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兀术的大营中还在互相吹捧之际,金军大营南六十里外的一处小山坡上,岳云和他所率领的背嵬军刚刚歼灭了金军撒奇的千人侦查轻骑兵,一千多敌人只在岳云的授意下放走了几个残兵,好让他们回去报丧。
说起背嵬军,天下无人不竖起大拇指。岳家军堪称南宋的诸军之魂,而这只背嵬军,则是岳家军的军中之魂。据《云麓漫钞》记载:“韩、岳兵尤精,常时于军中角其勇健者,别置亲随军,谓之背嵬,一入背嵬,诸军统制而下,与之亢礼,犒赏异常,勇健无比,凡有坚敌,遣背嵬军,无有不破者。”
至于背嵬军名字的由来,也是众说纷纭:一说嵬本指酒瓶,将帅的酒瓶必亲信拿,故喻为亲信。一说是皮牌。还有一说是大将帐前的骁勇人。而岳飞的这只背嵬军,则是取了骁勇善战之意。
岳家军的背嵬军共有兵将一万五千人万,其中八千骑兵,七千步军。均是取各军强壮之士组成,入背嵬后须接受更加严格的训练,以致背嵬之士个个弓马娴熟,能征善战。军中能者云集,无人不拥有一技之长,力大者可负千斤巨石,善射者可百步穿杨,能奔着可日行千里。而背嵬军的装备和军阶配置也不同于其他各军。
背嵬军的骑兵下设十六营,每营为五百人,首领称营长,营下设旗,每旗五十人。作战时由旗长用战旗指挥,平举战旗意味原地待命,高举则为以箭攻击,战旗前伸则为随我冲锋,背嵬骑兵接到旗语后,皆高呼口令,以壮士气。
背嵬骑兵的装备为一人双马,一马为蒙古马,长于耐性,一马为辽东马,善于冲刺。骑兵配马枪,马刀,马弓,箭两壶,人穿双层牛皮硬甲,马不着甲。
背嵬步军为七千人,下设七营,每营千人,其中刀盾营有二,长枪营有二,弓弩营有三。营下设旗,每旗百人。亦以战旗号令士兵。
刀盾营中每人配大小双盾,大盾称橹,为遮挡弓箭之用,小盾称手铠,为冲锋之用,每人配全身锁子甲一套,短刀(长约两尺),短剑(就是现在的匕首)各一把。
长枪营中每人配长枪,钩挠枪,短剑各一把,身着半身锁子甲。
弓弩营中每人配长短弓各一,短刀一把,身着单层牛皮软铠,另每旗配脚踏弩十具。
岳云此次带来的,是作为岳家军全军先锋的三千背嵬骑兵,这三千壮士无一不是百里挑一的精兵强将,无一不是九死一生的沙场精英。在前些日子的郾城大捷中,正是这只三千人的骑兵,给了兀术十万大军最致命的一击,导致金军的崩溃。
而此刻,岳云正在思考着下一步的行动计划,一个看起来还略显青涩的年轻人凑了过来,“少,少帅,俺,俺刚才杀了个金兵,从他脖子上发现了这个,那个,那个俺不知道是啥,问俺们旗长,他说让俺来问你,说你见了肯定高兴。”说着,这个年轻的士兵从怀里拿出了一串麻绳编成的项链,上面挂着三颗木头雕刻出的狼头,狼头栩栩如生,好像要活过来噬人一般。
岳云见到此物,不由得吃了一惊,“带这个项链的人,是你杀的吗?”
