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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追寻逝去的时光

[法]普鲁斯特

马塞尔·普鲁斯特(Marsel Proust,1871—1922)是法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出生于巴黎一个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与柏格森是亲戚,柏格森的“空间时间”、“心理时间”、直觉和潜意识、自由联想和回忆等学说对他影响极大。普鲁斯特从小体质孱弱,九岁起便受哮喘病的困扰,多病的身体使他养成了敏感多愁的性格以及独居斗室、耽于沉思的生活习惯。普鲁斯特早年受到良好的文学熏陶,中学阶段便开始写诗,并为报刊写文章。1892年,他与同学共同创办《宴会》杂志。在这个刊物上,他发表了大量的短篇小说和随笔,内容多半是儿时回忆,后集为《欢乐与时日》(1896)出版。1895年获文学学士学位。一度在马扎兰图书馆供职,不久父母相继去世,他旧病复发,辞职回家休养,足不出户,专心写作。此间,涉足上流社会,与艺术家交往频繁,形成高雅的艺术趣味。从1909年起,他开始写作《去斯万家那边》(1913),以后又陆续完成《在少女花影下》(1918,次年获龚古尔文学奖)、《盖尔芒特家那边》(1920—1921)、《所多玛与蛾摩拉》(1921—1922)、《女囚》(1923)、《失踪的阿尔贝蒂娜》(1925),上述六部小说和《寻回的时光》在作者死后以《追寻逝去的时光》(1927)为名结集出版。1922年11月18日,普鲁斯特因病去世,享年51岁。

作品梗概

《追寻逝去的时光》是一部由七本独立的小说结集而成的七卷本长篇巨制,各卷内部依次如下:

第一卷《去斯万家那边》写叙述者“我”偶然地触发了丰富的联想,记忆中的往事不断涌现,其中有他小时候在贡布雷姑婆家幸福的情景;他家的朋友斯万同奥代特的恋爱经过等;几年后,在巴黎,斯万的女儿吉尔贝特成了和“我”一块儿玩耍的同伴,“我”与吉尔贝特发生了儿童之间的初恋。

第二卷《在少女花影下》写“我”经常到斯万家去,可是吉尔贝特却远远躲避他,结果“我”也把她忘了。一天,在巴尔贝克的诺曼海滨,一群花枝招展的少女引起了“我”的注意。通过画家埃斯蒂尔的介绍,“我”认识了其中一个名叫阿尔贝蒂娜的女孩。

第三卷《盖尔芒特家那边》写“我”在巴黎对上层社会的盖尔芒特夫人产生了强烈的感情,但是一直未能得到夫人的邀请。外祖母去世后,“我”开始同阿尔贝蒂娜交往。后来“我”终于有机会进入了盖尔芒特府,对其光荣而神秘的贵族生活有所了解。

第四卷《所多玛与蛾摩拉》主要写“我”与盖尔芒特公爵的弟弟夏吕男爵之间的交往。男爵是盖尔芒特家族的叛逆,性格充满矛盾,与家族中的其他成员合不来,却与“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我”惊讶地发现阿尔贝蒂娜是一个女同性恋者,一种难言的隐痛折磨着“我”。

第五卷《女囚》和第六卷《失踪的阿尔贝蒂娜》讲述的都是阿尔贝蒂娜的故事。她随同“我”回到巴黎的家中同居,但她对周围的一切感到难以适应,终日闷闷不乐,精神消沉,完全像是一个被关禁闭的女囚。“我”意识到阿尔贝蒂娜的心思早已不在自己身上了,时常预感到她会从自己身边偷偷溜走。一天早上,她真的从“我”的家里逃走了,而“我”又很快得知她在一次普通的骑马事故中摔死了。“我”非常想念死去的阿尔贝蒂娜,试图在别的少女身上发现她的影子。

第七卷《寻回的时光》是“我”的艺术观点的总结。其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我”伤感地观察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变化。一天早晨,当“我”去拜访盖尔芒特亲王夫人的时候,一阵灵感油然而生,“我”发现了可以解释、说明自己一生经历的真理,即通过一部文学作品使消逝了的过去时光凝固下来,让如水般的逝去年华获得重新的再现。

