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持公开反对态度的人已为数不多,但在甘肃这样一个依靠传统体制创建起工业化基础的省份,计划经济“一大二公三纯”的思维定势和过去“左”的指导思想的残余结合起来,在相当一部分人,特别是在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形成“偏公歧私”的心理,把所有制的“公”与“私”,作为判断生产力先进的标准;把财产的有无和多少当做判断一个人落后与先进的标准,这种偏见还与积淀深厚的小农经济观念结合起来,形成阻碍人们致富的妒富忌财的心态。这些对非公有制经济偏见和歧视的心理,来自于思想认识上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束缚;来自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来自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价值判断。由此形成抑制甘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障碍。值得注意的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偏见和歧视,总是持着冠冕堂皇的理由,例如,对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中出现的不法经营行为,往往以偏概全,把经营者全都视之为“为富不仁”的“奸商”,对其中出现的失范、失序现象,不是去疏导理顺,而是管制堵死;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对其中的国有化改革措施往往被责难为“国有资产流失”,而宁愿不改革而“坐失”国有资产,等等。对这些偏见和歧视,当然要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上去进行教育和纠正,但事实则是最有力的判据。
如何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甘肃经济发展中的地位?首先,从甘肃与全国,尤其是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来看,2001年,甘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480元,其中人均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额就占34.77%。这种状况在工业中尤为突出。在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甘肃人均工业总产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额,人均非公有制工业总产值的差额就占78.60%,人均工业总产值低于东部平均水平的差额,人均非公有制工业总产值的差额就占70.15%;在浙江,这一差额占甘肃人均工业总产值低于浙江的差额的93.05%。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人均资本,全国为9.44万元,甘肃为5.44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万元,其中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人均资本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额占45.65%。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人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国为2915.8元,甘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27.96元,其中人均非公有制固定资产投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额占57.75%;与东部相比,甘肃人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低于东部的差额占51.09%。由此可见,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水平、资本存量和增量投入等方面与全国和东部的悬殊落差,是导致甘肃经济发展与全国和东部差距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其次,从非公有制经济对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来看,1998年到2001年,非公有制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额的贡献份额达33.50%,对全省经济增长速度的贡献也达到1/3以上。从各个产业的情况看,第一产业中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的增长,在弥补了这一期间国有、集体经济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减少额(减少了10.11亿元)之后,使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提高了4.82亿元,即增长2.38%;非公有制经济为第二产业增加值提供了16.17%的增长额,为第三产业增加值提供了38.40%的增长额。虽然非公有制经济对以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增长的贡献还不高,但却已成为支持全省第一、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实际上,按增加值来计算非公有制经济在各产业的进入程度,1998年到2001年期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中非公有制经济占的比重,由24.53%提高到31.18%;第三产业增加值中非公有制经济占的比重,由28.41%提高到30.98%。2001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中,一、二、三次产业的比重分别为19.30%、44.90%、35.80%,为“二、三、一”型结构,而非公有制经济中,一、二、三次产业的比重分别为31.18%、17.73%、30.98%,为“一、三、二”型结构,二者之间呈现出明显的互补性。在总量层次上的产业结构中,非公有制经济对遏制第一产业的下降、促进第三产业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或者说,非公有制经济对甘肃总量层次上的产业结构调整产生了明显的效应。
在部门结构的层次上,非公有制经济在第二产业增加值中占的比重虽然不高,但也显示出在促进工业结构调整、提高工业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2001年,甘肃工业部门按非国有工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由高到低的排列次序为: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66.99%),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55.97%),重工业中的加工工业(33.22%),原材料工业(14.64%),采掘工业(14.58%)。如果考虑到集体工业总产值仅占当年全省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总产值的4.61%,则上述工业部门中非国有部分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在各工业部门中的地位。这也就是说,轻工业是非公有制经济比较集中的部门,其次是重工业中的加工工业;此外,由于非公有制企业一般是小型企业,而在全省小型工业企业总产值中,非国有企业占65.51%,非公有制企业在小企业中居于主导地位。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是进入前向或者下游产业(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是农业的前向产业,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和重工业中加工工业是原材料工业的下游产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甘肃工业结构中高度后向化、加工增值程度低的状况。实际上,“九五”到2001年,甘肃工业按总产值来计算,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对农业的加工度(以农产品为原料轻工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产值)由0.38提高到0.52,年均提高4.58%,加工工业(包括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的加工度(加工工业总产值/原材料工业总产值)由0.39提高到0.52,与农产品的加工度提高程度大致相当。特别需要指出的是,1998年,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整体亏损,集体企业和“非公非私”的股份合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私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则整体盈利。这种状况持续到1999年。到2000年,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整体上扭亏为盈。2000年到2001年,全省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利润减少2.67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润减少2.80亿元,集体企业利润减少1.05亿元,非公有制企业的利润则增加1.2亿元,增加60%以上;在这两年,全省工业税收增加额中,非公有制企业占45.63%,成为工业利润和税收的重要来源。
在第三产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更为明显。1998年到2001年,甘肃第三产业增加值中,非公有制经济的贡献份额达82.09%。虽然甘肃第三产业中,非公有制经济主要进入低层次的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等部门,但这些部门关系到城乡居民的衣食住行,非公有制经济的进入,形成这些部门的完全市场竞争,促进了市场的活跃和繁荣。
