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醒了吗?”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但是我不说话,只是因为我懒而已。但这个声音不断地呼唤着,害得我睡觉都睡不踏实,我想拿被子蒙住自己的头不听到声音,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抬不起自己的手,只好让它不断地喊下去。“醒醒!”一个声音在我脑袋里回荡,是光之驱逐。
“别吵!”我迷迷糊糊地想着,“还早呢,干嘛那么早起床?呃,你通知安德南说我没醒吧,再让他转告给别人。”我撇了一下嘴,那个声音还在继续,还让不让人睡觉啊,真烦。
“白桦姑娘在床头喊了你两天了!”光之驱逐不耐烦地吼道,“你就不起床表表自己的心意?”那也倒是,我费力地睁开自己灌了铅似的沉重的眼皮,只看到迷迷糊糊的一片雾一般的东西,其他什么也没看到,嗯,还有白桦那惊喜而变得绯红的粉脸。
“我喜欢..唔!”我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刚刚说完前三个字,嘴唇突然一片温热。我猛地睁大眼睛,眼前是白桦迷离的双眸,她轻轻摇头,示意我什么也不要说。我想翻个白眼,但感觉在这样美好的场合做这样低俗的表情很不合适,只好请教光之驱逐:“情圣光之驱逐,请问亲吻的技巧有什么啊?我第一次啊!”
光之驱逐悠悠地回答:“如果你认为一个只有宽刃没有嘴巴的剑懂得亲吻,那么你就继续问吧。好好享受,我可不认为这适合开玩笑。”
我刚想反驳,嘴巴里立即就被白桦的舌头俘虏了。“如果我不开玩笑,我应该说些什么呢?”我一边上演电影里的激吻戏一边想,嗯,那干脆什么都不写好了。时间跳转到两分钟后,我站了起来,开始松动筋骨。虽然白桦极力反对我受了重伤后立即站起来,但奉革命前辈的名言“轻伤不下火线”,我还是觉得自己的伤没有那么严重,那伸个懒腰也不至于像她说那样后果严重吧,至少不会随随便便扭断根肋骨。
因为多次的昏迷和熬夜执行任务,我的生物钟都絮乱了,根本不知道时间,只能看太阳辨认,现在太阳刚刚从东边出来,应该是清晨。“我们不是救了一个叫做史蒂夫的人吗?”我一边尽情地伸着懒腰一边问,却没有人回答我,我回头一看,白桦已经跑了。我苦笑着摇摇头,白桦这个女孩子对我到底有多深情?连续轻声呼喝着我两天两夜毫不厌倦,果真是重情义的人啊,和其他人甚至我比起来都要好上几倍,我甚至有点惭愧,自叹不如她的深明大义。“老大!”一声激动的呼喝,我回头一看,是帝德和其他的小伙伴。“怎么样?”我微笑着扬扬手。顺便一提,这个世界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受伤轻重和受伤部位无关,也就是说,只要有足够的时间给你愈合伤口那么就算你的脑袋被砸开也没事,关键是你的血量能挨过这一击而不被一击致命。因为这个缘故,我的全身都受了伤但一条绷带都没有用,整个人看上去很正常但确确实实是受了内伤。
“我们一共六个人一条龙,向您致敬。”高迪敬了一个礼,“老大,您闯进地狱全身而退,还开启了凋零怪的刷怪笼,我们都很敬佩您。如果没有您和霍惑霍雷两位勇士,地狱可能就会蔓延到主世界,并且和人类开战。”
“慢着慢着,”我听得一头雾水,“为什么我开启了刷怪笼反而拯救了世界?这不合理啊,凋零怪不停地刷出来不是人类的灾难吗?为什么这是善举?”这时,我清清楚楚地听到光之驱逐很不屑地“哼”了一声,好像在笑我知识的肤浅。
高迪很有耐心地解释:“老大,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凋零刷怪笼的运作打破了地狱的平衡。”见我还是一副白痴的样子,他只好叹口气说:“就是说,凋零怪这货特别喜欢当老大,所以地狱只有一只,而刷怪笼运作后其他凋零怪也开始想当老大了,于是就打了起来..”“懂了!”我一拍大腿,“就是说,有个变态凋零怪不仅能用手做东西,还会红石,才把刷怪笼封印了!”
高迪和帝德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帝德走上前:“呃,其实是那位史蒂夫干的..这位叫史蒂夫的是一位冒险家,他上次下地狱时恰逢凋零请人吃饭,他也跑过去捧场,结果被人打了一顿扔了回来..那红石机关也是他做的,凋零看在机关上才没有要了史蒂夫的小命,只是叫猪人拖着他进岩浆好好地泡了一个澡..”
于是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凋零是一个残暴、野心勃勃、没有廉耻、战斗力超标、统领地狱、性取向正常的霸王。“如果说凋零统治地狱而开启了地狱门,”我牙痛似的拖着下巴歪着嘴,“那么这不就很危险?如果凋零能够自己打开地狱门,那么地狱生物统治主世界也是迟早的事情啊..”
