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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红蚂蚁

鸽子运到几百里远的地方还能飞回自己的鸽棚,燕子从自己非洲的窝穿洋过海重新回到旧窝定居,在这漫长的旅途中,是靠什么来指引方向的呢?是视觉吗?一位睿智的观察员《动物的智力》的作者图塞内尔,他虽然对被收集在橱窗里的动物的了解并不是很深,但是对生活在大自然中的动物的了解最深的专家,他认为鸽子是以视觉和气象为导航的。他说:

法国的这种鸟,根据经验得知冷空气源于北方,炎热源于南方,干燥源于东方,潮湿源于西方。它掌握了足够的气象知识来帮助自己区分方位,指导它飞行。关在笼子里的鸽子从布鲁塞尔运到图鲁兹,它们没有机会用眼睛把路程记住,可是任何人也没有能力阻止它根据对大气的温度的印象,感知它是在向南方行进。到了图鲁兹放出来后,它已经知道回到鸽棚要朝北飞行。于是它便认准了这个方向一直飞,只是在空域的平均温度是它居住区域的温度时才停下来。如果它不能一下子找到自己的旧居,那是因为左边或者右边的偏差。无论怎样,它只要在东西两个方向花几个小时辨析寻找,就可以纠正路线的偏差了。

如果是在南北方向进行位置的移动,那么这个解释是很诱人的,可它在东西方向的等温线上却不太能适应。另外,这个解释的缺点是无法进行推广的。猫穿过首次见到的迷宫一般的大街小巷,从城市的一端跑到另一端找到自己的旧居,这就不能归之于视觉的指引,也不能说是因为气候变化的作用。同样不靠视觉来指引方向的我的石蜂,当它们在密林中释放出来时,它们无法飞得太高,离地面才两三米,不具备一览众山小而照此画出图来的能力。它们为什么要了解地形呢?它们只思考一会儿,在试验者身边兜了几个不大的圈后便朝北飞走了。尽管有树林挡在面前,尽管丘陵高耸绵延,它们沿着离地面不高的斜坡向上飞,穿越了所有。视觉虽然可以帮助它们避开各种障碍,可并没办法指引它们飞行的方向。气象在这儿也没什么用,几公里的距离,没有太大的气候变化。

对热、冷、干、湿的了解并没有教会我的石蜂什么,因为短时间的经验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即使它们十分熟悉方位,可它们的旧巢与释放地点的气候是相同的,它们根本不能肯定究竟要朝哪个方向飞。对于所有这些现象,我们不得不提出另一个神秘的东西来解释,即它们具有人类所不具备的一种特别的感觉。谁都不会否定达尔文压倒众人的权威,他也得出一样的结论。想了解动物是否可以感应到地电,想清楚地知道动物是否会受到紧贴在身上的一根磁针的影响,这不都是肯定动物有一种对磁性的感知力吗?我们有这样的功能吗?不言而喻,我所指的是物理学的磁力,而不是梅斯梅尔和卡廖斯特罗之流所说的磁力。我们肯定不曾拥有类似的东西。如果水手本身就有指导方向的作用,他还要罗盘干什么呢?

这位大师认为,我们身体中不曾拥有的,甚至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一种特别的功能,指引着在他乡的鸽子、燕子、猫、石蜂和很多其他的动物。我不敢肯定地说,这种感功能力是不是对磁力的感觉,但我所做的试验在不同的程度上对论证存在这样的功能贡献出了一份力量,这样已经让我很满足了。除了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功能外,动物又增加了一种功能,它们拥有的东西多么伟大,是多大的进步啊!为什么我们没有这种功能呢?这对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说法,可是个非常好而且极其有用的武器啊!如果事实像人们所断言的那样,所有的动物,包括人在内,都是从唯一的原细胞中产生出来,并在千万年中自动进化,天赋好的得以发展,天赋最差的走向灭亡,那为什么这种神奇的器官只成为几种并不受重视的动物的天赋,而在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身上却找不到任何痕迹呢?我们的祖先如果任由一种这么优异的能力从身体中流失,实在是太蠢了。这是比尾骨末端的一截骨头、胡子的一根毛更有保留的价值。

