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之医
荧幕上光鲜亮丽的丑角卓别林在获得奥斯卡奖以后,却向外界袒露私底下的自己,患有严重的抑郁症。他说自己的微笑是肉体和精神在哭泣,荧幕上和生活里的强烈反差会在精神虚假释放后短暂地压抑,像打开了一个水电站的闸口一样,疲惫和孤单倾泻而出,一种撕裂面具的痛苦和绞痛。
他不愿承认生活或生命是场表演,因为它有声有色,因为它博得的不单单是欢笑。
从小玩到大的少年温峦抑或是恰到好处的例子。
每个男生的玩伴在伴随自己长大的过程中都被赋予“兄弟”这样一类如钢铁般硬朗的词语,而我眼里,从出生那一刻就在同一个产房,然后同一所幼稚园,同一所小学,同一所高中,再到同一所大学,甚至连宿舍从来都是上下铺的温峦却不是这副样子。
他是一盏灯,发出平铺直叙的光芒,他身子单薄,薄得似蝉翼如宣纸。
从男孩成长为男人,他这张纸被涂抹了数不清多少种的颜色,他经年岁过后,羽翼丰满,但依旧是老样子,只是我在他的温软背后看到了很久才沉淀下来的酸楚。
这是一种病,我把他归结为少男病。
我和温峦的家境并非天上地下,但他总比我会过活很多。他会收集同学们用完了的草稿纸然后一一捆绑装进书包里带回家,我买了新的自行车,他会羡慕,但却从未向父母提出过也要一辆的要求,那些年开始流行随身听,他没有更新设备,我好心借给他,但他却从来都是委婉拒绝。
而我又是这般地黏着他,我在他的眼睛里看不到谄媚,看不到聒噪。
这周他回家奔丧,床空荡荡的,我在他的上铺,看着他整齐的豆腐状的被子心里却冒出些惨白的念头。
这些年,他的年华在我的角度来看,就是这般惨淡,没有激情但却也不索然无味地流淌着。
我脑子里常记得是他从小到大那股不服输的劲,比如,小学有个什么诗歌朗诵比赛,他总是会把朗诵稿倒背如流,每天训练也总是最大声最出情,但他的嗓子有个毛病,就是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不能喝热水,这点我是怎么知道的,正式比赛的前一晚他喝了开水,第二天嗓子就干哑得冒不出声来,他惋惜后悔,我只好给他听我刚换代的随身听聊以安慰。
成绩优秀仿佛自然属于这样努力不服输的少年,我不愿意拿他和任何人做比较,但他却自己暗地里和一切人较劲。
一次简单的体育立定跳远测试,试跳的机会已经用完,他也要拉着老师重新跳,一定要自己是男生中跳得最远的;考试永远是第一名,从来和第二名有着悬殊的差距,但却不爱显露;给别人讲题,一定要搞得人家对这一类问题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才肯打住;学生会竞选,被揉搓得像旧床单的演讲稿被他修改了不下一百遍。
这种韧劲似乎自始至终跟着他到所存在的任何地方,他喜欢徐志摩,喜欢那首《再别康桥》,于是他每谈一次恋爱,就一定要给女朋友动情地朗诵遍这首诗。
这种韧劲在他的骨子里安营扎寨,不能说是倔强因为他也懂得变通,但也不能叫作灵活因为他固执起来让人无奈。
他很想冲但又有那么多的东西束缚着他。
比如家境,比如世俗,比如我。
我从未去过他家,也从未知道我所说的我俩的家境并非差别悬殊原来仅仅是指我俩住在同一个社区,拥有同样型号的一间屋子,但他的家与其说有一个还算精致的外壳,其实很难想象这样的外壳究竟包裹了一个怎么样的世界。听别人说,他的家里没有电视,只有一个简陋的冰箱,夏天靠一个老旧风扇驱走燥热,每天只吃青菜,没有细粮。但一个沉稳的少年也如是堆砌了起来,于是我也不愿意提这些拮据困扰住了他些什么。