作品节选

第一部

贡布雷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早早就上床了。有时,刚吹灭蜡烛,眼皮就合上了,甚至没来得及转一下念头:“我要睡着了。”但过了半小时,我突然想起这是该睡觉的时候呀,于是就醒了。我想把自以为还拿在手里的书放下,把烛火吹掉。方才睡着的那会儿,脑子里仍然不停地想着刚读过的故事,不过想的东西都有点特别。我觉得书里讲的就是我自己:教堂啊,四重奏啊,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之争啊,都是在讲我的事情。刚醒来的几秒钟,脑子里还是这么在想;这个想法和我的正常神志并不抵触,但像层雾翳似的遮在眼睛上,让我无从觉察烛火灭了。而后它变得费解起来,就像前世里的种种思绪、念头,经过灵魂转世变得无法理解了。书里的内容跟我脱离了关系,我可以关注其中的内容,也可以不去管它们。视力一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是一片黑暗,这使我的眼睛感到温柔而惬意,而心灵也许更感到如此。因为对心灵而言,这片黑暗仿佛是一件没有来由、无从了解的东西,一件确确实实看不透的东西。我心想,现在不知是几点钟了;我听见从不算很遥远的远方传来火车鸣笛声,犹如森林中一只鸟儿的鸣啭,凸显了距离感。眼前展现出一片空旷的乡间景象,其中的旅客正匆匆赶往临近的火车站;独在异乡作客,迥非寻常的行止,记忆犹新的晤谈,夜的静谧中浮现脑际的灯下告别,归程前方等待着的温馨和亲情,这一切都使他心绪难以平静,这条小路因此也将深深地镌刻在记忆之中。

我把脸颊温柔地贴在美丽的枕套上,它饱满而清新,犹如我们童年时代的腮帮。我划了根火柴,想看看表。就快到午夜了。这种时分,对飘泊异乡羁留客栈的病中人而言,正是被病痛发作惊醒,骤然瞥见门下透进的亮光,感到欣慰万分的时候。太好了,已经是清晨了!旅馆的服务生一会儿就要起床,可以拉铃叫他们来照应自己了。有了宽慰的指望,也就有了忍受病痛的勇气。不错,他觉得听见了脚步声;脚步由远而近,又渐渐远去。房门下面的那道光线消失不见了。恰是午夜时分,外面的人刚把煤气灯灭了,最后一个服务生也走远了。只剩下他,孤苦无告地彻夜受着病痛的折磨。

我又睡着了,有时只是稍稍醒一醒,可就在醒来的这一会儿,我听见细木护壁板沿着纹理咯咯作响,我睁眼定住黑暗中万花筒般变幻的景象,我还凭借一闪而过的意识之光,感受让家具、房间,所有这一切都浸润其间的睡意。对这一切而言,我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很快就会变得跟它们一样失去知觉。有时我在睡梦中身不由己地回到逝去的童年岁月,重又体验到幼时被姨公一把抓住鬈发的恐惧,这种恐惧直到有一天——那在我是新纪元的开始——大人把我的鬈发都剪掉了,方始消失。睡意矇眬中我把这件事给忘了,可当我挣扎着醒来,想要躲开姨公的手时,马上恢复了这段回忆。不过出于谨慎的考虑,我还是先把整个头深深埋进枕头里面,然后才返回梦的世界。

有时候,就如夏娃从亚当的肋骨里降生一般,一个女人在我睡着时从我大腿一个不自然的姿势里降生出来。她是从我正要品尝的快感幻化出来的,我却以为是她给我带来了这种快感。我的身体在她怀抱中感觉得到自己的体温,我想让自己融合到她的身体里去,可又一下子醒了。跟这位刚刚离我而去的女子相比,这世上所有剩下的人,在我眼里都显得那么遥远;我的脸颊上还有她亲吻的余温,我承受她身躯的分量还疲乏未消。假如,像偶尔的几次那样,她的眉眼之间跟我认识的一位女子有几分相似,那我为此可以在所不惜:找到她,就像那些为了亲眼见到一个日思夜想的城邦而毅然踏上旅途的人们,他们以为在现实里真能领略到梦境中令人销魂的滋味。渐渐地,她的容貌在我的记忆中淡去了,我忘却了梦中的可人儿。

