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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番外:天使的眼泪(1)

仅以此文献给所有相信爱情并为之守候的朋友们。

——题记

后窗

这是一个大家都相信爱情的年代。在繁华的大街上,你踮起脚尖做圆心,半径1.5米内一定会有一段爱情在发生;在我们宿舍楼,你踮起脚尖做球心,半径1.5米内一定会有一段思念在发生。

如果说思念是射线,那么相恋就是线段,在我们数学系本A的教室里,密密地分布着比红外线保安系统更加密集的线段。坐在最后一排的我,常常要穿过这爱情系统的多重阻碍才能伸手接过教授传递的珍贵知识,这其中的辛苦不亚于抗日时期进步青年穿越国民党的封锁线与我党高层取得联系。可我丝毫也不后悔当初选择了这个教室角落的位子,我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这个两面临墙的位子让我感觉自己像个坐在云端看世间红尘纷扰的局外人。

你问我为什么没有安全感?其实很简单,我长得太漂亮了。都说美丽是女人的武器,可在我还没有装备之前它不过是摆设而已。三年的大学生活让我磨炼出了一整套的拒爱手段,至于我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爱情,那是因为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如果我要依靠美丽的外表得到别人的倾慕,那么一定代表同样内在却一脸平凡的我会像路上的小石子一样被这些人踏过,所以我不要恋爱。

我的座位左侧是教室的后窗,从这里远望去,可以看见郊外青青的山脉。如果听课溜了号,我多半是在远眺,所以有一次我数学分析小测试只考了六十多分,教授在分数旁大笔一挥:“青青山峦何所似!”与我共勉。

再探一下头,我会看到近处的风景。时值晚秋,教学楼外的白杨树青黄参半,个个精神抖擞,使劲向我所在的三楼生长。楼下是一条不常有人经过的甬道,甬道上落满了黄叶。因为地处教学楼背后,很少有人来踩踏这里松软的落叶。据我观察,会来这里的人,只有一个男子而已。

他总是穿一身干净的浅色外套,头发浓密,修剪整齐。因为我从没有看见他抬头,所以不确定他长得是什么样子,本着“看不见就是最美的,得不到就是最好的”之距离美学,我认定他的面庞一定很帅。

从他与身边白杨树及我所在的三楼之间的比例,我用相似形计算出他的身高在175厘米至180厘米之间,没有驼背等肢体残疾,于是他被评为我心中寥寥无几的远观帅男之一。依我的观点,近观无帅男,他能入我的远观帅男之列,真是蛮有资本的。

他每次来都在周三和周五的午后,想来是这两天下午他没课。他总是静静地坐在甬道旁的乳白色长椅上,看一本很厚的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然后他离开,右手握着那书。这来去之间,没有任何外在的东西打扰他,旁观的只有风和三楼窗子后面我时不时抛去的目光。

“你还在发呆?走啦,到公共教室去上英语课。”室友阿巴在叫我。

英语是多么重要的一门课啊,我是多么不愿意上这门课啊!每逢周四的下午,我总要在这个破旧的阶梯教室度过一段抬头看着讨厌的人,低头看着讨厌的书的时光,这简直是时光的炼狱。

我们常常会因为学不好某一科而讨厌某个老师,也会因为讨厌某个老师而学不好某一科,从小到大,我和英语这个魔鬼就这样重复着恶性循环。至于眼前这个微秃的自以为是的公共外文系主任,当他讽刺我是数学系最热爱母语的人的时候,我决定再也不会对他微笑。

那天的英语课上得索然无味,大家在秋老虎的召唤下都使用早就修练好的掩饰功夫开始打盹。为了唤回我们这些被睡神绑架的弟子们,系主任讲起了英文爱情故事,于是乎,台上台下一片精神抖擞。

