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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往事随风

吃一天的桃

桃子吃在嘴里,开始是甜甜的软软的,我慢慢地吮吸着,后来味道变了,是又甜又苦又酸,只差辣就可包容人生百味了。今天是星期天,连续看了五个小时的书,已经下午两点了还未吃饭。同宿舍的平儿从家回来,送我一小袋桃子。小小的毛桃儿青青的,一个挨一个待在透明的塑料袋里,像小乖乖似的睡着。平儿有点窘,解释说,这是她在树上摘的,树是自己种的,第一次长了桃子,可桃儿怎么也不肯长大……我只听进了一点,眼睛看着桃,咂着嘴,心里在想着桃的味道,肚子饿得咕咕叫。忍不住冒了一句:“可惜没洗。”“我原先洗了几个,只是现在全混到一块了。”她低下头,有点委屈地说。我惊了一下。人家送来桃子,凭什么怪人家没洗?自己也有两只手,为什么不能洗一下?再看她的脸,长长的睫毛投下阴影在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上,红红的小嘴朝上噘着。我抱歉地笑笑。可她像做错了事似的抬起头看着我。“你真可爱,像第二个孔雀公主,或者说是孔雀公主第二,你美丽又善良,真是可爱的女孩。”我在绞尽脑汁寻找词语来夸她。她并不高兴,或者更确切地说,她心里高兴表面上不显示罢了。我凑近她的耳朵,轻轻地(尽管周围没有人仅我们俩)说:“老实告诉你,你更是一个巫女或者一个巫婆。”她终于忍不住,站起来,用一双纤手拍打着我,脸颊泛起了红潮,那个深深的酒窝更明显了。我跑着躲开,同时大声地怪叫:“救命啊!看这个巫女吧,我快要死了!”最后我俩跑不动,倒在床上……桃放在床上,白色的塑料袋装着它们。平儿出去了,房间里只我一人,静静地躺在床上看书,静静品尝桃子的滋味。慢慢地桃子已被我吃掉一半。不想洗它们,我仅用手帕擦了擦就心安理得地吃下去。不是我懒,而是大考在即,时间紧迫。时间就是分数,分数就是命根,不能马虎。桃子吃在嘴里,开始是甜甜的软软的,我慢慢地吮吸着,饥饿的肚子不再叫了。后来味道变了,是又甜又苦又酸,只差辣就可以包容人生百味了。再后来,我吃不下去了,肚子虽未饱,但心却在书上。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了三毛。三毛到底是怎样的女作家?她在美国学习为何好轻松?有那么多人爱她、喜欢她,为什么没有许多人喜欢我呢?真是不可思议。我要是三毛,才不会想着那么多烦恼,让父母操心。干吗总让父母帮自己,他们够累的,也该休息一下了。说实在的,真羡慕三毛有那样好的母亲,而我的妈妈就差远了,她不行,还得我帮她,真有点累。所以说三毛毕竟是三毛,我就是我,何必去羡慕她,她有什么可让我喜欢、崇拜的呢?只不过文章写得朴实如同清茶而已。坐在桌旁,看着剩下的可爱又可怜的青桃儿,心里痴痴地想:“干吗长毛,还得让我去洗,太麻烦了。要是我有神女的本事———用嘴一吹,那毛就自动飞掉,只剩下光洁的桃,那该多好。或者有巫婆的本事也行,对着桃子念两句咒语———桃子桃子不要毛,桃子就干干净净摆在面前。啊,还是不要巫婆,巫婆太丑,当神女就好了,不仅本领高强,而且美丽无比。穿着轻纱裙,在天上飞呀飞,美死了。”哇!太刺激了。洗了桃子,发现洗的比擦的的确要好吃,真后悔没早些发现。下次买桃子,一定要洗。桌上只剩两个了,一个还有伤,一定是虫子的家门。不打扰你休息了,虫子先生或虫子小姐。祝你们晚安!