一个人睡着时,时光的系列,岁月和星辰的顺序都围绕着他。他醒来时,会本能地根据这些信息,用一秒钟工夫就得知自己处于地球上的哪一点,度过了多少时间;但是它们的排列可能会发生混乱,甚至出现中断。比如说,夜里没睡好,清晨时分睡意突然在看书的当口袭来,这时他的睡姿跟平时是全然不同的,他只消稍稍抬一下胳膊,就能让太阳停住甚至往后转,结果刚醒来的刹那间,他没有了时间概念,还以为自己刚刚躺下呢。再有,如果他在打盹儿,姿势更随便更出格,比如说是餐后坐在扶手椅里,那时,逸出轨道的日月星辰就整个儿乱套了,这张魔椅载着他飞速地在时间和空间中遨游,等到睁开眼睛时,他会以为自己是在好几个月以前睡过的另一个地方。而我,哪怕是在自己床上,只要睡意很浓,弥漫到了整个脑海,那些序列就会乱套;这时,我在哪儿这一地点背景,会从意识中飘走,我在夜间醒来,非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有一瞬间甚至连自己是谁都弄糊涂了。我仅有一种原生态的存在感,一头动物在它的灵魂深处,想必也萌动着这种感觉。我比石器时代的穴居野人还要蒙昧;而这时记忆——不是有关我此刻所在的地方,而是我曾经在过的那些地方,以及我原本说不定会在的地方的记忆——向我而来,犹如高处伸下的援手,把我拉出这片我独自无论如何挣脱不了的虚无的泥潭。我在一秒钟里就越过了人类文明的一个又一个世纪,矇眬中影影绰绰瞥见的煤油灯的影子,然后是翻领衬衫的轮廓,渐渐地拼凑起了我的自我的本来面貌。

也许,我们周围这些事物的静止状态,只是由我们确信它们就是这些事物而并非其他事物的信念赋予它们的,只是由面对它们时我们思绪的静止状态赋予它们的。情况往往如此,当我像这样醒来的时候,我的思绪非常活跃,枉然地想弄清楚这是在哪儿,一切的一切,事物,地域,岁月,都在黑暗中围绕我旋转。麻木得不能动弹的身体,努力根据不同部位的疲乏状态,来确定四肢的位置,从而推断墙壁的方向、家具的布局,回想这躯体所在的住处的模样,说出这所住处的名称。两肋、膝盖、肩膀,躯体的这些回忆,都相继提供了一个又一个它曾睡过的房间的景象,看不见的墙壁,随着想象中房间的形状不停地变换位置,在黑暗中盘旋。思绪面对时间和形状而犹豫,但就在打量场景,尚未确认这是在哪儿之际,它——我的身体——记起了那些房间的床的式样如何,门的位置在哪儿,窗户的采光好不好,门外有没有一条过道,乃至我入睡前或醒来时在想些什么。压麻了的半边身子,试图猜出它所在的方位,比如说,想象这是冲着墙躺在一张有盖顶的大床上,于是我马上会想:“这不,妈妈没来跟我说晚安,可我还是睡着了。”这是在外公乡下的家里,他已经死了好几年了;而我的身体,压在床上的一边,却把那些岁月忠实地保存在那儿,让我看见天花板上用细链悬着的、有波希米亚玻璃灯罩的壶状通宵灯的火苗,回想起我在贡布雷外公外婆家卧室里的那座锡耶纳大理石的壁炉,此刻浮现在我眼前的这些遥远的情景,一下子看不很真切,但待会儿我完全醒过来了,会看得清楚的。

随后,一种新的姿势重又引起了回忆。墙壁朝着一个方向径直移去;我在德·圣卢夫人乡间别墅的房间里。天哪!少说也有十点了,他们一定已经吃完晚餐了!每天晚上陪德·圣卢夫人散步回来,我总要先打个盹儿,然后换好衣服去用餐,可今天这个盹儿可打得太长了。在贡布雷那会儿,我们散步就算回来晚了,我还能在我的窗玻璃上看到落日嫣红的反光,可那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在当松镇德·圣卢夫人府上,我们过的是另一种生活。我觉得晚上出去,在月光中,踏着儿时顶着烈日玩耍过的小路往前走,自有一番别样的情趣。回家的路上,好远就能望见我的那个房间,房间里亮着灯,就像黑暗中孤零零的灯塔。我回屋以后先睡上一会儿,然后换衣服去用晚餐。

