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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白银之乡与纤长之国

小孩子出生的时候,我们会给他们起名字。每个名字都有它的含义。可是当孩子慢慢长大,谁知道他们是不是能同他们名字的含义相符呢。查尔斯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强壮”,露丝的意思是“美丽”。可是,某个叫查尔斯的男孩子长大后不见得会多么强壮,某个叫露丝的女孩子长大后也不见得会多美丽。人的未来,殊难预料,放眼世界,更难预知。当白人来到南美洲巴西以南的那片土地时,他们看到当地的印第安人都戴着白银的手镯和项链,于是白人认为,这片土地一定有大量的白银矿藏,因此就把这里命名为白银之乡。在西班牙语中,白银之乡的发音就是“阿根廷”。可是,令这些欧洲人大跌眼镜的是,后来人们发现,阿根廷根本没有多少白银。只不过,就好像给孩子起名字一样,既然从一开始就这样叫了,也就只好一直这样叫下去。

尽管阿根廷不出产白银,但是阿根廷人却非常富裕。事实上,阿根廷是南美洲最富裕的国家之一。阿根廷人的财富不是来自地下的矿藏,而是来自他们在土地上播种和收获的东西。阿根廷人种植的小麦大量出口。他们的畜牧业也非常发达,肉类也成为重要的出口产品,所以,如果不是把阿根廷叫作白银之乡,而是小麦之乡或者肉类之乡,可能会更符合这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只是,后两个名字没有白银之乡那么好听。在阿根廷,农场的数量非常多。这些农场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除此之外,阿根廷还有大片大片的牧场,养殖牛羊。在美国,人们称照看牛羊的人为牛仔,可在阿根廷,牛仔被称为高乔牧人。高乔牧人们大都喜欢穿一种斗篷。这种斗篷的样式非常简单,就是一条方形的毯子,正中央有一个能让人的头通过的洞。高乔牧人把头从这个洞中间伸出去,整个斗篷就穿在身上了。白天的时候牧人穿着它做衣服,晚上睡觉的时候把它当被子盖,非常暖和。高乔牧人总是随身携带一把很大的刀。这把刀用途很广,可以作武器防身,可以当斧子用,还可以作为餐刀切食物。

农场出产的玉米是牛羊的饲料。牛羊能产肉,而肉能换钱。牛羊的皮毛可以作为皮制品出售,羊毛也是很值钱的毛料。皮货和毛料给阿根廷人带来了很多的财富。

在很大程度上,阿根廷同美国非常相似。比如说,这两个国家四季分明,有炎热的夏季,也有寒冷的冬季。因为这些原因,人们往往把阿根廷称为南美洲的美国。可是,这两个国家有一个最大的不同:阿根廷是冬天的时候,美国是夏天。在阿根廷,人们在夏天过圣诞节,而在七八月份看漫天雪花飞舞。他们的春天是一二月份,那时鲜花盛开,蔬果上市,人们放假踏春;而到了七八月份,则打雪仗、滑冰。

我们都知道纽约是北美洲最大的城市,而阿根廷的首都经常被人们看作是南美洲的纽约,因为这座城市是南美洲最大的城市(现在南美洲最大的城市为圣保罗——译者注)。阿根廷的首都名叫布宜诺斯艾利斯。这个名字是西班牙文,意思是“好空气”。布宜诺斯艾利斯是一座沿海城市,位于拉普拉塔河边。拉普拉塔这个词也是“白银”的意思。这样一来,拉普拉塔河上的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就是这个意思:白银之乡白银河上的好空气。

南美洲绝大多数国家的人口构成,大部分是印第安人以及印第安人同白人混血的后裔,纯种白人比较少。但是阿根廷却以白人为主。这也是另一个让人们觉得阿根廷同美国比较相像的原因。阿根廷人主要是西班牙人的后裔,所以在阿根廷,人们说的是西班牙语。

从阿根廷沿拉普拉塔河顺流而上,有两个小国家夹在几个大国之间,一个叫乌拉圭,一个叫巴拉圭。乌拉圭和巴拉圭同阿根廷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这两个国家都有很发达的畜牧业,他们的牧人高乔也穿斗篷。在巴拉圭,人们种植一种树,把这种树的叶子采下来做茶。这种茶叫作巴拉圭茶或者马黛茶。高乔牧人非常喜欢这种茶,这几乎是他们一天到晚不离口的饮料。除了牧人之外,南美洲的很多人也都喜欢喝这种茶。巴拉圭人觉得这种茶非常好喝,所以想向别的国家推销这种茶,可是很多国家并不买账。他们觉得这种特殊的茶不如真正的茶叶或者咖啡。成年人有时候其实很像小孩子,他们喜欢的东西就喜欢,不喜欢的无论如何你也没法让他们喜欢。美国人大都喜欢喝汽水,可是别的国家的人并不一定也这样。

安第斯山以东,是阿根廷;安第斯山以西,靠近太平洋的一侧,则是另一个国家,叫作智利。智利国土面积看上去又长又窄。阿根廷因为富庶,所以被叫作白银之乡;智利则因为国土的形状,被形容为“纤长之国”。实际上,智利这个名字的意思是“白雪之乡”。因为智利整个国家绝大多数是山区,高山上面覆盖的积雪终年不化。尽管智利和阿根廷之间隔着安第斯山这座屏障,可是在历史上,智利和阿根廷曾经爆发过战争。后来,这两个国家签署了和平协定,就像美国和加拿大那样,愿意永久和平,不再打仗。这两个国家还在安第斯山山顶上立了一座耶稣的铜像。两个国家把各自的炮弹熔化掉,用熔掉之后的铜铸起了这座塑像。耶稣手握十字架,在他脚下的基座上还铭刻着这样一句话:“即使安第斯山崩塌,智利和阿根廷也不会刀兵相见——在耶稣脚下,立此为证。”从此之后,这两个国家确实再也没有爆发过战争。可惜的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停止战争的办法,却不是每一个国家都能够有勇气采用的!