我们所在的土地,靠着地底下埋藏的石油富裕了一代又一代人,但人们的思想观念并未因此而前卫多少,官仕子弟子承父业,商人子弟不谋其他,普通人家一辈子与石油打交道,做一辈子石油工人便是岁月安好。而这些所谓世俗观念则与他的梦想劈开了巨大的口子,他不想做一辈子守护磕头机的凡夫俗子,但那文艺梦确确实实又与现实太遥远。
我一直不想说为什么说我成为了捆绑他的枷锁,因为这个老旧故事每天都会在我的梦里逼迫着我重温。
我厌恶我憎恨,但无论如何,我跨过了他的梦想。
我们都是郁郁葱葱的少年,都被一种叫作男性激素的东西滋养着,于是我们都曾患过同样一种的少男病。
你要问我这病的内涵是什么,我也答不上来,我们的骨头被岁月打磨得平滑但却脆弱,我们的血管被人生的欢笑苦悲拓宽,但我们却还是我们,该轻薄的轻薄,该厚实的厚实。
温峦的父亲因为暴力进了监狱,于是从小学二年级开始温峦和母亲相依为命,后来母亲下岗开始干个体,拮据的生活勾勒出他坚硬不摧的人生信条,母亲终日的叹息刻画出他少言少笑的性子,我忘记了我是以怎样的方式融入了他冰凉的生活,我们的父母曾是同一个厂子的工人,大概是私交甚好,便遗传了彼此父母之间的那种亲切感。
他从不在人面前露怯,从不因为自己的贫苦而埋怨,他总是给我一种与生活默默博弈的形象,我与他每日共同上学放学,行走的平常在我们之间衍生出一种叫作默契的东西。就比如每天经过他母亲的包子铺,阿姨会给我俩递上同样的早餐包子豆浆。就比如每天放学,我会陪着他一起去邻近的菜市场,看着他娴熟地砍价挑选,然后买好他与母亲这几日的吃食。
我不看低他,相反是由衷地欣赏。我的父母常邀请他去家中做客,他客套言行得体,对于我家的一切事物从未表现出艳羡或是嫉妒,他像是一个修行者,默默地品观世间百态。
我愿意把他比作竹子,清朗如濯濯甘泉,吸引着我跟行。
再后来,他的信仰变成了我的信仰,他的梦想变成了我的梦想,我愿意学他说话做事,学他学习乐理知识,学习他淡定的处世之道,学习他不因物喜不因己悲的豁达。
他说他想去学音乐,我说我陪你。
他流露出的是惊喜和满足,因为从未有一个人如此支持他。
高中很巧妙的又是同班,我们同在镇上一所中流学校,他一如既往的优秀,我卡着他的步子也慢慢成熟。
我与他冒出了兀青的胡须,声音变得粗粝,骨节渐渐突出挺拔,仿佛经过青春期的这场大雨,一夜之间都变成了真正的男人。成人礼,我带着他去了一家KTV庆祝,他第一次喝啤酒,我灌得他想吐,就我俩在黑暗的房间里,他始终演唱同一首曲子,后来他说这首歌他练习了一个星期,就是如此微不足道的仪式他也要用心排练。
生长在体内的病原体随着年龄渐渐扩散,它们游走在我们身体的每一处,它们时而温和时而粗暴,但我们却又像宿主那般的容忍,我们任其肆意地摇曳,这种战栗的感觉让我们酥麻,让我们难过。
这就是少男病的临床征兆,我们无法捕捉无法拿到显微镜底下仔细观察的表演。
就像这岁月的水晶球,在我和温峦的毛孔里一个一个地肿胀、丰满、爆裂。
唯一一个可以进市里艺术院校进修的名额给了我们学校,这时候我和温峦的梦头一次被我们从尘封的抽屉里托出。
全校的艺术生都在竞争这一个异常珍贵的名额,我们也不例外,通过了理论考试后都在紧张地准备专业考试。
因为共同迷恋快速乐队,我俩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乐队的一首吉他弹唱。
排练的时候我俩会在一起,去学校破旧的舞蹈房,我俩抱着吉他对着空旷的天花板一起唱,那个时候觉得我俩是如此的相像,虽非孪生但也有不得不值得惊诧的默契。