这些盘旋、错综的回忆,最多只维持几秒钟;一时没有确定身在何处,就造成了各式各样的假设,而仓促间我往往来不及辨认这一个接一个的假设,正如我们在看连续照片放映机放映的奔马时,来不及分清前后不同姿势的位置一样。住过的房间不停地浮现在我眼前,一会儿是这个房间,一会儿又是另一个房间,终于,在醒来以后长时间的遐想中,把所有这些房间全都记了起来:冬天的那些房间,我睡下后得把脑袋缩在一个窝里,这个窝是由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搭配成的,枕头的一角、毯子的上端、披巾的下端、床的边缘和一期《粉红论战》,我得使出鸟儿的本领,把这些劳什子搭配在一起,一遍又一遍地把它们夯实;在那些房间里,碰上寒风刺骨的天气,我品尝的乐趣,就是感觉到自己跟户外的隔绝(就像燕鸥在地洞里做窝,感受到地层的温暖)。还有,那儿的壁炉通宵生着火,没有燃尽的劈柴不时爆出火星,暖意融融、雾气腾腾的空气像一件宽松的大衣裹住睡着的我,让我感到恍如睡进了一间看不见的凹室,置身于房间深处一个温暖的巢,这是一个暖呼呼的、热气形成的轮廓变幻不定的区域,而从四面八方的角落,从靠窗近而离壁炉远的部位,不时吹来沁着凉意的风,拂在脸上让人感到惬意极了。——在夏天的那些房间里,你会向往跟温馨的夜晚融合在一起,月光的清辉照在半开的百叶窗上,把它迷人的黑白相间的影子一直投射到床脚。人们几乎就睡在露天,像晨曦中被微风轻轻吹拂着的山雀。——有时我会想起那个路易十六式的房间,它的格调那么令人愉快,睡在那儿的第一晚我就并不感到很伤感,轻盈地支撑着天花板的立柱,优雅地错落散开,让人一看就知道那个地方是留着放床的;有时我想起那个天花板高得出奇的小房间,形状像金字塔的天花板往上伸去,一直伸到二层楼的高度,下半截覆着红棕色的桃花心木贴面。一进这房间,那股陌生的香根草气味就让我中了毒似的浑身不对劲,紫色窗帘显露着敌意,挂钟在高处旁若无人地聒噪个不停,这种肆无忌惮的漠视,使我心生怯意。——房间的一个角落,斜着一面四角底座的大镜子,模样奇特而蛮横,在我看惯了温情脉脉景象的眼睛跟前,很突兀地出现了这么一个形状。——我一连几小时竭力让思绪先松散开来,再向高处集中,准确地弄明白房间的模样,从而在高处凝聚并充满那巨大的漏斗,但连续好几个难熬的夜晚,我伸直四肢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耳朵竖起,鼻孔张大,心头怦怦直跳,精神上备受折磨,直到有一天,习惯终于出场了,它变换了窗帘的颜色,止住了钟摆的聒噪,让蛮横而冷酷的镜子懂得了什么叫恻隐之心,即使没有完全驱散,至少掩盖了香根草的大部分气味,尤其重要的是,降低了天花板的高度。习惯!这位灵巧而又姗姗来迟的协调大师,它总是先要让我们情绪低落地在一个临时住处连续几星期饱受恶俗趣味的苦楚,但尽管如此,能找到它毕竟是非常值得庆幸的。因为要不是有习惯上了场,单靠我们自己那几下子,是根本没法让一个房间变得可以住人的。

当然,现在我完全醒了,我最后一次转了个身,司确信的天使让我周围的一切都停了下来,让我安然置身于自己的房间,躺在毯子底下,让衣柜、写字台、壁炉、临街的窗户和两扇房门大致上各就各位。我知道自己并不是在那些房间——刚才在初醒的懵懂中,我眼前即便没有立刻浮现它们清晰的形象,至少以为自己有可能在那儿,——回忆的闸门却已打开了。一般情况下,我并不想马上就再睡着。我把夜的绝大部分时间,用来回想往日在贡布雷姑婆家,在巴尔贝克、巴黎、冬西埃尔、威尼斯,还有在别的地方的生活,回想那些地方和我在那儿认识的人,以及他们留给我的种种印象,或者人家对我讲起的有关他们的事情。