“老大,你想太多了,”高迪打断了我,“其实是史蒂夫开启了地狱门,钻了进去后传送到地狱,后来又被赶了回来,但奄奄一息的他没有力气关闭地狱门了。猪人们可能听到这开启的地狱门的声音很好玩才跑了进来,结果地狱水母恶魂和烈焰人也跑了进来,碰巧遇上村庄,就去练习下进攻能力,结果被我们轻轻松松屠杀了几十只..”“还有,你以后不要那么拼命了,”白桦也过来凑热闹,语气中带着深深的责备,“这次你捡回了一条小命,下次可能就没那么好运了。”我微笑着点点头,眼里已经出现不怀好意的笑容:“那么,大家休息了那么多天,应该休息够了吧。该出发了!”我转身回房间里拿装备,顺势丢下一句,“谁不知道你们整天敲诈善良的村民,别把我的名声搞臭了!”
当单纯的霍氏兄弟还在思考强盗敲诈村民有没有错时,瞎子末影人安德南已经瞬移到我的房间里,幸好我心理素质强了不少,才没有吓得尿裤子。“老大,”安德南的声音声若钟,“史蒂夫申请加入我们的强盗团,请问是否批准?”“他的目的是什么?”我一边数弱效治疗药剂一边回复自己受到巨大惊吓的弱小心灵一边问。
“..他说他老是被人欺负,逢周二批斗逢周五抄家,他咽不下这口气才去地狱做死,现在听说有新的组织就跑来参加了。”
“嗯,”我把两组治疗药水放好,头还是没有回,“这支队伍也有很多人了吧,八个人一条龙,应该也得想一个像样的名字。安德南,你觉得这支队伍应该起一个什么好听的名字呢?”
“末影皇族起义军!”原本的末界之王安德南斩钉截铁地说。
“算了,问你也是白问,这旗帜一扬出去还不得被末界的人打死。”
我一边无语地想一边拉上背包的拉链,一边打开了门,“集合集合!收拾好东西的人赶紧过来集合!”听到喊声,小弟们陆陆续续地过来集合了,包括长着一张呆萌脸穿着永不改变的蓝色衬衫的史蒂夫,下巴长出黑黑得胡子茬像个大叔,但事实上他应该只有安德南所说的“20多岁”..
我开门见山地问他们起名字的事情,他们也开门见山地说出了一串串中二拗口又没有内涵的名字。史蒂夫豪迈地喊出“寻找钻石小分队”,就被我们用钻石砸晕了;白桦羞答答地说出“永不离弃”,立即被霍氏兄弟跳起来否决了;帝德考虑再三说出“泰拉麦块”,顿时被高迪我们合力揍了一顿。最后我精疲力竭地得出一个结论:想要他们想出一个像样的名字,是不可能的。
“随便起个名字算了!”我迅速地找来一张纸,随手在上边乱涂乱画了几笔,反复看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了些什么玩意。于是我拿着这张纸去问小弟们,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老大你干吗在上面洒墨水!”墨水?这个词语也不错,干脆就叫墨水兵团好了..
胡乱起了一个名字打上旗号,我们雄纠纠气昂昂地出发了,慷慨大方的我送给他们一个又一个好听的官职名字:后勤部部长(帮忙扛东西的)、斥候部队长(跑得最快在前面打探敌情的家伙,死的也最快)、外交官(打不过和别人谈判的小伙子,一个不小心就可能被对方砍了)..他们感激得痛哭流涕,一点也不客气地收下了一顶又一顶的帽子,开始执行义务与权利绝对马儿不平等的工作..
吹着口哨,马儿欢快地扬着蹄子,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除了头顶的烈日和小弟们的怨声载道。我也不理睬他们,反正我是墨水兵团团长,他们埋怨就是对社会不满、对组织不满,我随时都可以抽他们五六十棍,但老子心情好,不跟他们计较。“老大!”斥候部队长史蒂夫骑着马跑了回来,“前方发现一些很奇怪的东西!貌似是很大的三角形!”
“金字塔?”我心生疑问,按理来说,金字塔只会出现在泰拉瑞亚和现实世界,如果沙漠出现金字塔,那肯定有一些来自泰拉瑞亚的人激活了区块的更新..至于他们是谁,我想连我的小弟都心知肚明,大家也不可能不知道吧。“俗话说,看到熊的足迹,那么离熊也不远了。”我高声呐喊,“我们可能要再会那些昔日的老友了!”
再走进两三公里,刺眼的阳光下,我判定出那不是海市蜃楼,而是确确实实的金字塔,附加两个乌龟壳一样的小帐篷,一看就是商人们住的。“他们在那儿。”我撇撇嘴,“不如我们绕过去吧,又遇上这群瘟神,只能说自己倒霉。”想不到的是,一群人跳出来反对我。
帝德:“我要看望安格小姐!”