平儿今天走那么远的路,为我带来她亲手栽的桃子,可眨眼工夫被我全吃光了,只剩下这两个劫后余生的小东西。嘴巴里充满了甜、酸、苦的余味,我想喝水,喝水会把余味冲走的,但这就没什么意思了。就像人生,淡得如同白开水,还有什么意思?忍一下吧,今夜做一个美丽的梦。在梦中,日子就不会像水一样了。

唉!总是学呀学,连饭也顾不上吃,只能吃点桃子,还是好朋友平儿送的。什么时候不再稀罕这青青的烂桃子,什么时候就熬出头了。

厚土

痛苦的时候,泥土的抚慰万般柔和;骄傲的时候,大地的沉默万般冷静。

有一晚睡得正香,突然被嘤嘤的啼哭声惊醒,这初生婴儿的声音让我有一种返朴归真的感觉。好久没听到过婴儿的哭声,这次听到,仿佛又回到了童年。

童年时,很羡慕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以为长大了能自立,真好。现在长大了,又留恋起童年来,并且这种思想越来越强烈。大概是负荷不了纷繁的苦闷的缘故吧。

留恋最多的还是母亲,人根源于母性,对母亲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依恋感,通常一个人在恐惧和昏迷中的呓语一定是呼唤“妈妈”。母性的温柔,竟是我们最坚强的支柱!我恋母,就跟爱恋所生长的故乡一样。游子在外,对故乡是怎样的一种亲切呵!乡间那么质朴、那么善良,那里能接近泥土,那里能体验大地,体验出亲情和真诚。痛苦的时候,泥土的抚慰万般柔和;骄傲的时候,大地的沉默万般冷静。往往被认为最普通的东西实际上却是很神圣的。人类本从泥土而来,维持人生存的食物也是来自泥土,生命起源最早形成的原生质也是来自泥土中的无机物。

母亲就是最圣洁的土壤。而我是一棵小白杨,从土壤中汲取无尽的水分和养料,茁壮成长。

儿时那些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往事,给我留下至深的记忆。傍晚母亲给饥饿的我煮饭。围在火塘边,母亲忙碌着,熊熊的火苗一如生命的脉搏,跳动不息。火的热力把陶罐里的米烘炙成饭,映红了我的脸,温暖了我的心。也就是那一刻,我懂得了什么叫“关心”,什么叫“被关心”。

有一次手指长一个疖,肿得跟胡萝卜似的,肉溃烂成熟茄子状,我扯天扯地哭喊,以为哭得越厉害,亲人才会越加同情,就会分担我的一部分痛苦。临睡前,一边泪眼婆娑,一边哼哼唧唧,辗转难眠。母亲守护我身边,轻轻地抚摸我的手指,轻轻地吹,直至我入睡。有一晚,我一觉醒来,发现母亲不在身边,委屈得不得了,赤脚去找母亲。然而茫茫的黑夜中,我摸不着方向,有一种无所凭藉的感觉袭来,四面仿佛伸过来无数双巨大而无形的手,直要把我揪了去。我吓得大哭,母亲闻声赶来,又怜又气,……看到母亲痛心的样子,我的心在疼痛。

稚幼的童年,欢乐有母亲分享,忧愁有母亲分担,好轻松,好自在。如果能够,我愿一生能化为童年,依偎母亲温暖的身躯,接受母亲的庇护。

而今我离开家乡,离开母亲,求学在外,犹如一只单飞的小鸟。脚步越来越沉重,心绪越来越迷惘。真想靠在一株大树旁。然而母亲不在身边,故乡还在远方。

多少次委屈,多少次感到离开母亲独立处世,是多么力不从心。

古希腊神话中的巨人安泰是大地的儿子,他不脱离自己的母亲就能从大地中源源不绝吸取力量,打败任何对手;但一旦脱离母亲,则无能为力!而我也一样。在陌生的环境中,陷入孤单无助的境地,多少愿望与追求被拒绝在别人生冷的面孔上。为适应生存环境,我佯装坚强,可又有谁知道,那些表面上的矜持其实只是贝壳,外表挺坚硬,而里面却是软体。又似气球充起来的大象,貌似强大,实际上不堪一击。吃了败仗,仍不敢在人前流泪,甚至连丁点的怯懦都不敢表现出来。但每当夜阑人静,独坐自省,禁不住想像童年那样,躺在母亲温暖的怀抱,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童年的时光一去不返,母亲的慈爱永存于心。此时此刻,我怀念往昔,希望母亲在远方感应到。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恩千丈,念念图报。虽然肩上的压力越来越重,尽管前进的困难越来越多,我都不能退缩!忆起母亲,忆起故乡,虽免不了一种淡淡的悲凉,但更多的是给我以勇气,给我以力量,给我以责任。只有孜孜地追求,向着我希望的方向,不停地跋涉……成长

