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呼啸,似乎想将整个大地吹莫。
落叶一剑站在光秃秃的树上一动不动,他的眼睛微闭,似乎睡着了一般。呼吸均匀,起伏彼此。
落叶一剑并非是他的真名。他的真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何况别人?他的名字来之他的剑法。唯美,背后永远深藏着杀机;华丽,永远是瞬间的美丽。
他追求剑法的境界已经超越了一种常人的习性。在他的眼里,剑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剑。自己永远徘徊在两者之间。因为他是主控者。
七岁学剑,十岁有成。
十一岁开始闯荡江湖,十年时间里杀了一百四十七人。都是江湖用剑高手。在这十年时间里他的剑法每天都在进步,他每杀一个人都是用不同的招式。在他的生命里永远没有重复的剑法。那是他一直所追求的境界。
他觉得无论是比武还是杀人都是神圣的一件事。无论是做哪件事,在他的眼里剑使出的招数只有一次,无论哪次都会让别人惊叹到极点。因为那些招式瞬间的过去永远也不会出现,留下的只是赞叹与华丽的伤痕。而这华丽伤痕的背后就是死亡。
他的剑下从无活口,今天也不例外。
“我想我们能成为朋友。”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只是觉得你这个人很可爱,所以就想交你这个朋友,顺便看下你的剑法。因为江湖都在传说你的剑任何招数只有一次,所以我整日的在想,你用了这么久的剑,到底使出多少招数?”
落叶一剑终于缓慢的睁开了眼睛,因为他觉得这个人太有意思了。找他的人都是比武论剑,而且大多都是尊敬他,同时也带着畏惧,只有眼前的这个人似乎什么都不怕。身上笼罩的永远是快乐。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只会告诉我的朋友我叫什么名字。”调皮的一笑,瞬间便来到落叶一剑的身前。这种身法是诡异又奇特,像幻影。
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有意思的事,他突然笑了,一点也不勉强,嘴角的稍动被对方看出来了。
“看来你还是想交我这个朋友,我叫琅川。一直想在江湖上出名的琅川。江湖上独一无二的名字。”
“我没有说要交你这个朋友。”
“无论你是否要交,现在算交了。”
“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
“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
“你不会。”
“为什么?”
“原因太多,我告诉你一个最重要的。”她的话刚落,她戴在头上的小帽子也瞬间掉落,瀑布一样的头发散落开来。她将掩藏的身份暴露出来后,落叶一剑呆了。
她的美是那么的纯净,就像大自然的空气与那些天然的花花草草。
“我们已经是朋友了,而且是生死之交的朋友。我是个麻烦人,还是个很喜欢惹麻烦的人。作为我的朋友他们同样的被麻烦。所以你也不例外。”她留下的只有话语,却不见人。
落叶一剑突然缓过神,在他的脸上写满了茫然。
临安城。
进入冬天已经很久,可是未见过下一场雪。
这里很热闹,都在忙碌着大年三十,喜庆的节奏已经充满了整个临安城。
盼月楼。是一座非常有名气的酒楼,这里的酒流芳百里,这里的女人焉知人心。
这里是市井流传消息最好的地方,因为这里是江湖人士与商客停留最多的地方,人多吵杂,消息来的快,去的也快。
“你们听说没有,京城三少的三少爷,在三天前被人在家里取走了头颅。”
“真的,假的?”
“这种事能随便乱说吗?”
“有没有查出是谁?”
“……”
琅川轻盈一笑,心想,怎么到处流传这些事?莫非是真的?她还没来得及思索下去,一个身材很轻挑的女人拿着一壶酒来到桌前。
一股风骚与妩媚的劲头让琅川差点打出一个哈欠,她眉头一皱,只听女人说:“公子长的好俊俏啊,是哪家的公子啊?”
声音嗲的让琅川一个直颤,她自己本身是身为女儿身,但从来没有这样过,虽然调皮但还是懂的分寸。她突然注意到她的手,虽然很光滑,净白,可是里面隐藏的一线杀机是无法逃脱她的锐眼。
“啧啧啧,老板娘,你的风骚劲还真够味的,老子还没进门就能闻到了。”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一脸的横肉,背着一把阔刀,笑嘻嘻的跨了进来。
琅川嘴角浮出微笑,酒入咽喉,准备起身离开。突然那个大胡子将手一把压住琅川的肩膀上,只见琅川的肩膀向下倾斜,从她的脸上能看出一丝痛苦的迹象。
老板娘看到后,立即迎上前:“哎呀,原来是长青捕头,好些日子不见,去哪里风流了?”她的手一晃悠,不知何时酒杯变成了手帕,然后在长青的面前晃来晃去,像赶苍蝇似的。
长青一脸的横肉,笑的时候,真的是很难看。可是他一直以为这是他的魅力。有些人就是这样,把自己的缺点当优点,然后去诱导别人。
他看着琅川然后又看了看老板娘:“难怪这里这么多人你不去招惹,这个小子还真长的俊俏。”
“你就是琅川?”长青随后的一句话让她很吃惊。
她并没有回答,只是起身离开,她的步子准备踏入酒店的门槛时,长青已经站在街道上大笑说:“如果你敢踏出这个门槛,我保证在下一秒,你过门槛的那只腿便会立即与你肢体分家,你信吗?”
“我信。但,在我踏出门槛之前我保证你拿刀通常喜欢砍人左腿的胳膊便会立即与你肢体分开,永不结合,你信么?”
她的话刚落,也不等长青的回答。只听“啊”的一声,长青的胳膊血淋淋的掉落在他的脚旁,街道与他带来的官差简直无法相信这一幕,只是一句话而已,手便立刻与肢体脱节了。不但脱节,而且此时还跑来一条狗,叼起胳膊就狂跑。
长青疼的趟在地上看着自己的胳膊被狗给叼走后,立即对属下大喝:“你们还不快给我追!”
一行人拔腿便跑,看热闹的行人高兴的大叫,有的甚至叫出了好。
能叫出好,街头行人称赞,唯一让人能理解的是,这个人给别人的印象肯定并不好,否则不会弄的众人皆兴。任何事都有来历与目的,不可能存在空穴来风。
行人散开,老板娘轻盈的舞动腰肢来到琅川的面前看着离开的人群叹了口气:“哎,现在的人啊都是爱看热闹的。”
“哦,是吗?”琅川看着老板娘,轻挑了下眉头然后用唇帖在她的耳旁轻声的说:“你的身手真的不错,看不出啊老板娘。”
老板娘的表情突然很坚硬。
“一个女人连曾经与自己有过柔情的男人都杀,这样的人不亲近也罢。”
老板娘的脸色突然变的十分难看。
“不过我知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此时已经成为了官府通缉的罪犯,名义是打伤落虚门的捕快,对吗?”
老板娘笑的非常开心,没有一点假:“琅川就是琅川,真的很聪明,既然你都知道了那么我想你此时应该是留下来然后好好睡一觉,其他的听候吩咐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