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夏以为荆伟呆不了几天就得撂挑子,没想到,这人干起活来竟然也有模有样。
让他五点起来洗菜,他还真就每天五点准时出现在后厨。
虽说右手不太灵光了,但择菜洗菜,帮着程夏准备各种食材,还真是一点也不马虎。
开始的几天,程夏总是故意躲着不想看见他。对他倒不是真有什么忘不了的深仇大恨。程夏虽然对他的人品从一开始就持否定态度,但人家说到底也没怎么伤害她。是把她关过几天,但也没有做什么过份的事情不是。
荆伟也收敛了许多,整个人都好像和从前不一样了。
他每天准时上班,跟着程夏一起把客人都送走了,里里外外都收拾停当了,才走回宿舍去睡觉。
他话也少了许多。平时,和程夏的交流大部分都限于“先洗哪个菜”“加一碗面”“哪桌客人点了什么菜”之类的问题上。
太忙了,这小店的生意还真是红火,忙得俩人像是从来不认识一样。不管这俩人是不是各怀心事不想交流,还是限于厨房那一小块地儿不知道除了白菜猪肉之外还能交流些什么,总之,在一起工作了半个多月,除了他们俩自己,甚至徐大叔和徐小壮在内,这小镇上的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俩人原来还是认识的。
元旦快到了。外出打工的人们陆续开始返家,上学的孩子们也开始一科一科的考了试,准备好了放假。
面馆的生意要忙也是忙一阵,这也是徐大叔不能多雇人的原因。忙的时候可以,一旦闲下来,小本生意,着实请不起太多的人。
夜里的雪下了一整晚,推开门的时候,满眼一片银白。程夏打了个哆嗦,赶紧把大衣的领口紧了紧。
她踩着咯吱咯吱的大雪去了店里。
程夏住的地方离小店不远,是徐大叔先前用来储存面粉的仓库改装的。程夏是女孩子,和男人们住一起有太多的不方便,于是,徐大叔便特地给她收拾出了那么一个小房间,而荆伟则是跟着徐大叔还有徐小壮一起住在他们家的两间平房里。
走到店门口的时候,程夏意外的发现,徐大叔今天竟然没来开门。往常不管什么日子,刮风下雨还是下雹子,每天这个点徐大叔早把门前的路扫好把小店的门板拿下来了。可今天,不仅门没开,门前一个脚印都没有,看样子,家里可能有事了。
天儿实在是太冷了。程夏缩着手掏出了手机。嘟嘟几声之后,那边才接起来。果然,接电话的不是徐大叔,而是操着一口Z市普通话的荆伟。
“在医院呢。
是小壮,昨天跟人打架,不小心被划了一刀,夜里发烧了。”
程夏急急忙忙的朝医院赶去。
徐小壮没有妈妈,据镇上的人讲,他妈早在小壮还没断奶的时候就跟着一个南方过来的老板跑掉了。
小壮是他爸一把屎一把尿的好容易才带大的。
徐大叔一家几辈子都是种地的农民。本来一开始的时候他也在种玉米。可自打小壮妈跑了之后,他才发现,家里也确实是穷了点。一年到头在地点跟那点粮食较劲,累死累活的从年初忙到年尾,直到小壮妈跟着人不知道跑去了哪里,徐大叔也没能攒下结婚时许诺给小壮妈的一条金链子。
徐大叔年轻的时候在亲戚的饭馆里帮过一段工,和现在一样,也是在冬天里最忙的那段时间。刨去吃喝,其实当时的徐大叔没赚几个小钱,不过这好歹是他除了种地以外唯一接触过的一个行业。
于是,开动脑筋发展小本经济的时候,徐大叔也只能想到了开饭馆这么一条路。
为此他还特意花了几百元钱跑到厨师学校学了几个月。可笑的是,他学了个半吊子,程夏却把他那剩下的那一半给补全了。
要不她怎么会在没事的时候感觉自己是个厨师天才呢?师父都没学会,她却给研究通了。
徐大叔徐小壮都对程夏不错,自打她来了这个小店,能看得出来,其实俩人没拿她当外人。平时收钱入帐一系列的事情,徐大叔算不过来的时候,都是由程夏来管的。
听到小壮跟人打架进了医院,程夏心里那个着急。没妈的孩子,从小没人管,想想她就心里发酸。
去到医院的时候,小壮已经输上了液。
医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身上有伤口,发个炎继而发个烧也解释得通。
好在小壮年轻身体好,一瓶消炎药下去,体温基本恢复了正常。
饭馆是一家人维持生计的根本,一天不开张,一天就没有进项。徐大叔把荆伟和程夏留在了医院,荆伟是个男人,跑上跑下的总得有个出力的。程夏细心又对小壮好,有程夏照顾着,他放心。
徐大叔回店里继续抻面去了。
小壮输了液退了烧,几泡尿放下去,肚子开始叫了。
程夏去后面的小食堂给小壮买馄饨,回来的时候,一大一小俩男人正在屋里聊得热乎。
论起打架,在小壮这样的少年面前,荆伟可以说是老师级的人物。了解了一下战斗的经过之后,他就开始给小壮分析,什么时候打,怎么打才能够保持最后的胜利。
程夏见他俩聊得热乎,也没好意思打扰,把馄饨放在门边的小桌上,就跟着外面的护士去办交费手续了。
再回来,小壮已经捧着馄饨在吃了。程夏刚想推门进去,就听到小壮一边喝着馄饨汤一边呜噜呜噜的说着:“大伟哥,你说,就这个情况,我要是不出手,那还叫个爷们吗?”