当漫漫黑夜过去,一缕阳光爬上我的脸庞时,我的十八岁来到了。轻轻呼一口气,把自信和快乐留住。

成长是不可抗拒的。每时每刻,我的身体都在长,我的头脑都在趋向成熟。不知不觉中,我从牙牙学语的孩童长成一名十七岁的高中生。猛然回首我才发现我已不小了。心中竟暗暗地掠过一丝怅惘。

四五岁的时候常常想:“长大有多好,可以不去幼儿园了。”七八岁的时候常常想:“长大有多好,可以不受爸爸妈妈的约束,天天玩。”十二三岁的时候常常想:“长大有多好,可以不上学,不去做那总也做不完的作业。”如今,当我真的要进入成人的行列时,我又常常想:“如果时间能倒流有多好!”因为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压在肩上的担子有多重———考大学,如同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你争我抢,纷纷落水的情形惨不忍睹。

因为我真真实实地看到成年人的行列里有些冷酷、贪婪的面孔,面对那复杂的世界,我望而生畏。还是呆在纯净的校园里轻松自由,还是找回幼儿园里那份无瑕的童真,找回那颗一尘不染的心最令人神往。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难道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但当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又总有些东西在温暖着我,激励着我。

看到桌上那淡淡飘香的清茶,是妈妈悄悄为我端来的。看到爸爸体弱多病的身体,感到一种孝敬父母的责任需要我去承担。看看身边那群热心快乐的朋友,亲切幽默的话语,满是笑意的眸子,以及每一个充满爱心的人,都令我的心为之一动。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真、善、美。

当漫漫黑夜过去,一缕阳光爬上我的脸庞时,我的十八岁来到了。轻轻呼一口气,把自信和快乐留住。哦!这就是成长?曾经的一切,包括过去的辉煌和沮丧,包括为成长付出的代价,都已过去,坦坦荡荡地面对十八岁的现实,是我最佳的选择。

往事随风

你在我的航程上,我在你的视野里从未想过把自己的中学时代写成一篇文章,因为我怕自己笨拙的笔委屈了那段纯真的岁月。然而,在蓦然回眸的一刹那,所有的爱与恨,情与愁,感动与愤激都如潮水般一齐涌来,将我的思绪铺开,涂抹得斑斑驳驳。

我想起了算不上初恋的友谊。那是被世人无意中扭曲了的一种关系。那时,战战兢兢地认识了一个男孩子的同时,还四周张望有没有注意我们的眼睛。“不幸”的是,有。人无论走到哪个阶段,当你与异性交往时,总会招来些闲言碎语,我那时也是。在旁人的捕风捉影中,与男孩的故事还没开始就糊涂地结束了。感情的事诱人又恼人。谁都希望能有一个与自己学习上共同进步,生活上相互帮助的知己。但美梦难遂人愿,即使偶有“好梦”,待警醒之后,才知道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那时也曾与老师谈起过这类话题,得到的是善意的劝说。现在想来,少年的“好梦”是有些可笑,但其纯真无邪又是一生难以重复的。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还是老师的话对,不能早恋。

我又想起了曾令我泪水滂沱又刻骨铭心的一幕。有段时间我对学习一直不太在意。直到生物老师的那一掌重重地拍在我的后脑上,才让我骤然醒悟。那一掌真狠,不仅使我永远记住了“动物细胞没有细胞壁”,还让我懂得了一个女孩子只有自尊、自爱、自强才能博得别人的敬重,才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我由衷地感谢老师,虽然当时哭得死去活来,让年轻的生物老师手足无措,尴尬地站在一边,劝也不是陪礼也不是。但从那日起,我开始发奋图强,孤灯常伴我到凌晨。时至今日,我更加深深懂得了老师“恨铁不成钢”的深情。不知这许多年过去了,我的生物老师在面对讲台下的学生时,还会不会想起他在冲动之下打哭的那个脆弱而又自强的女孩呢?在高中的三年,是我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时期。这一时期老师的传道授业解惑,可以说影响了我的一生。几乎每一位老师都会说:我不追求什么,只愿摸摸自己的良心,对得起我的学生就行了。然而,就是这“对得起”里,包含了老师多少挚爱和心血啊!

