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金军大帐
南宋,郾城。
秋风萧萧,秋日的寒意已浸透了整个小城。在这中原之地,七月的秋寒虽还不能滴水成冰,却也卷的落叶四散飘飞。
经历了多年的战乱,已使得郾城这个宋金拉锯之地变得破败不堪,昔日足有两丈高的城墙已是伤痕累累,东南两面城墙甚至变得连女墙都不如了。然而与这城墙的破败大大不相符的是,城墙之上一队队往来劳碌的宋兵修葺城墙时火热的干劲。城中百姓也自发的组织起来,为子弟兵们运砖运泥,送水送饭。
“孩他爹啊,我刚才给南墙上的军爷们送饭去,他们不要,这不,我又给你送来了。快快快,叫上几个孩子,还有隔壁的王老弟,都别干了,先吃饭。”一个泼辣的妇人在西城墙上呼喝着他的丈夫和几个刚刚成年的儿子。
“去去去,妇道人家的懂什么,南墙上的是谁啊,那是岳家军,岳飞岳大帅的子弟。没听老张头说吗,人家岳家军有规定,叫‘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能要你的窝头吗?还有,以后跟岳家军的兄弟们不能叫军爷,那里都是咱的子弟啊,要叫兄弟。”
刚才被妇人称作王老弟的壮年男子也凑了过来,插话道:“刘大哥说的是啊,要说这岳家军,可真是咱的老百姓的亲子弟啊,这郾城,都让金狗子占了多少年啦,还不是岳家军把咱救了出来,可怜我那老娘啊,就为了藏着我不被金狗子抓去做奴隶,就被他们给活活用马踩死了……”说道这,这个堂堂的七尺汉子眼中已是噙着泪水。
“哎,要说这金狗子,真他妈的猪狗不如啊,这些年下来,他们造了多少孽啊!”姓刘的男人叹息道。
“刘大哥,我想好了,我准备去参加岳家军,我的老娘也没了,我也没什么牵挂了,以后就希望能在战场上多少几个金狗子,为我娘报仇!”大汉擦干了眼泪,豪迈的说道。
“恩,要不是我还得种地养活老婆孩子,我也随老弟你一去去投岳家军了,不过,我让我的大儿子和你一起去,他明年也十六了,该去闯闯了。”男子说着,朝着城下叫着自己的儿子“大牛,上来,爹有话和你说。”
而此刻的城中茶馆,正经历着几年来最热闹的一天,城中的文人墨客,行商小贩都聚集于此,倾吐着金人占领时不敢说出的话。
“宋兄啊,我听说金人刚刚来的时候,知道你曾中过进士,非要抓你去做官,这几年你都躲到那里去了?”
“唉,都是这点薄名闹的,想我堂堂大宋进士,怎可为金狗的马前小卒?我这几年一直躲在城外黄村,用的是幼年时的乳名。”说话的,便是姓宋的文人,只见他一身玄黑长袍,谈吐间多有儒家之风。
“对了,宋兄,我听说这次来的岳家军,可是岳飞元帅的部下,不知道这次他们能驻多久,要是跟前两年的张家军一样,金军打来又跑了,倒霉的,可还是咱们这些人啊。”
“跑?哼哼,我只听说金军见了岳元帅跑,还没听说岳元帅见了金军跑呢。当今世上,我佩服的只有两个人,这第一就是岳飞岳大帅,第二的,是那韩世忠韩大帅。”宋姓男子边说,变又叹了叹气,“只可惜当今朝廷中奸人当道,唉……”
“宋兄,慎言啊……”
……
相比于郾城的欢乐,位于颍昌的宋金战场前线,二十万将士摩拳擦掌,大战可谓一触即发!
金军中军大营中,笼罩着一种悲观的情绪,要知道,这是自完颜阿骨打扛起“金”这面大旗之后从未有过的事情。自三十年前完颜阿骨打开始“力农积谷,练兵牧马”,统一女真诸部,欲与大辽一决雌雄至今,女真骑兵随完颜一族取海宁占江州,攻克黄龙府,护步答冈以少胜多,取燕京,灭大辽。而后东征西讨,伐南宋,抑西辽,制蒙古诸部。三十年来强悍的女真铁骑可谓未尝败绩,也正是女真铁骑的利刀快马,奠定了金国中原霸主的地位。
而今天坐在中军大帐主位上的,就是当年曾随完颜阿骨打东征西讨,建立不世功勋的阿骨打四子,完颜宗弼。而他,也有一个让辽人宋人蒙古人闻之战栗的名字:兀术!
“报,狼主,岳家军中军已进驻颍昌,其前锋岳云的背嵬军以据我大营不足六十里!”