如果这种功能没有遗传下来,那岂不是说明万物之间缺乏足够的亲属证据了吗?我向进化论者请教这个小小的问题,并很想知道在这个问题面前,原生素和细胞核还有什么说服力。

这种我们所不知道的功能是否存在于膜翅目昆虫身上某个部位,靠着某个特殊的器官来感知世界呢?我们会下意识地想到触角。每当我们不能用正常的理论去解释昆虫的行为时,我们总说是触角的问题,我们很自然地认为触角上会潜藏着我们争论中所需要的东西。可是我有非常充足的理由怀疑,因触角的感觉能力而指向的说法。当毛刺砂泥蜂寻找猎物时,它确实是用触角像小手指似的不断拍打着地面,这些看上去好像是指引着昆虫捕猎的探测丝,仿佛不能够同时用来指引昆虫回巢的方向。这一点是需要弄清楚的,而我已经弄明白了。

我剪掉几只高墙石蜂的触角,尽可能把整根都剪掉,把这些高墙石蜂运到其他地方然后释放,可它们就像健康正常的石蜂一样很容易地飞回家了。我还用差不多的方法试验了我所居住的地区个头最大的节腹泥蜂,它们在这儿也被称为栎棘节腹泥蜂。这种以象虫为食物的泥蜂也安全返回到属于自己的地穴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否定触角能够燕子

食物的匮乏使燕子不得不每年都要来一次秋去春来的南北大迁徙,但在不断地迁徙中,它们依旧可以找到故乡。

帮助昆虫感觉指引方向的这种假设。那么这种感觉存在于昆虫的哪个部位呢?我不知道。

我知道得最清楚的,就是被剪掉触角的石蜂,回到了蜂房后就不再工作了。它们一直在自己建造的蜂巢前飞着,在附近的石子上休息,在蜂房的石井栏边小憩。它们在那儿仿佛在悲伤地思考,久久凝望着还没有建完的蜂巢。它们飞走又飞回来,把周围所有的陌生昆虫都赶走,可是它们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把蜜浆或者泥灰运来了。第二天,再也找不到它们的踪迹。没有了工具,工人就没有办法再工作了。在石蜂砌窝的时候,触角不断地拍打,探测,勘探,好像是在靠触角把工作干得精细完美。

触角是它们用于测量的精密仪器,就好像建筑工人的圆规、脚法尺、水准仪、铅绳一样。

到现在为止,我的试验对象只是雌性昆虫,它们因为母性的义务对窝更加忠实。如果把雄峰弄到别的地方,它们会怎么做呢?我不太信任这些情郎。它们有那么几天会乱哄哄地在蜂房前面等待雌蜂出来,彼此争夺自己想要占有的情人,然后根本对正热火朝天地进行的工程不管不顾,便跑得不见踪影。我心想,回到生养自己的蜂房来或者在别的地方定居,对于雄蜂来说有什么差别呢?只要那个地方能找到老婆就行了!但是,我错了,雄蜂跟雌蜂一样回到生养自己的窝里来了。的确,因为它们弱小,我没有带它们去很远的地方,只飞了1公里左右。然而,对于雄蜂来说,这仍然是从陌生的地方进行的一场遥远的飞行,因为我从来没有观察到过它们曾经做过长途的飞行。白天,它们检测蜂房或是参观花园里的花朵;晚上,它们藏在旧洞里或者躲在荒石园的石堆缝里。

三叉壁蜂和拉特雷依壁蜂来到石蜂的蜂房中,它们在石蜂丢下来的洞穴里建造属于自己的蜂房。出现最多的是三叉壁蜂,我要想粗略了解一下这种定向感觉在膜翅目昆虫身上的普及度,这是再好不过的机会;我不能错过这个机会。是的,三叉壁蜂,无论是雄蜂还是雌蜂,都知道飞回到自己的窝里。我用少量三叉壁蜂快捷地做了短距离的试验,而这些试验与之前的试验的结果完全相符,从而使我完全信服了。总的来说,算上我以前做过的试验,证实了能够返回窝的昆虫有四种:棚檐石蜂、高墙石蜂、三叉壁蜂和节腹泥蜂。我能否因此宣传推广这个观点呢,完全相信昆虫有这种从陌生地方返回旧巢的能力呢?我不想这样下定论,因为从我所了解的方面来看,有一种相反的试验结果,能够充分地说明问题。