如今,走进大学校门,再没有人像高中的老师一样督促我,高三时曾有同学问我:万一你考不上大学怎么办?我说:中考时也有人问过我同样的话题,我的回答是,那就不活了,结果,我如愿以偿地活了下来。

于是,出于人类的生存本能,高三这年我是真的“玩儿命”了,将这副不值钱的躯壳全部给了高考。我的家境并不好,在重重压力下,惟一的出路只有考上大学,而且必须是本科。此外,我别无选择。

高三,我几乎是“形影相吊”,无论是在学校,在路上,还是在家里,伴随我的只有无尽的书。书已翻得烂熟了却仍不敢放下,甚至梦里还会将历史事件串一串,怎奈醒来却依旧惘然。至今也难以改掉的一个习惯是睡觉前必须吃一顿饭。高考前夕,学到深夜,肚子饥饿难忍,便轻手轻脚胡乱找些吃的,生怕惊醒了家人。然而,吃了那么多,并未见体重增加,反倒减了两公斤,实在不知这“夜草”是给了肚子,还是予了书本。小吃之后,常常是再学半个多钟头,凌晨一点上床。早上六点多爬起来,奔赴学校上早自习。那一年,几乎每天都是我打开教室的门。

公元1994年的7月7日,我像平日一样早早来到考点。监考老师很和气,我便和他唠唠嗑儿,借以稳定一下情绪。因为来时不愿让父亲送考,与家人大吵一架,痛哭一场。姐姐在考场外等我,站在人群的最前面,包里装着几听“易拉罐”,每场都买,三天如一日。全部考完后,家中冰箱里是一溜十几听雪碧,没开盖儿。因为那三天,沉重烦乱的心情却是一口也喝不下呀!

我一直畏惧的那个神圣的高考就这么平淡地过去了。原来难熬的不是七月,而是高考前的日夜。回首看看,还真有点儿后怕,万一哪门功课少考上十几分,我此刻……回眸的刹那,多少个日月滑过了。

在三面环山的大学校园里,高三奋战的日夜时常浮现在眼前;我留恋那种一生中难得的拼搏,留恋子夜的静谧,留恋父母的辛劳。

在大学旋转的彩灯中,我感到生活的色彩已开始泛滥。笑过之后又感到生命的空虚,还有淡淡的忧愁。

只有回到家,才发现自己像是轻松多了。

这就是青春的书页?———人生中最辉煌、灿烂的片断?青春,我们究竟拥有什么?

当成长的足迹在尘世的繁华和清冷里踏过,留下的故事早已被现实掩埋。沉重的经历,让我们把神圣和奇迹都看作了平凡。

回眸间,多少个日月滑过。

想起了老师的话:一个人最痛苦的不是没有自由,而是有了自由却难以选择的时候。只有进了大学,才体会出它的哲理,它的深刻。

昼坐听风,夜眠听雨。在这无数个循环的昼夜里,我撑着人生的扁舟,划向人生的下一个驿站。背负着父辈的理想和我的追求。

回眸间,让爱在心中一泊千载,让纯真的中学时代永驻心间。我已长大

不知什么时候起,华幽默的谈吐,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占据了我的心灵。

又是秋雨绵绵的日子,绵绵细雨把我的思绪扯得好远好远……

我突然想起了华,这个仅大我两岁的老师。

华是我初中的老师,稚气未脱的脸上挂着一副眼镜。由于年龄相仿,不足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华幽默的谈吐,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占据了我的心灵。我再不敢正视他那双聪慧的眼睛,言语也变得拘谨起来。

