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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078 小子,我对你很感兴趣(上)】

就在这时,那条虚掩的门突然慢慢地打开了,然后凌风就看到了一个二十七八的年轻人从房间里走了出来。那个年轻人有着一头红色的长发,细长且清秀的眉毛下是一双迷人的电眼,他有着一张精致的脸,但那张脸上却带着那么一丝邪气。

那个年轻人穿着一身淡墨色的长袍,他的肩膀上站着一只可爱的猫头鹰,那是他的冥兽。当看到凌风的时候,那个年轻人并没有任何的意外,而是对凌风微笑的点了点头,也算是打了个招呼。

出于礼貌,凌风自然也对那年轻人点了点头,他并没有说话,只是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那个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也没有对凌风说什么,只是抬起右手,然后将一根食指放在嘴前轻轻地吹了一下。很显然,他的意思是让凌风不要乱说话。而他也并没有等待凌风的回应,就转身轻轻地将房门重新给关上了,然后转身朝凌风的那个方向走去。

他并没有对凌风有任何的想法,而只是很随意的在凌风的身边走过,然后朝着这所妓院的楼上走去。很显然,他要离开这里。而在他经过凌风的身边之时,凌风发现他比自己矮了半个头。

凌风并没有去好奇那个房间之中到底是怎样的场景,也并不打算推开门去看。尽管他很清楚,只有自己轻轻一推房门就会打开,毕竟那房门根本没有上锁。而此时,他只是转身朝自己的房间走去,进入房间后重新将房门关上。

当再次躺到床上的时候,他的脸上却是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笑容,因为他觉得先前的那个家伙很有意思。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先前的那个家伙应该就是老板娘嘴里所说的那个不要女人的年轻人了,毕竟刺杀这种事情,如果还找个**在身边,那只会变得更加麻烦。

……

凌风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而当他醒来的时候,韩雪正坐在茶几旁边喝着早茶。她并没有转头去看他,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你醒了?”

“嗯。”凌风也只是简单的应了一声,然后就将目光转移到了通往屋外的房门,因为他刚才听到了一声女人的惊叫,而他也正是被这声惊叫给吵醒的。其实他并不意外,因为他很清楚那声惊叫意味着什么。

他从床上下来,然后不急不慢的朝门外走去。虽然他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需要表现的和普通人一样,因为这样将会给他减少一些麻烦。毕竟普通人在听到一声突然的惊叫时,都会下意识的选择出去看一看。

打开房门的时候,他发现长廊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那些人好奇的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那个房间。而那个房间,也正是昨天那个传出血腥味的房间了。也是昨晚凌风遇到那个神秘年轻人的房间。

凌风面无表情的跟在那些看热闹的人身后,一步步朝那个房间走了过去。当走到门口的时候,他清楚的看到房间的床上躺着一个赤裸的中年男子,那男子微胖,他的脖子已经被刀完全给割开了,鲜血将整个床单懂染红了,床边的地上也有已经凝固的血液。

很显然,那胖子已经死了。

除此之外,床边还有一条黑狗的尸体。那黑狗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但却已经死了。其实那黑狗是床上那位被害者的冥兽。众所周知,冥兽无法脱离主人,因为它们的灵魂就是主人的灵魂,而主人死了,那么灵魂也就散了,冥兽自然也就活不成了。

而在房间的角落里,则是一个赤裸的女子,她此时正卷缩在角落里,吓的瑟瑟发抖。毕竟对于一个正常女人来说,一大早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身边躺着一具全身是血的尸体,她能不害怕吗?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先前的那一声惊叫,就是这个女人所发出来的了。

“这不是城东的富商贾大霸吗?”

“据说前些天他才在外做生意回来,本想在家乡过几天清闲日子,没想到却……”

“这家伙死了也好,平时就一恶霸。”

“……”

而在这个时候,那些聚集在门口的人也纷纷议论了起来,他们每个人基本上都有着自己的看法。

“哎呀,这可如果是好啊。”一个尖锐的女声突然传来:“这该死的贾大霸早不死晚不死,偏偏这个时候死在我这里,这不是摆明的给我添晦气吗?”

凌风撇头看去,只见昨天那位老板娘正脸色难看的朝这里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对手下人叱喝道:“你们还傻愣着干什么,赶快去报官啊……还有你们几个,赶快将店门给我堵上,警备厅的人没来之前,谁也不准离开。”

如果等警备厅的人来,到时候势必每一个人都会被排查到。对此,凌风不由皱起了眉头,他倒是不担心自己会被警备厅抓去,毕竟他什么也没做。而他在乎的是,如果被警备厅一个个盘查下去,那得浪费多久时间啊?

半个小时后,黄沙城警备厅的人终于到了,而接下来就是一些简单的调查以及盘问。虽然这个案子很简单,就是一起趁被害者熟睡的杀人案而已,但是现场根本没有留下什么线索,再加上凶手在昨天夜里就已经离开了,所以警备厅的人根本无法侦破这场谋杀案。

当警备厅的人离开这所妓院的时候,时间已经快是当天中午了。而这个时候,凌风也终于可以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了,他准备去购买一批食物以及一批水,毕竟他需要去布达拉斯沙漠寻找“火灵果”,而在沙漠里没有水和食物那可是万万不行的。

凌风也不确定自己需要在沙漠里待多少天,毕竟那“火灵果”可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毫不夸张的是,有的人在沙漠里呆一辈子,也不见得能够找到“火灵果”。当然,凌风并不会在沙漠里停留太久,而他只是想去碰碰运气罢了。如果能找到,那自然是好。如果找不到的话,他也不吃亏,毕竟他需要顺路去“罗沙王国”的图拉奇火山,那里有炙热的岩浆,能够增大他体内的经脉。

凌风走在黄沙城的地下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路人总会以一种看稀有动物的目光去看他,毕竟他没有冥兽。其实在来之前凌风也没有冥兽,不过当时的他一个脏兮兮,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一个臭乞丐,而那些人是不会去关心一个乞丐有没有冥兽的。而现在,凌风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自然会吸引一些人的目光。

不过凌风也不在意,而他只是想去买些水而已。

众所周知,黄沙城是一座比较缺水的城市。

在黄沙城几乎每一户人家都有一口水井,而那些水井基本上都存在于地下。因为地面空气混浊,如果水井挖在地面上的话,那么井水势必会受到污染。据说这里的每口井都挖的特别深,最深的水井甚至达到了百米。而在枫叶城,一般的水井也就个五六米而已,十几米已经算是深的了。

也正是因为水源对于这座城市特别重要,所以这座城市的水是要用钱来买的,而且还不便宜。如果是在枫叶城,水是不可能拿来卖钱的,因为没有人愿意花钱去买那种遍地都是东西。

凌风并不缺钱,所以他花了十几个金币买了足足好几千壶水。其实买水倒是没花多少钱,加起来也只有了三四个金币而已。关键还是买水壶用了不少钱,毕竟那颗是几千个水壶啊。

因为凌风一直都是一个谨慎的人,所以他不会单独在一家店铺去买那些东西,而是分为了很多家。虽然这样很麻烦,但是却能够减少更多的麻烦。

在这种陌生的城市里,凌风一个外地人必须要做到财不外露。

除了水之外,凌风也买了很多干粮。而当他将这些东西准备好之后,天也再次黑了。其实在这种地下街道,根本不存在天黑这个说法,毕竟这里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是如此,这里没有天空,更没有日月星辰。

当凌风再次回到那所妓院的那个房间的门口时,韩雪突然化作一道白光窜入了那枚戒指里,然后她的声音在凌风的脑海中响起:“房间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家伙,他正在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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