系主任讲的是灯塔守望者的故事。传说,岛上建着一座古老的城堡(一听就是编的),一位性情暴躁的爵爷与他的女儿居住在城堡里(不是韦爵爷),一个小伙子爱上了这位美丽的姑娘,又怕她父亲反对,便每晚渡海与少女幽会(如果一晚上就可以游个来回,那还叫海吗)。少女怕情人迷失在大海里,每日都为他点亮灯塔上的灯火。一天,风吹熄了灯火,小伙子在海里溺死了,后来少女也殉情而死(最后是不是双双化成了海燕)。

听完故事,望着那些一脸向往、恨不得自己就是那个少女的本系女生和一脸不屑、但愿系主任去当那个溺水少男的本系男生,我撑不住,笑了一声,这一声犹如在平静水面上投下了一颗石子,造成的涟漪是全阶梯教室都笑成了一团。于是,始作俑者的我被罚独自清扫这间巨大的阶梯教室,我知道,系主任是想扫除他心头的受辱感。古语有云: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我愿与他共勉。

于是我在空旷如废弃角斗场般的阶梯教室里,开始与尘埃和垃圾作斗争。我读过三毛的文章,知道她是个拿垃圾当宝的奇人,那么在我清扫出的如山的垃圾里,她一定会找到她的快乐。我们学校的垃圾原就是垃圾中的精品,很有知识含量,比如在一张废纸上我看到了哥德巴赫猜想,没准儿这就是未来某个数学大师的真迹;还有这张“卑鄙是力学老师的通行证,高尚是补考学生的墓志铭”,这位同学挟北岛的坚忍和深情,有望冲击诺贝尔文学奖。

清扫到最后,信息档次已降到了最低,因为坐在教室后排的同学大都愤世嫉俗,痛恨学校制度。那水泥地面上刻了什么?系主任,系主任……我把身子探到桌子底下才辨认出后面的几个字是:是个浑蛋。什么嘛,这么不堪的词真是侮辱了我的眼睛。不过,事实证明,言辞自诩鲁迅的外文系主任常化人民内部矛盾为阶级矛盾。

我欲抽身从桌子下面钻出来,啊呀,是什么钩住了我的头发?手顺着发丝摸去,原来是几千根烦恼丝与桌下的一颗钉子缠绵难分,我无奈只好做狠心人,去解那缠绕。不想抽刀断水水更流,这缠绕越理越乱。

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响起,很快,一双小巧的半高跟女鞋进入了我的视线。太好了,亲爱的同学救我!求救信号还没发出,一双男鞋又施施然走来,与那女鞋保持大约五米的距离,停了下来。

“约我来这里有什么事?”很有磁性的男中音,余音在空旷的教室里绕梁。

“你真的不知道吗?”

“不知道。”

“我喜欢你。”伴随着一片沉默,我蹲在桌子底下哀悼自己的可怜处境。他们两个想必会有很长时间的你来我往,这男的大概要礼貌性地端端架子,女孩儿也会乘胜追击占领更多的高地。而且,我这样蹲在桌子底下听人家的悄悄话好像不太礼貌。

“对不起,我们并不熟,只因为排戏才有些接触。我想即使我们很熟,也不可能超越普通朋友的界限。”

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不得而知,但说这种话拒绝一个勇敢示爱的女孩儿,他真是太狠了。果然,女鞋狂奔而出,鞋跟的铁掌敲击水泥地面发出清脆绝望的快节奏声音,绝尘而去。

男鞋在原地停留了5秒钟,然后缓缓地向教室后门走去。

他是我现在唯一可以求助的对象,可是我真的很讨厌他,这个像傻猪一样的男人,他难道不会用婉转的方式来拒绝吗?这样子那个女孩儿会伤心很久的。但是,今天晚上这个教室会拥入体育系的那些球痞,我是可以等他们来救我,他们也一定会救我,不过,我打死也不愿看到他们幸灾乐祸的表情。于是,当男鞋走到后门的一刹那,他听到了一个近乎绝望的声音:“喂,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下?”

他找到了桌子底下的我,脸上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你在干什么?乘凉吗?”该死的,他竟然调侃我。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我挤出一个笑脸给他,虽然本美女的笑容含金量极高,但非常时期,在汗水和灰尘的双重夹击下相信也好不到哪儿去:“我的头发被钉子钩住了,你可以帮我解一下吗?”