在我的荒石园这个大试验室所蕴涵的丰富的试验品中,我把著名的红蚂蚁放在首位。这种红蚂蚁就像猎捕奴隶的亚马逊人①,她们不懂得如何哺育儿女,不知道怎样寻找食物,甚至食物就在自己身边也不知道去拿,她们靠佣人侍候自己吃饭,为她们料理家务。红蚂蚁会去偷其他昆虫的幼虫来侍候自己的家族。它们抢劫相邻的与自己不同种类的蚂蚁,把其他昆虫的蛹运到自己窝里,没多长时间,蛹蜕皮了,就成为不辞劳苦侍奉家族的佣人。

在炎热的6、7月来临时,下午,我常常能看到这些亚马逊人从它们的巢穴里出来,准备一场远征。蚁队有5~6米长,如果路上没有遇到什么特殊的东西,它们的队形会一直保持不变;但是一旦发现有蚂蚁窝的迹象,领头的前排蚂蚁就停下脚步,分散成乱七八糟的一堆;后面的蚂蚁依旧行进,于是蚁群越聚越多。它们先是派一些侦察兵出去打探,在证实出错之后,队伍又继续前进。这伙强盗穿过花园中的小径,消失在草地里,然后又出现在有点儿远的地方,之后钻进枯叶堆,又大摇大摆地走出来,一直在随意而没有方向地寻找着。

终于找到了一个黑蚂蚁的窝,红蚂蚁迅速地钻入黑蚂蚁蛹的宿舍,然后以非常快的速度带着战利品上来了。这时在地下城市的出入口,黑蚂蚁为了保卫自己的后代,与红蚂蚁展开殊死搏斗,混战在一起,场面触目惊心。双方兵力差得太多,结果没有任何悬念的胜利属于红蚂蚁。它们几乎每个都带着战利品,用大颚叼住一只还在襁褓之中的蛹,急忙打道回府。对于对奴隶制习俗不太了解的读者来说,这种亚马逊人的故事看起来非常有趣;我很遗憾,不想再详细地描述下去了,因为这故事已经远远偏离了我们想要讨论的昆虫回窝的主题。

抢劫蚁蛹的这伙强盗,所要运输战利品的距离远近,取决于黑蚂蚁窝的距离,有的时候只要走十几步路,有的时候要走50步、100步甚至更远。我只观察到过一次红蚂蚁远征到花园外面的情形。这些亚马逊人沿着花园4米高的围墙向上爬,翻过墙,一直走到距离很远的麦田里。至于前面是什么样的路,这支前进的纵队完全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荒凉的土地,肥沃的草坪,枯叶堆,乱石堆,石头堆砌建筑,草丛,它们都会勇往直前,它们对于道路的性质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好恶。

可是回来的路却是绝对不会改变的,那就是去时所走的那条路,不管曾经走过的那条路是多么曲折,要经过什么地方,甚至面对最难走的地方。由于捕猎的偶然性,红蚂蚁经常要走过非常复杂的路途;现在它们带着战利品沿原路返回。原先它们经过什么地方,现在还从那儿经过,对于它们来说是一定要这么做的,即使这样做它们要消耗更多的体力,面临更大的危险,它们也不会改变这条路线。

假如它们穿过的是厚厚的枯叶堆,这条路对于它们来说简直到处都是深渊似的陷阱,它们一不小心就会失足跌落;而要从凹下去的地方爬上来,爬到左右摇摆的枯枝桥上,最后走出小路的迷宫,许多红蚂蚁都会达到自己体力的极限。可是这也无所谓,回来时,虽然负重增加,它们肯定依旧要穿过这迷宫的。如果要想让自己不那么劳累,它们应该怎么做呢?它们得稍微偏离一点儿,因为旁边就有一条好路,开阔平坦,而且离来时的路几乎不到一步。可是它们根本不去注意这条仅仅偏离一点儿的路。

