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店里所有人的视线都被引了过去。
说话那人是个眉眼间明艳娇媚,身材轻盈瘦小的女子。她人虽小小个,但一双红眸中却露出凶煞逼人之气,竟然正是刚才被林恩救下的少女米雅!
林恩咦的一声。这瑰洱镇也实在是太小,才不消一时半刻,竟又遇上这丫头!而她以那种娇嫩无邪的小脸,不余遗力的扮出那种凶神恶煞的样子,实在是十分好笑有趣,更是把店内刚刚的紧张气氛,全部一扫而空。
“是你?”米雅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一时似是有些惊讶窘迫,随即又想起来什么似的,显得十分慌张,“你……你不是要走了?怎么还在这?”
“自然是要走,不过要在这里留宿一晚。没想到,你虽小小年纪,做起事来倒也很卖力啊!”林恩笑了两声揶揄道。
米雅听着像是在取笑自己,脸上立刻涨的红了:“要你管!替我们老大做事,自然要……拼命的!你懂什么!哼!看在你曾经,曾经……那个过我的份上,我警告你,最好立刻滚出瑰洱,别让我再看到你!否则,我便用手里的剑,让你尝尝千刀万剐的滋味!”
说罢,便如一头发怒的小兽般,狠狠地瞪着林恩。林恩一时有些茫然,也不知自己究竟做了什么,惹她那么生气,语气中竟如此怨毒?
此时老板已将她所刚才口中提到的菜,一一打包好,恭恭敬敬的用一个大纸盒装了送上来,林恩还想问个明白,便见那女孩子却夺了纸盒,一言不发的扭头出了店门
待米雅走出门去,林恩这才转过头来,却发现角落的桌子已经空了!
两分钟前,那些紫衣人还坐在店中;而此刻竟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桌上的汤和菜,还在兀自冒着热气。
林恩一呆,实在是思索不出,这些人究竟是怎么回事。正想着,便见老板有些尴尬的走了过来:“实在是对不住!本店的所有的九头鹰肉,都被刚才那个女孩买走了,要下个星期才能到莱格斯去进货……”
“无妨,你们不用为难,没有就算了。”林恩心里虽然失望,但也不好说什么,但始终还是有些好奇,便问道,“那些黑帮应该都是些寻常人,买着妖魔肉又是为了什么?”
那老板听了,俯身低声对林恩道,“那些人是隶属一个叫‘团虎’的黑帮组织,本部本不在瑰洱,而是在莱格斯,不知为何今日会来到这里!听说还带着几个东边的客人,那妖魔之肉便是宴请那些客人的!瑰洱不知何时,也快成了是非之地啊,真让我们普通人心有惴惴!话说,那女孩刚才那么凶悍,难道跟大人结过仇?唉,那种小怪物,还是不要再上门的好!”
“哦?怎么就叫做小怪物了?她是什么人?”
“并不认识!想来也不是本地人。只是小小年纪便如此凶狠,又跟邪道混在一起,哪像寻常人家孩子?应该是无亲无故,无人教养,才会落得此般!长大后也不过是为害一方,实在可叹!”
林恩本想辩解两句,但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不过,最为沮丧的还是他的肚子。
“烤妖狼肉吃不上,九头鹰肉羹也吃不上!这鬼地方明天还是早早离开的好啊……”林恩叹了口气,随便点了杯麦酒。虽然那老板为了弥补,立刻便亲自上阵,用最好的材料帮他炮制了一大块鲜嫩牛排,可怜林恩那吃惯了妖魔之肉的舌头,面对普通牛肉时只觉得味如嚼蜡,提不起兴致。
正烦闷间,忽觉脚下一暖,有一个软绵绵的物事贴了上来。低头一看,竟是一头黑白纹的狸花幼猫,一边可怜巴巴的抬头望着他,一边用小鼻尖蹭着他的短靴,喵喵叫着。
林恩用脚轻轻把它推开,它却毫不畏惧的又粘过来,喉间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看样子,应该是这家店里豢养的猫了。林恩从小家教甚严,从没养过小动物,确实不知该怎么对付这小东西,驱赶了一会之后,索性便任其在自己脚边撒欢,过了一会,又突然醒悟,于是切了些牛肉碎粒给它。
幼猫闻了闻那牛肉,果然开始大吃大嚼起来。林恩喝着酒,看那瘦巴巴的幼猫,不知怎的突然想起那个红头发的女孩子,那副不要命的狼吞虎咽样子,真是一模一样!