他二话不说,探身过来,解我那三千烦恼丝。

他那么近地靠近我,使我可以看清他的脸,甚至嗅到他身上好闻的黄瓜香皂的味道。他的头发浓密,像元彬在《蓝色生死恋》中的短发,眉是挺拔而浓黑的,眼是薄薄的小单眼皮,有一种说不出的俊秀儒雅,脸略显苍白,从脸部外貌总结来看,他几乎颠覆我近观无帅男的法则。有这种外表的人如果作出绝情的事来,绝大多数的女孩儿都会原谅他,然后在内心呐喊:做得再绝点儿吧!

“你是怎么把头发绕成这个样子的?真难弄……好了,你可以出来了。”

都说直立行走是人类作出决定性物种进化的关键动作,我为这句话喝彩,能从桌子下面钻出来,让我有种劫后重生的感觉。

“谢谢你,”看在他救了我和长得帅的份上,我决定不再讨厌他,“还有,刚才,我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听到了一些不该听的。可形势所迫嘛……我发誓我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堵着自己的耳朵,所以,基本上我什么也没听见。”

“无所谓。”他耸耸肩,否定了我一切的亡羊补牢。

“那,咱们就此别过。”

他不动,干吗,不会救我一次就想黑我一顿饭吧?“你还有事?”

“你也该走了吧,一起啊。”

“不用了,我还要打扫。”

“打扫这里,你是清洁工吗?”

“不是,不是,我是志愿者。”

我回身投入到打扫清洁的最后步骤中,扭头再看看,他竟然还没走,优雅地立在夕阳的光芒中。

“你还不走?”

“我帮你好吗?”帮我?那一身干净的白衣和黄瓜香皂的味道,不是暴殄天物吗?不待我拒绝,他走过来帮我将垃圾装筐。在尘土的气味中,他犹如天使降落凡尘,惨不忍睹。

我与他合力提着垃圾筐走出阶梯教室,夕阳像魔笔,立刻将我们镀了金,连垃圾筐也不放过,使垃圾可以快快乐乐地走上最后的旅程。

“给我吧,我去倒。”他提着筐顺台阶向下走,目标是不远处的垃圾箱。看着他逐级下降的背影,我忽然有种错觉,好像我正坐在三楼的教室里,从我的后窗向外张望。而他,不正是那个踏黄叶而来,迎秋风而返的男孩儿吗?

你是美丽的

如果有人细致地统计一下女生寝室的作息时间,应该可以得出女人是懒惰的动物这一结论,睡我上铺的阿巴是这个结论忠实的捍卫者。每天她都起得比我晚,而且总在我起床后懒懒地发出叹息:“你干吗要起这么早?太阳又不会咬你的屁股。”

413寝室最美的风景不是夕阳临窗,而是阿巴化妆,那种脱胎换骨的变化,可以让人充分地了解到什么是化腐朽为神奇。阿巴自有她的一套美容理论,她认为女人的脸不是自己的,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不美化面孔,就是与全中国的人民大众为敌,所以饭可以不吃,妆不可不化。我们为此深感庆幸,起码阿巴失踪不用登寻人启事,只要在校园里一转,抓到的那个最光鲜艳丽的一定是她。

周六,阿巴起床后无比雀跃,妆也不化,就把我们三个抓到桌前要一雪昨晚打“四一四”大败的耻辱,约定输了的一方要钻桌子。结果一轮下来,我大比分败北,她们三个落井下石,痛打落水狗,将我满脸打上红点儿,作马戏团的小丑状,然后兴奋地拿起饭缸敲了起来。钻就钻,阿巴昨晚钻了不下五次,所谓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我伏下身子,向桌底钻去。

“咚咚”,有人敲门,我们都没在意。这个时候来的人,不是隔壁的小不点儿,就是斜对门历史系的豆子。已经大三了,谁还会为了周六早晨的意外访客心如鹿撞,充满期待?