以后的日子中,每天幻想与华相处的美好时光,真的见到了却又忙着躲避。

华似乎洞察了我的内心世界,但他并没有说什么。我就突然有了彼此心照不宣的那种感觉。以后每次见到他,便觉得好快乐好温馨。

有一天,突然听说华和某位女教师开始谈恋爱,我的心情再也平静不下来。终于,我去了他的单身宿舍。那晚,蒙蒙细雨下个不停。

一见到他,我的泪水就流出来,早已准备好的见面词一句也说不出。华没有说什么,只是递给我一块毛巾。等我的泪水止住了,他才幽幽地说:“我对你只是亲哥哥对小妹的那种感情。”接着他讲起他在学校里最近遭遇的爱情故事。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站起来大声对他喊道:“你凭什么向我解释,凭什么……”话没说完,泪水又流了下来。华轻轻地叹口气:“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以后,华总借故在课堂上给我们读诗。我知道那些诗都是读给我听的,心中好激动好感激。有一天,我突然对他说:“华老师,你永远是我的希望!”他没有说什么。第二天早自习快下课时,他似乎颇自豪地说:“现在,我也许是你们当中某个同学的希望,但是你们也是老师的希望。我希望我们的‘希望’都能变成现实,而不是一句空话!”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华所说的话。老师对于学生还能希望什么呢?无非是努力进取,刻苦读书,将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我突然间明白了华所做的一切。他正在以一种大度的胸怀容忍我的幼稚与无知,等我慢慢长大……中午的阳光

中午的阳光暖暖的,让人生出许多懒惰,生出许多迷惘,觉得前途在阳光里扑朔迷离,无法把握。

放假了,毕业班的学生却仍在上课。

中午的阳光透过教室的窗子看着我,我也聚精会神凝视着透过窗子的阳光,这举动也许很无聊,但我以为还是胜于听那枯燥的讲课声。

临近升学,日子越过越单调,每天都是重复:无休无止地听讲,无休无止地做题。很累。于是看着中午的阳光,我能让思想暂时摆脱这单调的生活,在阳光下漫游一番。

下课铃声似乎已被阳光排斥到很远的地方,迟迟不愿回教室;挤了满满一黑板的练习题被许多双眼睛看得很不自在,慢慢地变得模糊。许多人同我一样只是静坐,无动于衷:对于习题,会做的已能背出准确答案,不会做的仍不会做。之所以貌似认真地写着,只是因为黑板左上角“典型模拟”四个字尚有分量。即使如此,仍有个别人在充满“典型”气味的课堂上睡觉,对他们来说,复习就是睡觉。然而,考试是不会考睡觉的,将来他们在考场上一筹莫展,一败涂地就是必然的了。不由得又想起那次会考,也是中午,在阳光的抚摸下,我竟睡在物理试卷上面。尽管只有短短的三分钟,但我很快便“名”扬全校了。其实那次我的物理考了八十五分,而全班第一名也只不过考了八十七分。

中午的阳光暖暖的,让人生出许多懒惰,生出许多迷惘,觉得前途在阳光里扑朔迷离,无法把握。

透过窗子,外边除了阳光,连个人影也看不见。那些学弟学妹们在假期里一定很愉快,他们不会明白在中午的阳光里强迫自己坐冷板凳的滋味。偶尔有喧闹声从高高的围墙外飘进来,我努力分辨这是什么声音,想寻找一点刺激。尽管我很明白我在这种日子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但年轻的心有时是无法抗拒诱惑的。

很多人在这样的时候不会放松自己,但也有很多人在这种时候放纵了自己。甚至有人盼着下场大雨,仿佛雨水可以泡柔那根紧绷的弦,可以得到片刻的放松。我想,我就属于后者。证据是:好几次我在晚上看一本小说一直到天明,然后在第二天的课堂上昏昏欲睡。

其实,我最先发现自己是个坏学生也是在中午的阳光里:和同学开个不过火的玩笑,给自行车放点气,给讲课的老师偷画几张漫画。

中午的阳光照在我身上,地下映出我影子,那影子或许就是我惟一的朋友了。我习惯了孤独,常常独自想事,独自做事。其实这不是我的意愿,谁愿意孤独呢?只是因为校领导、班主任、任课老师张口闭口“纪律”“学习”,像看小偷一样看住我们。因此,只好借中午的阳光,发泄一下郁积心头的遗憾。

