写来的,每一封我都反复地看,常常是回信已经寄出了,来信仍放在我的枕头下,作为每晚必阅的功课。

最开心的是我调到文工团之后,定居在海口市,离故乡又近了几百公里。练完功大汗淋漓地我就往传达室跑,如果有信马上很骄傲地边走边拆边看。只要有时间,我回信是不过夜的,并且必贴航空邮票。那时节我还没尝过坐飞机的滋味,但我写的信却总是享受坐飞机的待遇。

如今有了电话,加拨一个长途区号就能把电话挂到家里,和母亲、弟弟通话,一下子把双方的距离拉近了。但那种苦苦思家、家书似金的感觉,到老也忘不了。得闲的时候,我还是愿意提起笔来,修一封家书,寄万缕乡情……

让三毛安息

向来喜欢三毛,喜欢她在作品中流露的真诚与热情,喜欢她无羁无绊的洒脱;

向来羡慕三毛,羡慕她与大自然的那份亲近,羡慕她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的生死恋情;

但我不敢喜欢三毛从小就有,以致终生来愈的自闭症,不敢羡慕三毛内心那过于脆弱、敏感的神经和无以排遣的极度孤独。

三毛走了之后我挺难过,可我觉得这件事迟早都会发生。除非她彻底改变自己,然而那是多么不容易啊!

几年过去了,人们没有忘记三毛,她的书还在,她的作品依旧有许多人喜欢。这对一个作家来说,是最大的欣慰。

可是最近突然跳出来一位马中欣先生,去追寻当年三毛的足迹,四处查访三毛当年的朋友、邻居以及荷西的家人,说要写一本《三毛真相》的书。好像三毛从来就未以她的真相示人,她的作品欺骗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其实,三毛和荷西确有其人,他们又确实结了婚,快快乐乐在北非撒哈拉和加纳利岛上过日子。这难道还不够吗?他们之间婚姻是否美满,爱情是否存在,那主要看三毛与荷西的感觉,旁人说什么都不是最要紧的。至于三毛笔下的爱情生活,即使比实际上更纯更美一些,又有什么可非议呢!她当然可以浓缩、概括,甚至来点儿艺术加工,因为没有哪个读者爱看普通夫妻的流水帐记载。而荷西的家人是否喜欢三毛,就更是次要了。别说西班牙青年荷西,就是我们这片受封建主义统治几千年的土地上,如今也很少有投父母所好而挑媳妇的人了。就算是三毛特喜欢荷西,穷追不舍,又有何不好!终于追上了,旁人自当喜之贺之。若是荷西觉得勉强,夫妻不过是姐弟之情,恐怕犯不着在沙漠中和大岛上苦熬。尤其是在三毛与荷西双双归天数年后的今日,活着的人如马先生硬要去寻找什么足迹,揭穿什么真相,实在有失宽容有失浪漫有失现代人的风度。

也许我们真正应该关注和努力的,是三毛在作品中一再袒露的开朗和快乐,是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友情和亲情,是人性美的展示与弘扬。

让三毛安息吧!亦愿我们活着的人好自珍重。

衣柜与书柜

从古至今,女人有一个衣柜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使条件所限置不起大柜,也得用木板弄成个箱子,出嫁时随着到夫家,年年月月陪伴着过日子。

书柜便似乎成了男人的专利。每逢挑灯夜读之时,女人不过起个“红袖添香”的作用,自己还得老老实实遵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规矩,守着家守着衣柜就心满意足了。

也有琴棋书画都懂的女人,却没有什么用武之地。依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多躲在闺房或后花园里抚琴吟诗。因为懂得多了,感情世界越发丰富,回到现实之中就难免比一般的女人痛苦许多。个中滋味正像宋朝著名女词人李清照在词中吟诵的那样:“怎一个愁字了得!”