我有一天发现它们出去抢劫,在池塘砌栏内边列好纵队前行。我在前一天用金鱼替换了池塘里的两栖动物。北风风势强劲,从侧面向蚁队猛刮,让整整几行士兵都被吹到水里去了。金鱼见势匆匆游来,张开深如巷道的大嘴把落水士兵吞到肚子里。艰难险阻,道路坎坷,蚁队还没有越过天堑就有很多英勇就义。我觉得,它们回来时一定会选择另一条路,绕过危险而致命的悬崖的。但事实却不是这样。衔着蚁蛹的队伍仍然从这条危险的道路返回,金鱼等到了双份上天赐予的吗哪:蚂蚁和它的俘虏。蚁队不肯换一条路线,而宁愿再遭受一次重大损失。

这些亚马逊人去的时候走哪条路,回来时也一定要沿原路返回不可。这种做法一定是由于远途征战,到处都去,很少经过同样的路,所以很难找到家的缘故。如果红蚂蚁不想迷路,最好的办法就是沿着同样一条路走,它必须走它认得的而且刚刚走过的记忆深刻的那条路回家。

爬行毛虫从窝里爬出来,到另一根树枝上去寻找更适合自己口味的树叶作为食物时,在走过的路上织了丝线,毛虫正是依据着这条拉在路上的丝线才能回到自己的窝的。这就是在走出家门后会遇到迷路危险的昆虫所能够使用的最根本的解决办法:一条丝线指引它们回家的方向。比起爬行毛虫和它们幼稚的寻路方法来,我们对于石蜂和其他昆虫,这些靠特殊感官区分方向的了解就差得远了。

红蚂蚁这种亚马逊人虽然也属于膜翅目类,可它们回家的方法非常局限,我们从它们必须沿着原路才能回家便可证明。它们是不是在间接地模仿爬行毛虫所使用的方法呢?当然,它们不会在路上留下指路的丝线,因为它们的身体没有可以制造丝线的机能;那它们是不是在路上散发某种气味,例如,某种甲酸味,从而可以通过嗅觉给自己指明回家的路呢?大多数人常常会赞同这种看法。

据说蚂蚁是由嗅觉来辨析自己回家的路的,而这嗅觉好像就藏在不停抖动的触角上。我对这种说法并不急着表示赞同。首先,我不相信嗅觉会在触角上,理由之前已经陈述过了;另外,我希望通过试验来证明红蚂蚁可以回家并不是依靠嗅觉。

我耗费了整整几个下午的时间观察我的亚马逊人出窝,而且常是无功而返,实在是浪费了很多的时间。我找了个助手,她的空闲时间比我多,这就是我的小孙女露丝。这个调皮的小丫头对于我跟她说的关于蚂蚁的事很感兴趣。

她曾经见过黑蚂蚁和红蚂蚁的战役,对于抢劫襁褓中的卵的事一直默默沉思。露丝满脑子都是崇高的责任感,为自己这么小的年纪就可以为科学这位贵夫人效劳感到十分自豪,于是她在天气好的时候便在花园里忙碌,她的任务是监视红蚂蚁,仔细辨认它们所经过的从自己的窝到被劫蚁窝的路线。我已经考验过她的热情,可以放心交给她。一天,我正在写每天都要记录的笔记,书房门口响起了砰砰的敲门声:

“是我,露丝。快出来,红蚂蚁进了黑蚂蚁的家。快出来!”

“你记清楚它们去时的路线了吗?”

“是的,我做了记号。”

“什么?做了记号。怎么做的?”

“学着小 拇 指 那 样 做,我 把 白色 的 小 石 子 撒 在它 们 经 过 的路上。”

我跑过去。看到一切就像我那6岁的拍档刚才告诉我的那样。露丝早就准备好了小石子,看到蚁队从兵营里出来,便紧紧跟随,在蚂蚁经过的路上,间隔一段距离撒一点儿小石子。亚马逊人抢到宝宝后,就沿着小石子标出来的那条路线返回。回窝的距离有100米左右,我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事先在空闲策划的试验方法。

我找到一把大扫帚,把蚂蚁曾经经过的路线打扫一遍,扫的宽度有1米左右,把路面的粉状材料全都扫掉,换上其他的材料。如果它们在原先的材料上留下什么味道,现在已经消失了,这就会使蚂蚁找不到回家的方向。我把这条路的出口处分割成四个部分,它们彼此相距几步路。