(选自周克希译:《追寻逝去的时光》,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版)

作品赏析

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寻逝去的时光》是一部不同凡响的小说。它以七卷本、二百多万字的浩瀚篇幅,不厌繁琐地记述了一位身患严重的哮喘、畏光怕风、独处斗室的病者对于往昔生活的追忆,“写的是一个非常神经质和过分地受到溺爱的孩子缓慢成长的过程”,然而“对于1900年到1950年这一历史时期而言,没有比《追寻逝去的时光》更值得纪念的长篇小说杰作了。这不仅仅因为普鲁斯特的作品像巴尔扎克的著作一样规模宏大。别的人写过十部或二十部小说,有时还颇具才气,但是总不能给人以得到一种启示,读到一个总结的印象。这些作者满足于开发众所周知的‘矿脉’;马塞尔·普鲁斯特却发现新的‘矿藏’”(法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安德烈·莫罗亚语)。显然,《追寻逝去的时光》在法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不同凡响”并非是出于它的卷帙浩繁,而是得益于它对“新的矿藏”的开掘。那么,《追寻逝去的时光》究竟为法国和世界文学发现了怎样的新矿藏呢?

“时间”是小说中的精神支柱。诚如作者在《追寻逝去的时光》的第七卷《寻回的时光》里所言:“假如假以天年,允许我完成自己作品,我必定给它打上时间的印记:时间这个概念今天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强迫我接受它。我要在作品里描写人们在时间中占有的微不足道的位置重要得多,即便这样做会使他们显得类似怪物”。任何小说都有自己的时间,在传统小说中,“时间”只是连贯事件的一个自然性的时间序列,并不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而在《追寻逝去的时光》中,时间已不再是一个单纯地记录日历变化的自然单位,更重要的,它是一个有生命的、自我绵延的有机体,生命是流,意识是流,时间也是流,过去同现在是相通的,它们不是先后关系,而是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的关系。在《追寻逝去的时光》中,过去的时间不是与现在相对立的、相区别的过去,而是与现在密切相连。《追寻逝去的时光》记述的是对往昔的回忆,作者在记述这些事件时,它们都已是经历过的事情了,故而小说在展开追忆时通常采取过去完成时态来讲述事件,但这种过去完成时并非是对过去事件的转述,而是从现时态出发,站在现在去回忆过去,于是“回忆将过去原封不动地引入到现在,让过去保持它当初是现在时的样子。”《追寻逝去的时光》并非完全排斥现在时态,小说在第一卷《去斯万家那边》记述斯万的生活以及在第七卷《寻回的时光》中对全书的追忆的总结时采取的即是现在时的叙述方式。但这种现在时标示的只是叙述者回忆开始的时间,并非是小说中人物经历的时间。《去斯万家那边》中有一个关于母亲亲吻的场面,小说是这样描写的:

这已经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呵。他的烛光在上面慢慢升起的楼梯墙壁,也不在了。在我身上,有许多我原以为会永久存在下去的东西,早就毁于一旦,而许多新的东西耸立在那儿,衍生出许多无法预期的新的忧愁和欢乐,以致旧时的悲欢变得邈远而茫然了。父亲对妈妈说“去陪陪小家伙吧”,已是遥远的往事。对我来说,这样的时刻不可能再现。然而,近来,我只要用心听,就总能清楚地听见那些哭泣声,那些我在父亲面前尽力忍住,直到单独和妈妈在一起时才忍不住的抽泣声。其实这些抽泣始终没有停止过;只是现在我周围沉寂了下来,所以我重又听见了它们……

在这里,现在时表明叙述者重新找到过去,现在并非是与过去毫无关联的存在,而是与过去息息相通的现在。正是通过对“时间”的全新诠释,小说复活了往昔逝去的时光,使过去的时光得以在现在重现。