就算是幼小的生命,也在拼命努力着,想在这世界上活下去啊!林恩心中暗自感慨,想到自己的事,心中又浮上些许阴郁。
“不、不好意思,给大人添麻烦了!这孩子,天天在店里到处乱跑……”老板见他脸上有些不快之色,便赶紧陪着笑一边道歉,一边扭头冲厨房喊道,“杰克!你这家伙在干嘛啊?多春鱼又从笼子里跑出来了啊!嘿嘿!大人,莫见怪!”
林恩心里暗暗好笑,明明是一只猫,名字却叫多春鱼,看来一定是只嘴馋的小畜生了。
就在老板嘴里絮絮叨叨着,替林恩又斟上一大杯酒的时候,只见厨房里出来一个板着张脸的年轻人,眼都不抬一下,便径自捉起林恩脚下的幼猫多春鱼,默默的拎到楼上去了。
“那位是我们的厨师,乡下人,没见识不懂规矩,就只有做饭好吃,大人不要跟他计较!今天没让大人吃上那……肉羹,您不如在我这住到下周,我让莱格斯那的供货商多送来些就是,保管新鲜!”那老板一脸市侩之相,似乎铁了心要攀结权贵,一个劲儿的跟林恩套近乎。
这种人林恩见得多了,此时却听得心中厌烦之至,便索性实话实说道:“算了,不用费心,我只是在这暂时停留,明天便要走了。”
“咦——哦!”那老板听闻此言,脸上一副苦相,似是眼睁睁看着那快到口的肥鸭又飞走了一般。
“不过,你店里还有空的客房的话,我今晚就住这好了。”林恩突然想起来,就算天明了就上路,目前也还没有落脚之地。今天的运气实在有点糟糕,以他懒散的性子,却也没有心情去再出去寻找旅店了。
“有!小地方不常来客人,楼上的三间房都是空的,任您选!”
接着,林恩又闷闷的喝了几杯麦酒,寻思那些紫衣人究竟是何来历;接着又想起自己这一天内与那女孩的两次相遇,皆是莫名其妙又匆匆结束,再加上她刚才说的那番话,实在是有些蹊跷。
但他自忖自己素同黑帮或其他噬魔者无甚瓜葛,更别说结怨了。自己曾历经无数险境而无事,这小小的瑰洱镇,则更是他到过的最太平的地方了,想来也是没有什么好在意的。
当下便又喝了两杯麦酒,早早上楼睡觉去了。
是夜,林恩始终辗转反侧,虽是喝了不少酒,却终究毫无睡意。他现在的噬魔能力虽然十分平庸,但积年累月的战斗所锻炼出的直觉却仍是非常敏锐。
不知为何,他总是隐隐觉得似有不妥,拼命回想适才发生的事情,却终究没得出个所以然,大概也是自己这几日太无所事事,才会胡思乱想,无法沉静。
他索性翻身下床,想去找那老板聊聊天。那人虽市侩庸俗,但也总比一个人闲的发慌好。然而一推开房门,他才发现楼下一片昏暗,店门已然紧锁。想必这店子也早已打烊,老板伙计都去睡了。
他心中烦恼,不想折返回房,便在店里上上下下转了个遍,突然想起正好有些内急,便摸黑走到楼道尽头的厕所,方便完正在洗手之际,便听屋顶发出一声巨响,似是有什么物事从天上坠落,将屋顶砸破的声音。
林恩立刻屏气凝神,心知事有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