“报,狼主,撒奇将军与岳云遭遇,我军不敌,撒奇将军战死。”
“报,……”
一条接一条的坏消息传进中军大帐,让兀术的脸色更加的阴沉了,帐中诸将都是低垂着头,这些平日里刀头舔血的汉子们此刻连大气也不敢出一声。自从郾城大败以来,本是骄傲不堪的金军接连受挫,兵将越打越少,城池接连失手,先帝打下的疆土正在他们的手中丧失,这时,自是谁都不敢去触兀术的霉头。要知道,就在昨天,就在这个大帐里,一位千夫长因说了句搬兵回朝,就被兀术砍了脑袋。
“好啊,好个撒奇,我正准备升他做万夫长呢,这倒好,他倒是体谅本王,给我省了这道册封了!”阴沉着脸的兀术不知是在嘲笑倒霉的撒奇,还是在嘲笑着自己。帐中的诸将也无人敢接兀术的话头,都等着兀术继续说下去。
“你们平日里一个个不都说自己的战无不胜嘛?现在怎么都他娘的老实了,怕了?啊?想我堂堂大金的精锐铁骑,竟然敌不过腐宋的那些屠户民夫?我大金的威严何在?我大金的勇士何在?”兀术不愧为金朝数一数二名将,他深知对付手下的这帮莽夫将领,激将,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果然,兀术的激将起到了作用,一个长的粗蛮豪放的黑面将军站了起来,只见这位将军身高足有八尺,膀大腰圆,腰挎三尺斩马刀,刀锋上数不清的缺口,似乎为人诠释着敌人骨头的硬度。这就是兀术手下有名的悍将,卤胡。
对他,帐中的所有人都是又爱又恨,包括主帅兀术,这个卤胡,生性勇猛好战,自幼勇力过人,他身上穿着的熊皮袍子,就是其在十四岁那年独自一人进山猎熊所得,而自其参军以来,身经大小数百战,杀敌无数,一身刀剑伤不禁让看到的人感叹人类的生命力之顽强。但卤胡虽是勇武,缺毫无头脑,每每战场之上杀起人来就犯狂,不再听从号令,所以,卤胡虽然杀敌无数,但是到现在,也只是一个千夫长。
“狼主你别说了,我都没脸听下去了,我愿率部出战!”
不出兀术的预料,果真是这个莽汉先打了头炮,兀术也正想借卤胡的勇猛去会会岳云的背嵬军。
“好好,那卤胡你就率部出战,本王再给你三千铁骑,祝你一臂之力。你若能击败岳云,本王升你做万夫长,你若能把岳云的脑袋给本王带回来,本王升你做大将军。”
“我可不求什么升官发财,只要狼主让我杀人就行了。”
听了这话,兀术的心情少有的愉悦起来,笑骂道:“哈哈哈,这个莽汉!”
帐中的诸将见兀术高兴起来了,也终于敢长出了一口气,个个都想着今天看来是不会倒霉了,这时,总该说些什么以显得自己存在了不是,可是都说些什么呢,说怕是卤胡敌不过岳云?那是在用生命做赌注赌兀术够不够大度。说愿意和卤胡一起出战?那就是在拿自己的脖子考验岳家军的马刀是不是假冒伪劣商品了。既然这些都不能说,就只能请出看家本领来了。
“哈哈,有狼主坐镇中军,卤胡兄弟定将旗开得胜。”这位千夫长貌似忘了刚才的倒霉鬼撒奇死的时候兀术也是在坐镇中军了。
“卤胡兄弟乃我大金第二猛将,怕是岳飞父子一起上也抵不住你的三尺马刀啊,要我说,卤胡兄弟只用三招,定能斩了那岳云小子。”这位仁兄本想说卤胡是第一猛将呢,突然间想到了上面坐着的兀术,话到嘴边才改为第二,现在,正偷偷擦冷汗呢。
“有狼主的英明神武,有我大金勇士的利刀快马,我十万铁骑定能大破岳飞于颍昌,进而直捣临安(今杭州,南宋都城),再擒下腐宋的第三位皇帝。”这个,就开始吹得没边了。
“……”
“……”
“狼主英明!”
……
再往下,就拍马屁拍的有点惨不忍睹了。
注:一,本文所用时间,都是农历制时间,所以本章开头所说的七月是农历七月,已经是秋天了。
二,按照金国军制,其官阶应为:忒母(万户)、萌眼(千户)、毛毛可(百人长)、蒲里偃(牌子头)。为方便读者,我就直接给翻译过来了。再说下本书中对金国军衔的设定吧,自下而上应该是:牌子头,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大将军,元帅(千夫长以上都可称为将军)。再往上,就是金国的各种亲王以及皇亲国戚了,不作统一称呼了。如此设定,是为了方便读者理解,与历史有出入的地方的,请各位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