“是俺啊,刚才开打时候,他碰到俺了,他没俺劲大,让俺一刀给劈下马,用马蹬死了。”
听到这里,岳云不禁又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个年轻人。岳云看到这个狼头项链,就知道了死的是金军这支队伍的首领,一个千夫长,虽然不知道这个千夫长叫什么,但金国军队都是以武力为尊,能做到千夫长,必然武艺不弱。自然,这个杀掉了金人千夫长的年青人,肯定是个勇力超群的新兵吧。
“这个啊,是金人戴在身上表示官职用的,一个狼头的是牌子头,两个的是百夫长,三个是千夫长,你杀了一个千夫长,去,找你们旗长让他给你记功去!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然而说到这里,这个年轻的士兵突然朝南面跪了下去,长啸到:“爹,娘,阿翠,俺杀了金狗的一个千夫长,俺给你们报仇了,俺给你们报仇了。”
这个场面多么的熟悉啊,岳云看着这个年轻人,想起了几个月来在收复的失地上见到听到的一幕幕惨剧,一个个家庭在金人的铁蹄下支离破碎。多少少年青壮被他们抓去做牛做马,多少妙龄少女被他们掠去以供玩乐。
就在郾城大捷的第三天,岳云在追击金兵的路上,路过了一个名叫跑马庄的小村,然而背嵬军到达时,金军溃兵已经洗劫了这里。当岳云进村时看到被绑在树上活活烧焦的老人,看到被扒光衣服,侮辱完还遭虐杀的女人,看到被装在麻袋里踏成肉酱的孩子,岳云的眼睛都在流血。正是那一日,岳云率背嵬军追击了三百里,一路斩获金狗头颅七千余级。此刻,看着这个年轻人,岳云也不禁默默的攥紧了拳头。
良久,跪在地上的士兵才擦干了眼泪,又面向南方磕了三个响头,才站起来对岳云说到:“少帅,俺错了,刚才不应该再你面前这样的,可是俺控制不住,俺的爹娘和妹妹都让金人杀了,俺当兵就是为了给他们报仇的。俺叫赵大。”
“去吧,把这串项链也带走,等以后打完仗了,去吧这串项链送到你父母的坟前,去告诉他们,金狗已经都让我们赶跑了。”
看着赵大离开的背影,岳云又突然叫住了他“赵大,以后你别叫赵大了,我帮你起个响亮的名字,叫赵破虏吧。”
等这个年青人走了以后,岳云召集了各营的营长,就在这还未打扫完的战场上,讨论起了背嵬军下一步当往哪走。
个个营长都注视着岳云,看着他们的少帅。对岳云,他们充满了尊敬与崇拜。
岳云,字应祥,号会卿。十二岁时岳云就已从军,被岳飞安排在了背嵬军统领张宪的手下,从一个小卒做起。他旦夕勤学苦练,可谓文武双全,大有乃父之风。
到绍兴四年,十六岁的岳云随父出征,去收复被金人占领的随州、邓州等地。在这次战斗中,岳云手持铁锥枪,冲锋在前,勇不可挡,第一个登上久攻不克的随州城,后又随军北征,收复了邓州。从此军中皆称他为“赢官人”(官人为宋代对男子的尊称,“赢”此指常胜不败的意思)
绍兴七年,金兀术率军南侵,以本族精锐在郾城与岳家军大战。岳云身先士卒,率背嵬军骑兵冲撞敌阵,挫敌锐气,又反复冲杀,为这场重要的主力决战获胜立下大功(此战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大规模骑兵“遭遇”战,更是少有的平原野战中,农耕民族步骑混同击败数量优势的游牧民族骑兵精锐的战例)。
岳云虽然是岳飞的儿子,可是在军中,岳飞对他从来没有半点的照顾,甚至比对待普通士兵还要严格许多。
记得有一次,从军不久岳云与将士一起骑马进行爬山练习,不小心马失前蹄摔倒在地。父亲岳飞见了大怒,并指责岳云说:“这全是平日练习不认真造成的,如果是在战场上,岂不误了国家大事?”当即下令将他推出去斩首。众将士急忙求情,念其年幼,岳飞最后还是下令将岳云打了100军棍。受了这一百军棍的岳云事后对父亲也没有半点埋怨,反倒是在棍伤未愈的时候,就爬上马背又开始了更刻苦的训练。此事过后,岳家军将士对岳家父子更是敬佩了,军中也流传起了岳飞“爱兵如子,待子严于待兵”的说法。
作为统帅的岳云,武艺高强,深通军略,而且战功卓著,荣誉等身,可他对待士兵时就如同岳大帅一样,从来没有半点的歧视,半点的架子。和他在一起的士兵都能把他当成最亲密的战友,而和他在一起的下属,也能把他当成最可敬的将领。
在岳云的军中,他会对每一个士兵关怀备至,每日与士兵同灶而食,同床而眠,他也会对训练中偷懒的人严加处罚,绝不讲情面。这就是他的人格魅力,是他得到众将士拥戴的原因。
岳云并未注意到手下们尊敬的目光,而是回想起出征前父亲的交代,想着父亲安排的任三项任务,岳云就觉得自己肩膀上的担子还很重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