中午的阳光依旧平和安然,不强迫你做什么也不阻止你做什么。只要问心无愧你做什么都行。但是谁也不能否认这样一个事实:除了学习干什么都会厌烦的。苦闷,枯燥,单调,紧张,压力等等,只不过是发发牢骚而已。学点知识的滋味,比什么都来得踏实。

总有一天,当真正地站在阳光里时,会发现那阳光过于刺眼、灼热,让人感到不舒服。之所以充满诱惑是因为从窗子里看中午阳光的缘故。中午的阳光被窗户挡了一下,就变得温柔了。同样道理,教室的门开在身后,才会被看成是一种诱惑;当你真正走出教室无所事事时,就会感到失望。有阳光的中午,只有深入课本才心安理得。

中午的阳光在窗外。

自己的希望在眼前。

云在天边

人生的抉择莫不如此,很多情形下,远方的“岛”并不曾动摇,动摇的只是我们的初衷,是自己被自己的重重顾虑击退了。海滩上生长着许多椰子树,椰子成熟了,一颗椰子对它的同伴说,你们看到海平面上那座荒岛了吗?我要游到荒岛上去,在那里生根发芽,繁衍生息。同伴一听,大惊失色。你考虑到那样做的后果了吗?

说不定半途就被海浪卷走;说不定被人捞起吃掉;说不定腐烂在旅程中。

即使千辛万苦抵达了荒岛,假如岛上乱石遍布,根本不可能扎根,后悔岂不晚矣!

人生的抉择莫不如此,很多情形下,远方的“岛”并不曾动摇,动摇的只是我们的初衷,是自己被自己的重重顾虑击退了。一件看似人人都能成功的事情,结局往往是极少有人最后成功。

传说南海产一种长生果,倘苦偶得,吃进肚腹,一定能够长生不老。京城中一位富翁的两个儿子,筹足银子,就信心百倍地出发了。

这两个儿子,各有千秋,哥哥嗜酒,弟弟恋花。功亏一篑就在这两样雅兴上。

他们转过一道山梁,眼前豁然开朗,满坡满谷的山花烂漫,香气袭人彻髓。城垛中长大的青年哪里见过如此景象,弟弟立刻也跟着心花怒放,就乐不思长生果了。

挥别弟弟,哥哥继续寻找长生果。这天,一眼幽泉吸引了哥哥的脚步,未及泉眼,便闻酒香袭人,再睹清泉洌洌,不由得驻足畅饮。

兄弟两人谁都没有得到长生果,但又有何妨?他们已抵达了快乐之地,这是他们内心的目的地。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甘于放弃目标,而是由于发现了更真实更符合愿望的去处。温暖到永远

忽然有一件衣服披在我身上,一阵暖流遍布全身。我转过身,她微笑的面孔映入我的眼帘,哦,是她。

每当体味到温暖,我便想到了那个秋天。

那年的深秋很冷。

当窗外最后一片梧桐叶落下的时候,我正呆呆地坐在教室里,为我回学校时粗心忘了带外套而懊悔。离家六七十里,况且紧张的初三生活不允许我耽误一分钟的课程。唉!冻冻结实,健壮嘛!我自我安慰。

去食堂的路上,我感到浑身冻得发抖。忽然有一件衣服披在我身上,一阵暖流遍布全身。我转过身,她微笑的面孔映入我的眼帘,哦,是她。她穿一件粉色的毛衣,而我身上多了一件草绿色的外套。

“你……你……”我支吾了半天。

“我没事的,寝室里还有一件。”

没等我再说什么,她留下一串笑声走远了。

一股暖流从心头涌起,一瞬间涌遍全身。它足以抗击能把绿叶吹枯吹落的秋风。

一个月光淡淡的晚上,我把那件绿外套送还给她。

“谢谢你,要不是你的上衣,我准感冒。”

“哟,小新啥时候学客气了?”她仍带着微笑。

望着她微笑的面孔,想着我们相处的往昔,我鼓足了勇气,说了句连我自己都听不清的话:“我好喜欢你。”一瞬间我耳根直发烫。她先是一怔,继而微笑又回到脸上,轻轻地说:“小新,我比你大一岁,能否当你的姐姐?”