阿巴心里一定也这么想,她一把打开了门。于是,我们室内四个人都吓呆了。

第一次,我感觉我们寝室的门那么大,大到可以让门外的这个男生一览无余地看清413寝室所有的狼狈和尴尬。

四张凌乱、没整理过的床;吃剩的零食遍布床上床下;窗边还大剌剌地挂着阿巴的几款精美文胸;还有我,一个面目全非、钻在桌子底下的我,一个欲进不能、欲退不得的我。还好,我悲哀地想,我出众的外形应该可以掩饰没整理的床、零食和阿巴的文胸,让他只注意这个“出类拔萃”的我,这也是我为413寝能做的仅有的贡献了。

他的表情太棒了,让所有的人都觉得他一点儿也不意外和吃惊,好像对他来讲,走进一个艺术展室和一个垃圾处理站的效果是相同的。他望着我,点了下头:“你在啊,我可以和你谈一下吗?”

还没等我回答,“砰”,门被阿巴摔上,其他两个姐妹一起发出了尖叫。阿巴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来回打转:“是白卓,中文系的白卓!天哪,我没有化妆!”

我心中略微有些遗憾,既然他看到这个惨不忍睹的我仍然能保持镇定,我应该钻在桌下还他一个落落大方。都怪阿巴那快手,在食堂抢饭的时候怎么不见她这么快?我从容地从桌子下面爬出来,白卓,原来他叫白卓。

我用最快的速度洗净脸,捡件最简单的裙子套上,总不能让一个那么帅的男孩儿大清早就立在我们寝室门外吧,人言可畏啊!我推开门,他人影不见,只留下一张纸条静静地躺在地上,上面用好看的行楷笔迹写着:“我在楼下等你。”

这个白卓,远看近看都是一身的好气质,现在,我一步步地靠近他,他的好气质也生动了起来,一丝微笑浮上了他的脸。

“你怎么会找到我的寝室?”已经不是淑女的我讲话也不客气了。

“当我打听到你是数学系2003本A的程安琪,立刻有人告诉我你住女生寝室413。”

哼,多半是大一时那群求爱义勇军的余孽在搞事,那时的我以“413美女”扬名校园,让我不胜其烦。“找我干吗?”我的口气更不客气。

“有没有人对你讲,你是美丽的?”

“有啊,怎样?”怎么会没有人讲?讲的人太多了,讲的方式也太多了。这句话让我全身的警戒细胞都在复苏,下一句他如果向我示好,我不排除扭头就走的可能性。对于因为我的美丽而接近我的人,我一直是敬谢不敏。

“你确实长得很美丽。”

我望着他,他在讲话的时候非常平静,就像我的数学分析老师口述二重积分时那样,波澜不惊。

“我编了一出话剧,里面有个美丽化身的角色,对白不多,你有没有兴趣来演?”

哈,我竟然会以为他在向我示爱,真是个白痴。心中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这是第一次,一个男孩儿让我有种踏踏实实的安全感,他不会看着我美丽的外表而试图俘虏我。我是美丽的,美丽又怎样?在他看来,我的美丽不过是适合演他剧中的一个角色而已。

“你们中文系没人啦,干吗到外系来选?”

“不是没人了,我是个热爱本系的人,早选定了一个,可是前几天她退出了。”

“为什么?”

“原因你知道,那天在阶梯教室你都听见了。”

“恕我冒昧,你为什么要拒绝她?是因为有了女朋友,两情相悦,不容外人打扰?”

“没有,我没有女朋友,我是一个永远都不会谈恋爱的人。”

我微微怔忡,这时朝霞铺满他苍白的脸,他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我猜他没准也有过类似泰坦尼克号撞冰山的往事,到现在还无法释怀。“没想到你和我的想法一样啊,我也是个拒绝谈恋爱的人。”我用轻快的话语化解着他眉头那份浓浓的沉重感,但我的心却被这份沉重感打动了。如果他真是个“曾经沧海难为水”的人,我交定他这个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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