霍氏兄弟:“人家承诺的三百绿宝石还没到手,就算是瘟神也得抢上一把再走人闪边吧?”
白桦:“答应别人的事不允诺,这可不像你,不像我认识的那个重情义的老大啊!”
高迪:“虽然只和他们的老大有一面之缘,但我很有兴趣和那位老人一起接近我们的神。”
史蒂夫:“老友?听他们说这些老友可是商人啊!我可能要去买点东西,武装一下自己。”
安德南:“我觉得太阳很刺眼,我受不了了。我要去那个帐篷躲一躲。”末影龙小黑狼也叫了一声,把我吓得跳了起来。
眼看着兵团长的地位开始动摇,我随机应变,说:“昔日的老友在他乡相逢,又怎能有不见之意?你们不要拦我,我一定要见一见他,和他好好畅谈旧日的时光。”其他人纷纷点头表示赞成,称赞我深明大义,做事必有所成,蹩脚的马屁听上去很不舒服。
我无精打采地骑着马走到帐篷旁,映入耳中的是杰克逊的欢呼“嘿,朋友!”“好久不见。”我强笑着挥挥手,高迪已经扑上去和他讨论起圣经,史蒂夫则翻开他的百宝箱看看里面有什么值得买的东西,帝德则跑到安格那儿打情骂俏,安德南也如愿以偿地缩进了帐篷享受起难得的黑暗,只有末影龙体积太大而盘在金字塔旁睡起觉来,好不惬意。
等高迪祈完祷史蒂夫买完东西后,我走到杰克逊身旁,百感交集。“就一个多星期不见,你们的队伍又壮大了,还加入了非人类生物两个。”杰克逊感慨地说,拿起一杯麦酒,“为了我们的友谊,干了它。”我微笑着,“虽然很讨厌这个老家伙的瘟神运气,但是他的人品的确比我好,于是我也从背包里拿出一杯珍藏已久的麦酒,“干杯。”烈酒下肚,只觉身体一阵阵爽快,喉咙被激得辣痛。
杰克逊也老了,一口酒下肚酒劲就上来了,打了个饱嗝:“唉,物是人非啊。洛川贝已经牺牲了,我们的队伍只剩下两个女孩一个老头子,实在力不从心啊。如果你们能当我们的随从,那是再好不过了。”他凑过来神秘地笑笑,酒气扑到我的脸上,“你知道吗?那座金字塔里有大量的僵尸,但也有大量的宝藏。如果你能进去把宝藏带出来,”他做了个手势,“其中的一半就是你们的了。”
想到洛川贝生前的音容笑貌,我第一反应是:子弹要省着用了,以后再也没有人提供给我了。但一听到“宝藏”两个字,我来了兴趣,凑过去问:“宝藏?什么宝藏?”杰克逊微笑着摇摇头:“不知道,我没敢进去。”
身边,光之驱逐打趣:“如果你想找所谓的’宝藏’,你就去吧,没有人拦着你去作死!”我吸了口气,感情这家伙和我喝酒就是为了把我灌醉好办事?幸好身边还有一个“睿智”的光之驱逐,心里除了庆幸也有一丝内疚:杰克逊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只是他的运气太背了。
“去就去,”我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可不认为那儿很危险,不过,还请安格小姐和她的医疗工具在金字塔门口待命。”说罢,我一起身,宽大的紫袍迎风飘起,“不用你说,我都会去。”
看着杰克逊目瞪口呆的样子,我暗暗窃笑:我装逼的能力好像又提升了不少。
在我充分的准备下,大家都做好了准备。安德南是瞎子,不能打头阵,就在外面接应;史蒂夫只会用原版游戏里的武器,于是我让他造了一台红石大炮架在入口等僵尸出来时轰上两炮;小黑狼身形巨大,如果遭遇不测我会用霍氏兄弟的烟花打个信号,小黑狼直接一个俯冲把金字塔铲平算了。但他们都表示疑问:为啥不直接让小黑狼把金字塔铲平?
安德南解释:“人家小黑狼可是尊贵的末影龙,叫他客串拆迁户也太贬低他了,说实话我都不想执行最后一个计划,损毁他的尊严。”小弟们纷纷吐槽,说安德南太保守,这可是新社会而不是帝国主义或者资本主义,皇族统治的年代已经过去了,所谓的尊严比起人命可是一文不值,如果我们全在金字塔死光光那小黑狼就没有人保护,他也会在残酷的皇权斗争中被暗杀..不管他们怎么威逼恐吓,安德南都坚定自己的立场,怎么也不屈服。
“既然要出发了,那你们也别废话了!”我不耐烦地看着小弟们,“你们干嘛个个都肚子痛?中午吃错什么了?要不要我让光之驱逐给你们治治?”“我可不认为我会治病。”看着战战兢兢的小弟们,光之驱逐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