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校正】
将欲歙(1)之,必固(2)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3)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4)。
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5)不可以示人。
【词义注释】
(1)歙:读xī,收敛,聚拢。
(2)固:坚持。
(3)取:王本及通行本均作“夺”,《韩非子·喻老》作“取”,范应元本亦作”取”,于义较顺。据改。
(4)微明:隐蔽的常理。宋董思靖在《道德真经集解》中释为“其机甚微隐而理甚明”,此与第五十二章的“见小曰明”同义。
(5)利器:锐利的武器。
【白话译文】
(道的运行规律是)将要收敛它,必先放开它;将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将要废除它,必先扶持它;将要取得它,必先给予它。这第三十六章是隐蔽的常理。柔弱能够战胜刚强。鱼不能脱离深水,国家的利器不可向人民显示。
【原意解说】
本章开头,省去了主词“道”字。中心内容是阐述道的运动规律。首段的四个“欲”字,是道自身的运动取向,与经文第一章“常有欲”的“欲”字相呼应,对道在有形世界运动轨迹作了生动的摹拟,是“反者道之动”的准确诠解。说明宇宙间一切事物无不处于歙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与等对立面的转化循环之中;而道的运动规律——物极必反,又正好与现实发展的方向相反。柔弱胜刚强,正是说明无为之道对于人民的吸引力“如鱼得水”,故以“鱼不可脱于渊”为喻。而一切暴政,不论使出怎样的严刑峻法,不仅不能使民心服,反会激起愈来愈大的反抗,故“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然而这个十分明白的道理,许多统治者就是看不出来。这显然是“利令智昏”所致。所以,“常无欲,以观其妙”(见第一章)这句话,值得学者反复玩味;尤其是处于掌权地位的人,更应把这句话作为清醒剂,时刻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头脑发热,不要脱离人民大众,不要向民众使用暴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