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七一直相信缘份,他觉得自己跟小耳是有缘没份,跟七嫂是有缘有份,而现在生命中突然冒出小黛和小玫,缘份这事儿显得错综复杂起来。
老七跟七嫂的深厚感情,我是最了解的,因为在他的狐朋狗友里,我是去他家蹭饭吃最多的那个。
老七跟小耳分手的那年大学毕业,留在G城,分配到一家财经杂志社作编辑。那时尚未房改,住杂志社提供的集体宿舍,跟杂志社的美编同居,一房一厨一卫一阳台。床是老七跟美编一起去二手家具商场用一百块钱淘回来的双层铁床,为了能感受到就业者与在校生不一样的体会,老七跟美编用钢锯条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硬生生的把铁架床拦腰锯断,改造成两张独立的床,一字摆着,然后在中间挂了块美编自己做的蓝底白花的蜡染布。
宿舍是在城中村里的“握手楼”,潮湿、黑暗而挤迫,有时半夜醒来,几乎要窒息,老七常常要走到窗口像搁浅的大头皖鱼般大口大口地呼吸。
跟老七同居的美编是潮汕人,七嫂的老乡。一个周日的下午,美编出去参加老乡聚会了,老七在宿舍赶完一份专题报道的稿子,准备下楼去附近的湖边散散步。
在楼梯的拐角处,老七碰到老乡聚会回来的美编,后面跟着一个年轻的美眉,身材不高但匀称,皮肤很白,满脸灿烂的笑容,在“握手楼”昏暗的楼梯间让老七眼前一亮。
美编说这是他老乡,老七跟她点头致意,她也朝老七笑笑,然后他们继续上楼,老七一边继续下楼,一边装作不经意地回头再看了看,发现她也在回眸浅笑。
之后老七成了他们的名誉老乡,经常参加他们的聚餐和活动,或者一起在老七的宿舍炒菜做饭。老七干劲十足,亲自买菜洗菜下橱,那时刚毕业,月薪还不到一千块,老七他们经常吃很便宜的白瓜,后来七嫂说看见白瓜就想吐。
再后来老七约七嫂,还有另外一些朋友一起去大风车酒吧蹦迪,然后连夜去爬白云山看日出。山上蚊子多,七嫂是O型血,皮肤又白嫩,特惹蚊子,老七就坐在她旁边,不停地挥舞着衣袖,帮她赶蚊子,一直到蛋黄样的太阳爬上来,然后老七他们就下山,下到一半时老七就跟七嫂手拉手了。
后来老七跟七嫂租了个一房一厅的小房子,是加盖在城中村一座农民屋顶楼的铁皮棚,冬冷夏热,没有厨房,老七跟七嫂就在天台的一张凳子上摆个单头煤气炉做饭,晴天只是晒点,雨天就很麻烦,往往是七嫂炒菜老七打伞。
日子虽然过得很辛苦,但是丝毫没有妨碍老七跟七嫂苦中作乐,天冷的时候,他俩几乎整天就缩在被窝里,把房东家的破木床弄得嘎吱嘎吱的响,没多久七嫂的肚子开始凸现起来。
生活的压力突然压在老七瘦削的双肩上,眼看孩子快有了,得有房子和票子,为生活所逼,老七不得不放弃有一天去拿个普利策新闻奖的梦想。老七跳槽到一家4A广告公司,薪水翻了几番,从“一穷二白”到“稍有积蓄”,老七跟七嫂便开始到处看房。
那时G城房价高挺,市中心的买不起,最后只得在市郊的城乡结合处买了套两房一厅的农村集资房,土不拉几的也住得有滋有味。虽然是七楼,七嫂坚定不移地每天爬上爬下。
七嫂的肚子一天天地茁壮成长,临盆的那天,七嫂突然慌慌张张地说:“老七,好多羊水出来,要生了!”
老七说:“你能挺住一会吗?我去拦部出租车送你去医院。”
“行,快点去吧,我等你。”七嫂强忍剧烈的阵痛,汗如雨滴。
于是七哥撒腿狂奔下楼,好不容易拦了部出租车把七嫂送进附近的医院,在那里,老七的宝贝儿子出世。当护士从手术室把他儿子推出来给他看时,首次当爹的老七忍不住鼻子泛酸,热泪纵横。老七想起一个小学三年级学生写的那首诗《挑妈妈》:你问我出生前在做什么/我答我在天上挑妈妈/看见你了/觉得你特别好/想做你的儿子/又觉得自己可能没那个运气/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我已经在你肚子里。
集资房周围的治安很差,老七家一年内居然被爆窃三次。后来老七家那栋楼的一楼发生命案,有一个小偷因分赃不均被同伙刺死,血从房门流出来,在楼梯口淌了一地。原来小偷们就住在老七家楼下。
七嫂说这里不能再住下去。于是老七跟七嫂把集资房以一半的价格贱卖掉,然后又开始到处看房,最后选中了一套市中心的房子,三房一厅,离老七的公司很近,带电梯有花园,算是高档住宅。他们刚开始住得津津有味,后来发现房子太接近马路,吵得产后的七嫂老失眠,患了产后抑郁症。
于是老七一家又到处看房,最后选择了G城东郊的孔雀山庄的一套两百多平方的联体别墅,带车位和一百多平方的花园。孔雀山庄依山傍湖,小桥流水,花红草绿,是G城一个庞大的别墅住宅区。
生活就在于不断地折腾,经过几次三番的折腾,老七的生活也日渐有声有色起来,从老七写的一首微酸的小诗中可以略窥一斑。
通常要到晚上,
一家人才可聚在一块,
围着餐桌坐下来,
慢慢享受丰盛的饭菜,
老婆分盛老火靓汤,
我听儿子汇报学习动态,
虽然白天大家都忙,
虽然生活节奏紧张,
但还有什么比这,
更令人感到欣慰舒畅。
通常是在晚上,
一家人就会聚在一块,
围着餐桌坐下来,
慢慢享受香喷喷的饭菜,
我往儿子碗里夹菜,
我问老婆工作是否愉快,
即使白天再繁忙,
即使生活再紧张,
也会一起安心坐下来,
用心分享彼此的关爱。
有一次在老七家蹭饭吃,看着一桌子像满汉全席一样丰盛的饭菜,我由衷地表达我的艳羡:“老七,你真有福气,找了七嫂这么能干的老婆。你自己的问题解决了,得帮帮我解决解决,别让我老来你家蹭饭吃。”
“七嫂是前世把我埋掉的人,你也得尽快找到前世埋你的人。”老七说。
我不明白,问他是什么意思。于是老七跟我分享他看到的一篇很不错的网文: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边,一名遇害的女子****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女尸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林徽因就是在前世给过徐志摩一件衣服的人,也是在前世掩埋金岳霖的人;而陆小曼才是在前世掩埋徐志摩的人。所以,金岳霖找到了林徽因,他用一生的孤独来回报林徽因这位前世埋了他的人。
徐志摩找到了谁?“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是他在追求陆小曼时说的话。他轻轻的从林徽因的身边走了,正如他轻轻的来。他轻轻的挥手,没有带走林身边的一朵云彩。为了满足陆小曼奢靡的生活,他频繁地往来于南北授课,在碧蓝的天空中,他把他34岁的生命回报给了前世埋他的陆小曼。
讲完这个故事,老七说:“七嫂应该是前世把我埋进黄土,让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