最后,从扩大就业和实现社会稳定来看,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甘肃国有企业进行改革、改组和改造的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职工下岗。1995年到2001年,全省城镇从业人员由283.4万减少到245.0万,减少38.4万,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由218.8万减少到163.1万,减少55.3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由38.0万减少到20.4万,减少17.6万,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则由26.6万增加到61.5万,增加34.9万,占国有、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减少总数的47.87%。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增量中,相当一部分是国有、集体单位的下岗职工,这就缓解了城镇就业压力。2001年,在全省国有及限额以上非国有企业中,投入10万元资本所吸纳的就业人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1.5人,集体企业为1.7人,非公有制企业则为2.5人,分别是二者的1.7和1.5倍。甘肃城镇就业压力大,农村又存在着大量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富余劳动力,而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对于甘肃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此外,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扩展和深化,一批知识、技术密集、创新能力强的民营科技企业迅速崛起。截至2002年6月,仅在兰州地区登记在册的民营科技企业就达1555家,从业人员达4.01万人。这些民营科技企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高,其从业人员中,科技人员占4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占31.19%。据2001年对127家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这些企业实现利润1.23亿元,上交税金1.22亿元,其企业数量仅相当于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的16.98%,实现利润却相当于后者的32.80%。民营科技企业不但表现出旺盛的生机与活力,而且成为构筑甘肃经济发展制高点的生力军。在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中,民营科技企业的数量占60%以上,已成为甘肃产业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从上述情况,就足以说明在今天仍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持怀疑乃至偏见和歧视态度的人,其思想观念的陈旧、迂腐和不合时宜。而这些陈旧、迂腐、僵化和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时至今日,仍然抑制和束缚着甘肃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正说明甘肃还迫切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正树立起“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并且将其实实在在地贯彻落实到促进非公有制发展的政策和举措中。
(二)新时期,促进甘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有新起点、新思路、新举措
党的十六大通过极大的理论创新,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于长期困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些思想认识问题、体制问题、政策问题都给了理论上的明确回答,这既为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一个可以有稳定预期的制度环境。
首先,在政治地位上,给非公有制人士以充分的肯定,并把他们看成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其次,在经营空间上,给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要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再次,在分配制度上,给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障碍,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鼓励一部分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最后,在法律保障上,迈出了坚实和可喜的一步,明确表示,一切合法劳动收入和合法非劳动收入都应得到保护,并要完善保护和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通过十六大的理论创新,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都已得到解决。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地说,非公有制经济正在进入一个空前的大好时期。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动甘肃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中共甘肃省委于2002年12月27日做出了《关于进一步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甘肃如何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从提高认识,政策扶持,拓展领域,营造环境,加强领导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虽然落实好省委的指导意见有一个过程,但可以肯定地说,甘肃非公有制经济将迎来一个大好的发展时期。
随着十六大精神的落实,再加之WTO的规则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改善。面对新时期,对于如何促进甘肃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应该有新起点,新思路,新举措。
新起点,就是要给非公有制经济以真正的国民待遇。过去,我们总是爱用并不优惠的所谓“优惠”政策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其实,对于不同的所有制经济而言,这种优惠政策本身就是一种所有制歧视的表现。如果说在过去还有一点矫枉过正的效果,现在,在WTO的原则下,就显得有些过时。非公有制经济中有绝大部分企业是中小企业,这才是真正需要政策扶持的原因。
新思路,就是要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紧紧同西部大开发战略结合起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抓住经济结构调整这条主线,立足甘肃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形成以产业为依托的区域竞争优势。
新措施,就是要在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导向上,要从政策引导人手,走专业化分工同区域聚集相结合的产业发展新路子,这样,才能同国家倡导的新型工业化,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相一致。
1.现阶段,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环境的主要着力点。甘肃的省情,除了生态脆弱。基础设施条件差外,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问题更加突出。其具体表现是,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竞争不充分,市场主体不发达,市场机制不健全,投资成本高,吸引外资能力差。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为投资环境的改善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在发展环境建设上,我们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应把着力点放在如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体系。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最大的心理矛盾就是个人财产的安全问题,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中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护,表面上看是一个体制环境问题,其实有着深刻的制度原因。要防止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政策的随意性,就必须从“完善私人财产的法律保护”入手,并按这一原则来修改宪法,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都要按这一原则进行调整。这样,才能真正把私人财产不容侵犯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上,在确保私人财产安全的同时,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