如今不同了。又有衣柜又有书柜的女性到处可见。玲儿的卧室里便是半壁衣柜半壁书柜,衣柜里四季衣裳齐备,书柜中各类书籍共存。密友来了,总是被玲儿一把拉进卧室,关上门家人都不让随便进来。密友也不客气,立即拉开大衣柜,急着问:玲儿,你又买了什么新衣服?待到玲儿从衣架上取下来,就几个人轮着试穿,而且评头品足一番,把意见都讲尽了才算罢休。有时还要借走一两件做样子,好照葫芦画瓢。

接下来照例是看书柜,添了什么新书那是瞒不过的。一本本抽出来细细地翻,还要玲儿介绍内容谈读后感,然后决定是否借阅。玲儿坚持原则拿出一个本子来跟记。再三“警告”:“别把书弄坏了!看完了记得还。要不,以后别想再借。”密友们也不生气,嘻嘻哈哈地各取所需,还直夸玲儿的房间既有女人味,又有书卷味,合起来就是现代味。玲儿眯起眼笑道:“我才不上当呢!还不是图下回再来参观借阅。你们要有自己的房间,也得按这个格局来布置。”众女友自然大点其头。

玲儿结婚时将闺房的衣服和书籍都席卷一空,她说女人爱衣服也爱书。有人问她:如果让你挑选一样,你要书柜还是要衣柜?玲儿想郁不想就答:两样都要没商量!

可也有不少女人是重衣不重书的。特别是成家之后,新房里什么都有,偏不考虑书柜的地盘。靓衫一件不漏搬来了,作闺女时攒下的一堆书则不屑一顾,丢在娘家不管啦。大约觉得书那玩艺儿到底是务虚的东西,不管饱不添靓还占地方,不要也罢。其实好书实在妙不可言,可消忧愁烦闷,可解心头之恨,可去孤独惆怅,可开眼界长见识。尽管有音响有电视节目有电子游戏机,都无法代替书的作用。白纸黑字默默无言,却可以当老师做朋友长年相伴……

玲儿最近搬了新居,衣柜放在卧室里,书柜升级进了书房。这件值得骄傲的事她已经向朋友们广为宣告,并且发现每周休息两日,“常演不厌”的节目还是在衣柜和书柜前流连。为了不断充实和更新衣柜、书柜的内容,她每次上街都重点逛时装店和书店。可惜时装价格往往令她三思而后不买,但也饱了眼福。好书却常常买的,捧在怀里盖上印章安排迸书柜的时刻,玲儿总是不自觉地哼几句歌。心情之好不亚于买了一件新衣。

又有衣柜又有书柜的女人,她的快乐该是双重的。

我的打工妹朋友

红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女孩。脸色红红白白,长得结结实实。笑起来眯着眼,让人觉得没有丝毫芥蒂。

认识红是因为我应一个刊物邀请当了几期诗歌刊授班的教师。每期学生有五六十个,红是其中之一。

红的诗写得很一般,却必定在作业之外寄一封情真意切的信,除了谈谈诗呀歌呀什么的,还跟我谈她的初恋,谈她在水泥厂的工作,谈她对外面大千世界的向往。

刊授班结束了,红依然来信,说争取到广州来看我。

红说来还真来了。当她出现在我的办公室时,已经是广州郊区一家私人制衣厂的打工妹了。

那天我带着红在单位里楼上楼下地转,还不时指派点儿小活让她干。别人问我:是不是你们报社请的临工,我就“鬼鬼祟祟”地笑,然后才答:“河北来的小姑娘,我的朋友。”

我和红一见面就不觉得陌生。虽说我大她近20岁,她也不觉得拘束。制衣厂忙,难得休息一天,赶上有空了她就上我家玩。

吃饭时红活泼起来,她说像是回到家里,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红在家中姐弟中是大姐,爸妈都疼她,也通情达理由着她选择生活道路。她南下时把原来的工作丢了,母亲也只是叹了口气再没说别的,她知道母亲心疼那份来之不易的固定工作,也舍不得她孤身闯江湖。但她还是走了,一走就是两年多,至今没回过家。

红来了我便轻松些,她会找活干,连我的裙角散了线她也会马上要针线缝好。问她想不想家,她说想得要命。但她怕自己回去了再没有勇气离开,干脆呆久些挣多点钱才回家。

工厂的生活很单调无味,许多女工挤在一间房,连风扇也没有,老板说快了快了,可夏季快过完了也没见电扇的影子。红说这还是小事,最难过的是晚上。下了班没有活动安排,没有地方可去,早早地躺在床上翻几本看破了的书。邻厂男工多,常常有事没事来她们宿舍外徘徊,女孩子们也有主动跟他们谈话的,但红不肯去。有个男孩子老想和红认老乡,红偏不认:老一套!开头都是认老乡,套近乎,然后就要和你谈恋爱,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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