智利国土狭长,又多山,看起来真的没有什么值得开战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智利有一样很赚钱的东西,这东西产自智利北部。可是,如果我告诉你,智利北部是一片沙漠,那里非常干燥,几乎有十年都不曾下雨,你一定会吃惊不已吧。这样一片地方,看起来没有任何优势,却是世界上最为富饶的地方之一。如果我不告诉你,你一定猜不到个中的奥妙。这片沙漠如此干燥,什么东西都长不出来,地下也没有钻石或者黄金,那是什么东西让这片地方可以算得上是富饶的呢?我不再卖关子了,因为这东西你肯定从没听过。这是一种化学物质,叫作硝酸钠。它看上去有点像颗粒比较粗的盐。事实上,这种东西就是一种以前存在于海里的盐。硝酸钠之所以很值钱,是因为它是一种很好的化肥,只要撒一点在田地里,就能够让蔬菜长得很好。因此,全世界的农民们都愿意买硝酸钠来用。不过,奇怪的是,在发现硝酸钠的地方,也就是智利北部的这片沙漠,反倒什么东西都不长。这是因为那里实在太过干燥,没有什么农作物可以在那么干燥的环境下生长出来。可是,这种干燥的环境又反过来成为一个非常有利的因素,使得那里的硝酸钠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不至于因为雨水而溶解掉。智利北部这片沙漠像一条长长的水槽。千百万年以前,这里是在海洋下面,后来发生了地震,把这块地方给抬升了起来,形成了陆地。这之后,海水慢慢蒸发掉,剩下的就是硝酸钠。除了硝酸钠之外,这个地方还出一种东西,就是碘。我们用的碘酒的主要成分就是碘。有谁没有在伤口上涂过这种棕色的、有点刺痛的药水?

在智利有一个地方被称作天堂谷,只是,这个地方和你想象中的天堂完全不像。它只不过是智利的一个港口城市,既不漂亮,也不利于健康。在西班牙语中,这个城市的名字叫作瓦尔帕莱索。

智利的首都叫圣地亚哥,意为“圣詹姆斯”。圣地亚哥建在山区,没有靠海。这是因为靠太平洋太近的话,受到风浪的侵蚀实在太大,很不利于人的健康。

哥伦布计划做环球航行,可是他最终没有达成目标。哥伦布之后第一个完成环球航行的人名叫麦哲伦。麦哲伦同哥伦布一样,采取往西边横渡大西洋的路线。当他到达美洲大陆之后,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想方设法要穿过这片陆地,到达对面的太平洋。他向南进入了南美洲,发现了亚马孙河。他想试试看能不能穿过亚马孙河进入太平洋,当然我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又走到了拉普拉塔河,又试试看能不能从这里进入太平洋。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一路南下,最后几乎要走到南美洲的最南端时,他终于发现了可以进入太平洋的通道。这是一处海峡,弯弯曲曲的。因为是麦哲伦首先从这个海峡到太平洋去的,所以我们叫它麦哲伦海峡。当麦哲伦驾着船渡过这个海峡的时候,他在左边的岸上看到熊熊的火光。这火光到底是什么,现在没人能说得清了。也许那是当时的一场火山喷发,也可能是岸上的印第安人烧的火把。不过,不管怎么说,因为麦哲伦看到了火光,所以他把海峡左边的那片地方叫作火地岛,在西班牙语中意思为“大火燃烧的土地”。海峡右边的陆地,则是阿根廷南部地区。麦哲伦当年在那里看到了土著印第安人。这些印第安人天生一双很大的脚,所以麦哲伦叫这些人为大脚人,按照读音翻译过来,就是“巴塔哥尼亚人”。

几个世纪以来,在巴拿马运河还没有修通之前,船要想从大西洋进入太平洋,都是沿着麦哲伦的足迹,从麦哲伦海峡通过。当然,也有些船走得更远,绕过南美洲的最南端——合恩角。只不过,从合恩角走的话,那里的风浪更大,行船更危险,所以大多数船还是选择走麦哲伦海峡。因为过往的船越来越多,在麦哲伦海峡这里,一座小镇慢慢发展了起来。这座小镇叫作蓬塔阿雷纳斯。它就像海上的一座加油站,为往来的船补充给养,让它们能够继续完成后面的航程。从大西洋南下,走到麦哲伦海峡,再进入太平洋,重新北上进入正常的航道,这是一条非常遥远和辛苦的航程。在麦哲伦海峡的蓬塔阿雷纳斯休整补充,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蓬塔阿雷纳斯是全世界最靠南的城市。今天,因为巴拿马运河的开通,到蓬塔阿雷纳斯来的船越来越少了。不过蓬塔阿雷纳斯为自己找到了另一项生意。人们在火地岛养羊,收获了大量的羊毛,这些羊毛从蓬塔阿雷纳斯运到世界各地去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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