“我”是小说中的另一个重要发现。普鲁斯特在给友人写信谈到《追寻逝去的时光》的创作时曾写道:“我决定写这样一部小说,这小说中有一位‘先生’,他到处自称‘我’,我如何如何……”在小说中,“我”是贯彻小说始终的一个核心人物,小说中“我”身上毫无疑问带有作者普鲁斯特的生活印记,但若把“我”简单地等同于作者普鲁斯特,把小说仅仅视为作者自传的话,则未免太简单化了些。《追寻逝去的时光》虽然通篇以“我”的第一人称叙述,这个“我”也明显地有作者普鲁斯特的影子,但我们并不能简单地在两者之间划等号,“我”不过是小说的叙述者而已。小说中的这个“我”相当特别,他不仅是小说中记述、观察别人的主人公、叙述者,更重要的,他还是不断回忆、审视自己的观察者。在小说的开始部分,“我”并没有自觉地意识到对“自我”要发现什么,随着“我”不断地回忆、咀嚼着“我”的过去的生活片断与瞬间,“我”忽然发现、认识到了“我”的存在。

19世纪法国著名的实证主义批评家圣伯夫曾提出一套科学的文学批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通过对一个作家从各方面、一点不漏地实证地了解有关他的确切事实,以便把握他的天才创作。普鲁斯特对此提出尖锐的批评,他认为一部书的真正作者,不是日常社会生活中所呈现的那个“我”,而是另一个“我”。这另一个“我”是在人的潜意识中埋藏着的,是被忘却了真正生活的主体,或是生命的本质。《追寻逝去的时光》正是对生命的本质的追寻。在普鲁斯特看来,作家惟有借助回忆、联想和直觉才可能去找回那消逝了的、隐藏在潜意识深处的那个真正的“我”,那个生命的本质;而回忆、联想、直觉之所以能有如此功效,在于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直觉主义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对于生命意识、意识、时间皆是绵延不绝的生命之流的揭示,作为柏格森的亲戚、学生和弗洛伊德的同时代人,普鲁斯特一直对此坚信不疑。他的《追寻逝去的时光》正是借助了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直觉主义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以心理时间为物质时间,强调情感的回忆与联想,去追寻深藏于人的无意识领域内的生命本质。从某种意义上讲,整部《追寻逝去的时光》都是一个对生命本质的那个真正的“我”的发现与追寻的过程,无怪乎文学评论家们在论及《追寻逝去的时光》时要由衷地赞叹:“这不仅是一个时代的历史,同时也是一种意识的历史。这种双重意义以及二者结合在一起,恰恰就是这部作品所具有的深刻的独创性。”

最后是小说艺术观念上的创新性。很多评论者在谈及普鲁斯特的《追寻逝去的时光》时总会情不自禁地拿它与巴尔扎克的小说相比。应该说,这部作品所体现出的艺术观念已与以巴尔扎克为代表的传统意义上的现实主义美学原则有了很大的不同。在《寻回的时光》中,普鲁斯特对仅仅满足于复制事物外表的现实主义艺术观念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认为,一种只限于观察现在,仅仅满足于描写事物,仅仅可怜地勾画事物的线条和面积,这虽然自称现实主义,其实离现实十万八千里;它使我们十分贫乏,十分忧愁,因为他突然将我们现在的“我”与过去和将来完全割断,而真正的文学应该是使“我”既能保存着过去的本质,又激励“我”在将来再次品尝这个本质。为此,普鲁斯特提出了一种迥异于传统现实主义的新的艺术观念。

在他看来,凭借情感的记忆,现在“相似的瞬间唤醒了深埋在我心灵深处的遥远的往日的瞬间”。这种特殊的经验,这种经验所给予的全部乐趣,并不是经常出现的,而且就其性质来说,也是暂时的,不稳定的,转瞬即逝的。为了找回来的东西不再丢掉,为了无限期地保存心灵的狂喜,就只有仰仗艺术的功能了,即普鲁斯特自己所说的,把消逝了的时刻找回来,固定下来,就是重视、认识并把握住离我们现在的生活越来越远的那种我们真正的生活现实。把对它们的回忆写出来,那就是文学。据此,普鲁斯特把“我”放在一个中心的位置,根据对“我”的内在意识的极其精细的观察和内省,开创了一种透过人的内在心理去发现、理解真正的生活的心理现实主义。这使得《追寻逝去的时光》迥异于传统的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以其对联想、记忆、直觉的强调呈现出明显的现代主义特征,并由此成为开创意识流小说先河的经典之作。

(范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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