但我清楚地明白,他肯定比我要强。
我说过了,我的梦想紧紧跟随着温峦,他的方向始终带领着我,我从没有觉得自己是个缺少主见的人,因为我觉得我所跟随的,是光明的未来。
温峦和我是理论考试的前两名,名额给我俩中的一个。
知道成绩后的他每天疯狂训练,我偶尔偷懒借口忘拿了琴谱一个人在教室睡大觉。
“登堂入室”用来形容温峦这个无师自通的家伙再好不过,天赋异禀,我常常这样赞美他。可事实上,我活生生地毁灭了他的未来,或者说是我自己的未来,那个有光的未来。
临考的前一天晚上,我发疯了一般的紧张,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因为我给下午训练完的温峦送去了我母亲煲的热汤,对着舞蹈房满头大汗的温峦,我执意要他喝掉我母亲煲的热汤,他没有拒绝,一饮而尽。
如我所想,他第二天专业考试的时候嗓子垮了,我看着他从考场里失落地走出来,给了他一瓶水加一个拥抱,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拍了拍我的后背。
这个名额属于我了。
我患上了少男病,我的病态毁灭了我的少年。
但也是他,尝试着治愈我。
临行的前一个星期,我撕了志愿书,选择和温峦去另外一所学校。
我只是告诉他我想弥补他,他没有骂我傻,只是安静地点头。
他说,这样我们大概就是要做一辈子的工人了,一辈子与石油为活了。
之后的喜悦,竟是我们默契地分到了同一间宿舍而且是上下铺。
再后来的后来,他的母亲患上了乳腺癌,我管我父母借了些钱塞给了温峦。
而如今,就在昨天傍晚,他突然接到电话,他的母亲离开了这个世界。
第二日我伴着梦醒来,梦里是那次放学,我和他去菜市场,他第一次买了一条鱼,他说要给他母亲庆祝一下,自己拿到了奖学金。
醒来的时候,他的床已空,带走了些换洗衣服和日用品,可能真的要走一些时日。
我凝视着他米白的床单就这样注视了一个上午,现在的我觉得自己像是个病人,日久成痨的病人。
其实,大多的时间,我都在肯定,我患上了这种难以治愈的疾病,自私、乏味、疲惫、贪婪、盲目,都只是形容这场灾难的几个形容词。
它们像是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五味杂陈,它们在体内渐渐发酵,没有停息的游荡,带来有苦涩有滚烫的哀伤。
而我把温峦当作唯一可以治愈我的人,因为一种特殊的默契和相伴,我把这种跟从内化成了一种含糊不清的共生共存。
可笑的是,他非医者,何来医愈。
最后想到的是快速乐队的一首歌——《痊愈》:
我们并未受伤但我们却那么空荡黑漆漆的毒药填饱我们的渴望可笑的贪婪的徒然的迷惘我们痛在骨里但我们却假装笑得健康冷重重的伪装涂满我们的狂妄肆意的钝重的惨淡的虚无可是我们还有时光快乐鸟极乐鸟都有这片沃土去热忱就像我们在灰色中踮脚成长。
小镇
关于小镇,大脑里几乎一片空白。我努力回想出的也只是一些片段,像是一块吸了水的棉布衬衫,总是想着挤干,尽管有着棉布的舒适,可是黏在身上的感觉沉沉的并不舒服。那些片段黏在后背我够不着的地方,在每一个春风细吹的日子,向下延伸,勾勒出小镇的概貌,甚至到后来拓展成一片图腾。可惜我看不到,我只能用敏感的神经末梢捕捉它带来的每一个痛点。因为我知道,也许某一天,我会沿着这些痛点,乘着记忆中的旧式公交,在困意无限的颠簸中,到达我的小镇。头顶,万丈青阳。