现在蚁队已经到了第一个切割口。可以明显地看出蚂蚁非常犹豫。

有的往后退,然后回来,再后退;有的在开口的正面不断徘徊;有的沿着切口的侧面走,看上去像是要绕过这块陌生的地方。蚁队的最前排先是聚集在一起,结成有几十厘米的蚁团,然后散开来,发散的宽度有3~4米。但后续部队不知道前面发生的情况,于是在这障碍物前越聚越多,彼此堆在一起,场面十分混乱,完全不知所措。最后有几只蚂蚁非常英勇地走上扫过的那条路,还有一些跟在它们的后面;就在这时,有少数蚂蚁绕个大圈也找到了原先那条路。在其他切割口处,蚂蚁也呈现出差不多的犹豫不决的状态,不过最后它们还是直接或者间接地找到了原路上。尽管我设下了圈套,蚂蚁依旧可以从原先用小石子标的路线回到窝里。

试验好像可以证明是嗅觉起到了指引方向的作用。凡是遇到我清扫出的切口,它们都会表现出同样的犹豫。蚂蚁仍然从原路回来,这很可能是还没有把它们留下的气味完全扫干净,一些有味的粉末仍然留在原地的原因。绕过切口行进的蚂蚁很可能是因为受到扫到一旁的残余味道的指引。所以,在表示对嗅觉的作用表态之前,必须在更好的条件下再试验一次,这次必须去掉一切可能留下气味的材料。

几天后,我认真地制定了计划。露丝再一次进行观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向我报告蚂蚁出洞了。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因为亚马逊人在6月闷热的下午,特别是在暴风雨将要到来时经常出发征战。像上次一样,石子依旧撒在蚂蚁走过的路上,撒在我精心选定的对实现我的计划最有利的地方。池塘的一个接水口上接了一条用来给花园浇水的布管子,打开阀门,蚂蚁来时的道路被来势汹汹的急流冲断了,这水流宽有一大步,长得看不到尽头。用非常多的水冲刷了将近15分钟。然后,等着蚂蚁抢劫归来,离这儿越来越近的时候,我让水的流速减慢,让水层的厚度变小,以免蚂蚁穿过这里时太费力。如果沿着原路回来是亚马逊人的不二之选,这就成了它们必须越过的障碍。

面对我设置的障碍,蚂蚁犹豫了很长时间,走在最后面的跟队伍的排头兵全部聚集在了一起。可是,它们借助露出水面的卵石走进了急流;然后,脚下的卵石尽了,流水把那些最勇猛的卷走了,这并没有让它们丢掉猎获的物品,随波逐流,搁浅在水中的凸出处,然后又被冲到了河岸边,重新寻找能够涉水渡过的路线。地上有几根麦秆被水冲得到处都是,这就是蚂蚁选择的不稳当的桥。一些橄榄树的枯叶成为载客的木筏。部分敢死队成员靠自己跋涉,部分靠着好运气,没有依靠任何过河工具而到达了对岸。我看到有的被水流冲到离原本路线两三步远的地方,它们看起来非常焦急,究竟要怎么办才好?在溃散部队的一片混乱中,在遭受到如此严重的危害后,没有一只蚂蚁松口让战利品流走。它们宁愿失去生命也要保住战利品。总之,它们还是渡过了急流,而且是从曾经走过的路线上渡过的。

急流在这之前已经把地洗得干干净净了,而且在它们渡河的过程中水流一直被更新,我觉得通过这次急流的冲刷,路上一定没有残留的味道了。如果路线上有丁酸味道,这是我们的嗅觉无法感觉出的味道,至少我们平常人的嗅觉感受不出来。现在我们用另一种刺激很多而且我们能够分辨得出的气味来代替,看看会发生什么情况。

我在已经画出的第三个出口处谨慎地等待,在它们要走的道路上,用薄荷来清洁地面,这是我刚刚从花坛里采下来的薄荷。在离这段路有段距离的地方,我用薄荷的叶子盖上。蚂蚁回来时穿过我所设下的埋伏,对于薄荷擦过的地方并没显出有什么焦虑;而在盖着薄荷叶的地方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走过去了。

