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节来讲讲青青的故事吧。因为父母工作繁忙,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回乡下的姥姥家,一直到十二岁才回到父母身边。在乡下她无拘无束地像个野性十足小鹿成天在外面下河摸鱼、采野花和小伙伴一直疯玩到天黑才回家。回到父母身边后,父母对她进行了严格的改造。她首先被告知不能和一直在父母身边长大的哥哥比,因为男孩和女孩是不一样的。女孩长大了要做饭、洗衣、干家务侍候一家老小,要等全家都吃饱了,才能端碗吃饭。父母对她的反抗毫不留情,动辄一顿暴打,他们坚信棍棒才能教育出好孩子,可是对同样犯错哥哥,却总是和颜悦色、苦口婆心。青青现在可以理解父母当时的一些作法,他们那个时代的生活背景、固执的观念、生活的压力使得他们身心俱疲,脾气暴躁,而又无以排解,只好把满腹的委屈、愤恕发泄在弱小的孩子上,在对叛逆孩子的管制中得到一种心理平衡。
在拳脚相加中,青青渐惭开始惟惟诺诺,似乎天生就低人一等的观念渗入了血液。而以后的生活证明,父母真是大错而特错了,在这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社会丛林中,如果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别人就更不会把你当回事。人和人之间至少思想要处在一个高度上才能有平等的交流,才能碰撞出火花。过度的谦卑只能使你处于群体的底层。
参加工作后的青青为人拘谨,很长时间以来,她都不知如何与别人相处,她习惯了被别人轻视、忽略,别人的偏袒常常让她手足无措,别人稍微对她有点好感,她便像只受惊的小鹿般仓惶逃走。曾经的她只穿那种式样简朴、颜色黯淡的衣服,光鲜新潮的时装在她看来是不属于自己的。在一次单位组织的青年联欢会上,随着音乐的响起,身边年龄相仿的女孩纷纷被周围的男孩邀请跳舞,她们都画了精致的妆容,穿着细细的高跟鞋,一个个在舞池中旋转成色彩缤纷的花朵。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地被晾在那里,即使有男孩不嫌弃她打扮的土气,有勇气请她跳舞,她也没有胆量拉着人家的手,更何况她根本不会跳。学跳舞在父母看来决不是本分的好女孩该做的事情。
有一段时间,她所在的城市,总是出现大雾的天气,几米之外看不见人,在雾气浓重的花园里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在她的内心深处,她不像同龄的女孩那那样喜欢篮球场上的帅气小伙,而同龄的男孩很难有真正懂这种女孩的阅历。强烈的自尊、敏感的性格,又使她不懂圆通、妥协,不屑于恋爱的技巧,因此她喜欢那种成熟年长的男人。所以当外表儒雅高大李成,透过她迷离的目光,走向她的时候,她没有躲闪。
应该说李成是一个懂得女人的成熟男人,青青自从和他在一起,活脱就像变了一个人。李成经常送她成套的高档的护肤品,并且鼓励她,让她尝试穿一些颜色亮丽、时尚的衣服,并根据她的气质亲自给她挑选、搭配饰物。她照做了,果然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一样了,心情也变得非常明媚。别人都说青青变了,不再是那种冷淡落寞的样子,她浑身散发着快乐的气息,自信而乐观。公司几个原来对青青不屑一顾的单身男同事都有些暗自后悔,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身边有一个美女呢!本来嘛,恋爱是女人最好的美容品。青青本身生得清秀可人,以前成天被那种黯淡过时的衣服包裹着,脸上罩着一层阴郁的神情。在那些时尚靓丽、张扬高调的女同事面前当然被比衬的像只丑小鸭了。是李成用一双男人的眼睛看到了她的优势,让她找到了自己,是他一手改造了青青。因此对青青来说,分手说起来容易,其实心如刀割。
回来后的王玉香,也是沮丧万分。在关键时刻,她偏偏得罪了李成,最后本该给她的科级职位,落在了一个新来的图书管理员的头上。幸亏李成有先见之明,没给她吐露过自己曾想提拔她的事。对后来的事,王玉香只知道自己惹怒了那位领导,他不可能给自己办事了,也就死了心。从九寨沟回来之后,她知趣的停止了有事没事往那副总办公室跑的习惯。她并不傻,只是有时候,她是装傻买傻。在夹缝中生存的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往往比那些一路有鲜花掌声伴随的光鲜人物,更具有一些自我保护的无意识本能。比如健忘、知足、易变,来使得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李成逐渐忘了那件不愉快的事。副总嘛,还是正事要紧,只是凭着一种感觉,他认为青青和他分手这件事和王玉香有关系,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见了王玉香,他就拿出公司高层的范儿,矜持地点点头。王玉香,反倒更自然一些,她像从未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依然大大咧咧地恭维他几句年轻帅气之类的话,对他的冷淡并不介意。
青青呢,在痛苦难过了一阵子之后,剪掉了一头长发,决定开始新生活。不久就有了一个固定的男朋友,蓝图。说来好像是冥冥中上天的安排一样,如果说是六年前,他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两人会走到一块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