小镇处于这座城市的边陲地带,四周有着广袤的土地以及镶嵌在其中的一座座村庄和一条条带状的河流。我不知道我的小镇属于南方还是北方,因为它就处在地理学上的南北分界线上。后来,我去了周庄,那个典型的南方水乡,有着连绵的烟雨,悠长的小巷,长着苔藓的青石板,青灰的瓦墙,我想起了我的小镇,想起了流经小镇的那条河,每天晨光熹微的时候,有收鱼笼的老人被阳光一点点包裹,河的两边是一排排青砖砌成的房子,每年夏天连绵的降水,使得河水上涨,漫到离墙角还有一米高的地方,然后随着日光的迁徙,慢慢地退去,留下一摊水印,在青砖的表面渐渐隐去。可在每个暴雨侵袭的夜晚过后,砖的表面附着一层薄薄的青苔。
也许,自砖迎来了它的第一场雨过后,雨的记忆就未曾消失,它只是静静地安放在每一处纹理中,然后等待下一场雨或者下一个夏天的到来,让记忆全部抽芽,把生命长成一片墨绿。
我没有去过北方,但从电视上看到北方有着广袤的原野,一望无际的农田,雨很少河流也很少。因此我固执地认为小镇是属于南方的,可是有一天我在地理课上听到老师讲家乡地理时,清晰地听到她说,我们这一带是属于北方的。我想到了小镇,心中的南方小镇被划为了北方,我的落寞被日光拉长。
那一天,我回到了小镇,坐在屋前,对着门前流经的小河发呆。我用力地丢弃着手中的石子,夕阳碎了,接着慢慢地恢复原状,最终沉入了河流的深处,天空掠过一两只鸟儿,啼叫着小镇在暮色中的安眠。等到暮色散尽,河的两岸亮起橘黄色的灯时,我突然明白,小镇不属于南方和北方,它是属于我的,它是我的小镇。 如同在暮色中沉睡,成长的孩子,我的小镇有着最柔软的怀抱与最轻软的气息。
小镇中的绝大多数人是农民,他们对土地有着天生的热爱。每天清晨,踩着晨光,扛着锄头,向着自家的田埂上走去,破旧的草帽挂在锄头的另一端,晃荡着日光的倾泻,每一丝皱纹舒展成最惬意的弧度,然后等着太阳东升西落,收获一天的富足。也有少部分不是农民,多是在外打工,下海发了家的,每天等着太阳升起,从被窝里钻出来,散着头发,穿着睡衣,趿拉着拖鞋,在河边涮着昨晚未打理的碗筷。
太阳好的时候,小镇中的老人会从自家挪出一张小凳,坐在墙根,半眯着眼,兴致好的话会将过去的往事拿出来晒一晒,看着村前那棵古树,一季一季地掉大把叶子,然后眯上眼,吸一口烟,数着自己所剩的日子,咧开嘴笑笑,露出一口黄牙,端坐在晨光袅绕的烟雾里。
村前的那棵古树是一棵有着几百年的白果树,我不清楚它到底有几百岁了,也没有人能够清楚。外婆告诉我,在她小的时候树就差不多这么高了,几十年过去了,还是老样子。我看着那棵古树在风中孤独地伫立,叶子是枯萎的草黄,几只白头翁在枝干上打理着羽毛,然后离去,阳光斜射过来,抖碎了一地光影。
我和我的外婆住在小镇上,临水的一间房,周围是外婆小小的菜园,房间内墙上挂着一本日历和外公的一张黑照片,外婆每次吃饭都会摆出三双碗筷,我知道,那是我和外婆以及外公的。外公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在一个暴雨的晚上冒雨撑船想赶回家和我们一起吃饭,但是不小心掉到河里,随着他的船,一起漂向了远方。
外婆哭了三天,从此再也没哭过,只是每天傍晚,暮色四合时,她就会坐在屋前,望着不远处那条波光粼粼的小河出神。风把门前的小草吹得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只是外婆的头发却被吹得一年比一年白,一年比一年乱。等家家户户生着炊烟,小镇的农人归家时,外婆就会冲着远处和小朋友玩耍的我,叫我回家,我跟在外婆后面,看着她日渐佝偻的背影,不禁加快脚步,牵着外婆的手,走向暮色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