经过急流洗涤路面和薄荷改变气味这两次试验之后,我知道绝对不可以提出是嗅觉指引蚂蚁沿着出发时走的路回窝的理论。还有一些测试会彻底让我们明白这个道理。

现在,我不对地面做任何改变,找了几张大大的报纸横铺在路中央,并用几块小石头压住。这个地毯让道路的外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与此同时没有去掉一点儿可能存在的气味,可是蚂蚁在面对这一地毯时比面对我之前的一切诡计,甚至面对急流,都显得更加焦虑。它们尝试了很多次,从各个角度去侦察,一再试着前进或后退,最后才在这个陌生的区域铤而走险。它们终于穿过了这块铺着纸的区域,队伍又像以前一样地行进。

再往前走一段距离,等待着亚马逊人的是另一个圈套。这块地原本是浅灰色的,现在我用一层薄薄的黄沙把路切断。只是在颜色上做了改变,就会使蚂蚁不知所措好长一段时间。它们在这儿就像面临报纸一样犹豫不决,时间不是很长。最后它们就像翻越别的障碍一样翻越了这里。

我铺下的沙带和纸带并没有使路线上的气味消失,既然蚂蚁在面临着沙带和纸带时都表现出犹豫不决的状态,而且都同样地止步不前,可以说明是视觉而并非嗅觉使它们能够找到回家的路。

因为我无论用什么办法来改变路的外貌,无论我是用扫把扫地,用水流冲地,用薄荷叶盖住地面,用纸作为地毯把地遮住,用跟地面的颜色不同的沙铺散开来,踏上归程的队伍都会停下来,犹豫不决,想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是的,是视觉,不过非常近视,只要移动几个卵石就能让它们的视野发生改变。由于近视,一片纸,一层薄荷叶,一条沙带,挥动一下扫把,乃至于更微小的改动,就会使它们看到的景色全非,于是背负着战利品,想要尽快赶回家的这支连队,焦虑不安地在这陌生的区域前面停下脚步。它们之所以终于通过了这些障碍,是因为在反复尝试穿过这些改变了的区域的过程中,有几只蚂蚁辨认出前面有些地方是自己熟悉的;而其他的蚂蚁相信这些视力比自己好的,便跟着它们走过了障碍。

薄荷

唇形科,薄荷属,茎、叶有刺激性味道。可以趋除蚂蚁走过留下的味道。

如果这些亚马逊人,没有对地点的精确的记忆,光凭借这视力是不能做到这一切的。一只蚂蚁的记忆力!这记忆力究竟是什么样的呢?它跟人类的记忆力有什么相似之处呢?我不知道怎样回答这些问题,但是我只要用几句话就可以让你知道,昆虫对于它到过一次的地方会非常准确地牢牢记住。这是我见过很多次的现象。有时会发生类似这样的事情,这些亚马逊人所抢到的战利品太多,这支远征军没办法一下子搬回去,于是有时等到第二天,或者等到两三天后,它们就会组织进行第二次远征。这一次,队伍不再像以前一样沿途搜寻,而是直接冲向遗留了许多蛹的蚂蚁窝,而且这次走的与之前两次是同一条路。我曾经用小石子沿着亚马逊人两天前走过的那条路来设置路标,我惊奇地看到这些远征的亚马逊人走的是同一条路,翻过一个又一个石子。我对自己说,根据石子路标的标注,它们要从这儿走,要从那儿过;如我所料,它们沿着我的石桥墩,从这儿走,从那儿过,几乎没有什么偏差。

已经过了很多天,难道可以认为散布在路途上的气味还一直存在吗? 谁都不敢这么说。所以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正是视觉指引着这些亚马逊人。除了视觉外,还有它们对地点的记忆力。这种记忆力超强,强得可以保留到之后很久的时间;这记忆力是极其忠实的,因为它带领着队伍穿过各种障碍,越过高低不平的地面,走着跟上次相同的路线。

亚马逊人在不认得地方的时候要怎么办呢?除了对地形的记忆外,蚂蚁有没有石蜂那种在小范围内辨析方向的能力呢?它有没有能力返回自己的窝,或者与走散的正在行进中的大部队会合的能力呢?