程夏一皱眉,“爷们”俩字,她怎么也跟小壮联系不到一块儿去。那孩子今年将将十三岁,才上初中一年级。虽说长得高了点,都快超过自己了,可这俩字……
程夏开始腹诽,少不了荆伟那个老**的教唆。
“呵,”荆伟笑了一声,伸过手去胡乱的揉了揉徐小壮一脑袋的乱发:“是个爷们!不过,你这架打得痛快了,就不怕你那小女朋友误会了,从此开始不理你?”
小壮一听“小女朋友”,立刻红了脸,急忙辩解道:“大伟哥,你可别乱讲,芳芳可不是我什么小女朋友,我们只是普通的男女关系。”
“哈哈哈……”荆伟一阵大笑:“都TMD男女关系了,还普通呢!”
程夏忍不住了,这小壮眼瞅着就要跟着荆伟朝着另外一条道上发展了,她可不能放任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推开门,程夏径直朝小壮走了过去。
小壮立刻闭了嘴,直接躺倒装睡。他是有些怕程夏的。
不仅仅是因为程夏比他年长,更重要的,小夏同学当年也一直是学生干部,身上的官方气质还没完全褪去,平时看到小壮不写作业不学习,只要眼睛一瞪,徐小壮立马灰溜溜的跑到一边开始抠手指头数数。
对于小壮的成绩段位,程夏最初接触的时候,着实是惊呆了。她怎么也想象不到一个都快上初中二年级的人了,竟然大字不识几个,加减乘除还扒拉不明白。
不过什么年龄做什么事,成绩再不好,小壮还是个初中学生,除了学习,别的最好还是少接触。
“别装了,嘴角还有一片香菜叶呢。说吧,你昨天为什么跟人打架?”
徐小壮下意识的用手去抹嘴角,程夏“扑哧”笑了,这孩子,总是这么好骗。
知道瞒不过去,徐小壮吱唔了一阵,瞅了瞅荆伟。荆伟早就扭着脑袋去窗户那边看雪景去了。小壮咽了咽唾沫,不得不说。
这件事其实说起来还挺长。徐小壮的作文水平和数学水平一样要用手指头来抠,程夏听了老半天,才听出了个所以然。
原来这事情的起因就是因为那个经常来店里找小壮一起上学放学的的芳芳。
俩人在一个初中念书,芳芳长得好看,算上是这届的校花啥的吧。小姑娘好看,追的人自然就多。
这姑娘学习成绩也不赖,再加上长得好,眼睛就放得比较高。虽说后面跟了一个加强连,可人家从来都是万树丛中过,不沾一片叶。
学校里的小男孩们没办法,可社会上的小混混却不管那一套。跟徐小壮打架的人叫强子,是这一带的混混。他早些日子在小胡同里堵过芳芳,连哄带吓,芳芳吓得要哭的时候,正巧就被刚从菜市场买完菜回来的小壮给救下来了。
当时强子没带人,一对一,他也没敢造次,气没出成,这梁子就算结下了。
于是昨天,他就挑了个没人的时候,把小壮堵在了胡同口。本来小壮是没想打这个架的。他倒不是怕,只不过强子说的那个打架的理由,他不赞成。
强子说小壮抢了他的妞,也就是芳芳,可小壮不认为那妞是他的。这种不清不楚的架,小壮不打。他又不傻,周围一大圈人,他也不会随便就以少对多的顶着上去挨揍。
如果他当时骑着车子及时跑掉,强子他们其实也不见得能追上。可坏就坏在不知道是哪个嘴欠的提到了程夏。
说小壮家藏着一个极品美女,也不知道是要准备当他后妈还是给他自己个儿留着当童养媳的。balabala,一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调笑起来,他们哈哈一笑,小壮受不了了。
小夏师傅在他眼里可是不容侵犯的。这个姐姐自打来了以后,不仅店里店外是把好手帮了他们爷俩不少忙,衣食住行还有日常生活学习上,也没少为自己操过心。心里边最可爱的人被人侮辱,用小壮的话说,是个爷们都受不了。
于是,他就傻B的冲上去以一敌多了。
于是,小壮英勇的挂了彩。就此,少年小壮之烦恼也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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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撂挑子:放弃,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