这支抢劫军团并没有逛遍整个荒石园,它们更偏向于探测的是北边,无疑在那里抢劫能够得到的收获最多。所以这些亚马逊人通常会把自己的队伍带向偏北的方向;在南边,我很少看到它们。因此它们对花园的这一部分即使不是完全陌生,至少不如另一边那么熟悉。我先提前说明这一点,我们看看在不认识的地方,蚂蚁是怎么做的。

我站在离蚂蚁窝不远的地方,当部队抢夺奴隶回来时,我把一片枯叶放在一只蚂蚁面前让它爬到叶子上去。我没有伸手去捉它,只是把它运到离大部队两三步远的地方,只不过是在南方。这已经能够使它离开熟悉的环境,使它彻底失去了方向。我把这个亚马逊人放到地上后,看着它随意闲逛,当然,其大颚依旧没有放开战利品;我看到它走得匆忙,而且跟自己的同伴们离得越来越远,可它自己还以为这样可以跟大部队会合呢;我看到它也试着往回走,又向更远的地方走去,东看看,西逛逛,朝向许多方向摸索,可就是找不到正确的路。这个英勇善战的黑奴贩子,就在离队伍两步路远的地方迷路了。我还记得有这样的几只迷路者,寻找了半个小时还无法找到曾经的路,而且越走越远,可牙齿始终没有放开蛹。它们会有怎样的结果呢?它们嘴里的战利品是做什么用的呢?我没耐心一直跟着这愚蠢的强盗了。

可以肯定,这种红蚂蚁根本没有其他膜翅目昆虫所拥有的指向感觉。它只是能记住自己曾经经过的地方,再也没有别的能力了。只要偏离两三步路就能够让它迷路,导致无法与大部队相聚。石蜂却不会因为要穿过几公里陌生的地方而迷失方向。

这种神奇的感知功能只有几种动物拥有,而人却没有,我之前面曾经对此非常惊讶。将两种昆虫进行比较,其结果却相差这么大,这一定会引起争论的。现在这种差别不存在了,我用的是两种非常接近的昆虫进行比较,这两种都是膜翅目昆虫。如果它们是同一个细胞演变出来的,那么为什么其中一种膜翅目昆虫有某种功能,而另一种却没有呢?多一种功能,这与器官上的某个小问题相比,可是占据无法超越的地位的特点啊!我等着进化论者对我说出一个足以反驳的理由来。

我前面已经看到这种对地点的记忆力可以保持很长的时间,而且记得清楚牢固,那么这种记忆力究竟牢固到何种程度,从而可以把印象深深地刻在心里呢?亚马逊人需要走过很多次还是只要经过一次就可以知道那地方的地理情况呢?走过的路线和游览过的地方是不是一下子就刻在脑子里了?我无法用红蚂蚁给自己一个答案,因为我不能确定远征军走的这条路是不是第一次经过;而且也无法决定这个军团走自己指定的路。当亚马逊人出门去抢劫的时候,它们是盲目地走着,而它们要朝哪儿走我们却无法进行指导。那么让我们看看别的膜翅目昆虫又是如何做的吧!

我选择的试验对象是蛛蜂,蛛蜂的习性将在另一章里详细介绍。它们以蜘蛛和掘地虫为食。它是先捉住猎物,然后把它麻醉了,给自己将来的幼虫做食物,然后才开始建造住所。蛛蜂如果背负着沉重的猎物去寻找适合筑窝的地方,是非常累赘的,所以它们会先把蜘蛛放在草丛、灌木丛或者类似高度的地方,防备想将猎物偷走的动物,尤其是蚂蚁,因为它们很可能在掠食者不在时来毁坏这宝贵的猎物。把战利品放在高处后,蛛蜂去寻找一处适合挖掘地穴的地方。在挖掘的这段时间内,它会经常去看看自己的猎物;轻轻地咬咬拍拍它,仿佛是在为自己得到了这么丰盛的食物而感到满足;然后它回到自己的地穴去,继续工作。

如果发生了什么事让它感到不安,它就不是只是去看看,而是把猎物放到离自己更近的地方,不过一直会放在植物丛上面。这就是它的做法,我以它为试验对象,从而了解一下蛛蜂的记忆程度。

当这个膜翅目昆虫在地穴里工作时,我偷偷地把它的猎物拿走,放在远离原先存放地点0.5米远的空地上。不久,蛛蜂离开它的工地去检查自己的猎物,它径直朝之前自己选择的存放地点奔去。它走的方向很有把握,它对那地方记得非常牢,可能是因为它曾经去过那里很多次。

我不知道以前究竟发生过什么。这第一次远征不算吧,那么再这样做几次就应该更有说服力了。现在,蛛蜂轻易地就找到了自己存放猎物的草丛。它在草丛上来回踱步,仔细搜寻,多次回到猎物存放的地方。最后它接受了猎物已经不在的事实,便开始用触角拍打地面,逐渐扩大搜寻范围。突然,它望见自己的猎物在一片很空旷的地方。蛛蜂非常惊讶;它向着猎物走来,然后突然一惊,往后一退。这是活的吗?这是死的吗?这难道真是我的猎物吗?它似乎在这样思考,才不是呢!

思考的时间不是很长,蛛蜂咬住猎物,倒退着拉它,把它再一次放在植物丛上,这次所选择的地方距前一次存放处有两三步远,但总是放在高处。接着它又回到工地去挖掘,在那儿挖了一段时间。

我又一次移动猎物的位置,把它放在略微离得远些的不长草的一块空地上。这种试验过程是很适合于评价蛛蜂的记忆程度的。已经有两个草丛作为猎物的暂存处了。第一个存放处,昆虫是快速而又准确地回到那儿去的,这很可能是因为它多次来过这个地方,所以做过较深的研究,我只是推测因为我没有看到过;但对于第二个存放地,它对其肯定只有很浅的印象,因为这次它并没有做太多研究;它在那儿所花费的时间只够把它的猎物挂在草丛的高处;它第一次看到这个地方,而且是路过时瞥到的一眼。这样的一眼,会使它准确地记住吗?另外,在昆虫的脑海中,两个地方现在可能会搞混,第一个存放处会跟第二个混淆不清。蛛蜂会到哪儿去呢?

我们很快就能看到结果了。它现在离开工地再一次去查看自己的猎物。它径直朝第二处存放地跑去,在那儿找了很长时间,也找不到自己的猎物。它很清楚蜘蛛最后是放在那儿的;它坚持在这一个小范围内寻找,从没打算回到之前的存放处去。对于它来说,第一个存放地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它操心的只是这里。然后,它又开始慢慢扩散着寻找了。

它在那块寸草不生的土地上找到了自己的猎物,是我把它放在那儿的。蛛蜂很快就把蜘蛛放在第三块草丛上,我们的试验又开始了。这次,蛛蜂不假思索地朝第三块草丛奔去,根本没有同前面两个地方弄混,对于之前选择的两个地方,它根本看都不看一眼,因为它的记忆力是十分可靠的。我又进行了两次类似的试验,蛛蜂总是回到最后一次存放处而不考虑之前曾经选择的地方。这个小玩意儿的记忆力令我感到惊奇。一个看起来跟哪儿都一样的地方,它只要匆匆看一眼,就可以清晰地回忆起来,这还考虑它还要操心着自己的矿工工作,积极地在地下干活呢。

我们的记忆力可以一直像它这么好吗?这非常值得怀疑。如果我们认为红蚂蚁也有同样的记忆力,那么,之前我们所看到的长途旅行,它沿着相同的道路返回窝里,就没有什么不可解释的了。

像这样的试验给我提供了其他一些值得注意的成果。前面说过,当蛛蜂经过一番探索说服自己猎物已经不在原先那片草丛上时,它便会在四周寻找,最后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因为我很小心地亲自把猎物放在没有遮蔽物的地方。现在我们给它增加一点儿难度,我用手指在泥土上按了一个印,然后把蜘蛛放在这个凹下去的地方,用一片薄薄的叶子把它遮盖住。这只找寻遗失猎物的膜翅目昆虫居然穿过这片叶子,它从叶子上走过去,然后又走过来,但是丝毫没有怀疑蜘蛛在下面,它到很远的地方去继续徒劳无功地寻找。可见为它指引道路的不是嗅觉而是视觉。

而在寻找过程中,它的触角一直不断地在拍打着土地。这器官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呢?我不知道,我可以肯定的是起作用的触角不是嗅觉。通过砂泥蜂寻找黄地老虎幼虫,我已经肯定地提出了这个论断;如今我又经过试验得到的证据,这在我看来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我还想补充的是,蛛蜂的视力非常差,所以它经常经过离自己的猎物2法寸的地方却不曾发现猎物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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