这看似文不对题的对话,既解除了我的尴尬,又让我感到了温暖;既拒绝了我的非分之想,又委婉可亲。

我笑了,她也笑了。她说:“小新,为了美好的未来,我们互相帮助,永远努力,好吗?”

“谢谢你。”我不住地点着头。

她伸出了手,我也伸出了手,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哦,温暖的秋天。

落叶之歌

它未曾枯萎,甚至还有些绿色印在红黄的底子上。但它就在那一刹那间,选择了悲壮的死亡。

一片叶子从树上落下来了。

那是在一阵风中发生的事。它在高高的枝头上振动几下,就果断地离开了树枝。

它未曾枯萎,甚至还有些绿色印在红黄的底子上。但它就在那一刹那间,选择了悲壮的死亡。它是如此急切地想要离开,不肯回头望一眼。如此急切,仿佛想要得到什么,让观者也感到一阵阵紧张。

它要找寻什么呢?它抛开了“绿”的集体,奔向了大地———那才是它的归宿。在那里有着和它从未袒露过的肉体相同的颜色———褐红。它就像被久囚了的战马,经过出征前的阵阵焦灼,长啸一声,终于欢腾地奔向了大地。

就在它落下的过程中,忽然一阵风吹过来了,它被高高扬起,无可奈何地翻了几个身,在阳光的照射中,霎时变成了只金蝶。它发现在空中舞蹈的乐趣了,于是借助风力在空中跳起舞来。开始它缓缓地上下起伏———在没有水的地方创造了漂浮的动作。逐渐它兴奋了,急促地在风中狂舞着,像武士手中的利剑;甚至在风弱时,它还要留恋地打几个旋。是在仔细地欣赏自己么?抑或是在向仍桎梏在树上的叶子炫耀它的自由?再后来,它越来越不能把握自己了,只想尽情地跳舞,每个动作都充满着快乐和自信,甚至于敢和风猛烈地撞击,发出啪啪的声音。然而没有人会注意到这声音,就像没有人会注意到海底深处火山的爆发。

终于,它落在了地上,很稳当地,没有一点儿声响。它的身边,躺着四五片落下的叶子。它们和它一样,躺在地上,涨红着脸望着太阳,它们在自己大地母亲的身边一起高声谈笑着,一边等待着再次从树上长出辉煌。

秋日的私语

记得那个秋季吗?流云在高天上流淌,落叶在脚下沙沙作响。秋日的黄昏。我曾在你的窗下聆听《秋日的私语》,而你却又跑来听我的萨克斯。

又是一个秋季,刚刚到来的秋季。落叶伴着日子的消逝一天比一天多。黄黄的,灿灿的,在渐近的寒气里,炫耀着生命最绚烂的颜色。城市的大路上、小道上,铺满了厚厚的落叶,真可爱。

我特别喜欢走在落叶上的感觉,沙沙的,软软的,就像妈妈的双手在抚摩脸颊。那几天,学校放假,没事的时候,我除了练练琴,就总是喜欢出来走走,散散心。

一天,快要到家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男孩子,他瘦瘦的,高高的,在楼下拐角处吹萨克斯,曲子吹得很乱,全是些练习曲。见我看他,有些不好意思,转身走了。

第二天我在家中练琴。弹的是那首我最喜欢的曲子《秋日的私语》。优美的旋律撩拨起一片凄清的美,让人醉心于它的柔宛与沉静。我把所有的感情溶入琴中,其时,在我的世界里只有流云、落叶和秋风……练倦了,我走到阳台上,凝视着风中的落叶,看着它为世界留下的最后的一丝美。

突然,隐隐地,传来一丝萨克斯声,悠然沙哑,如泣如诉。正是那首《秋日的私语》。我一阵惊悸,直奔楼下。不远处一幢楼下,正站着昨日那个男孩,旁若无人地吹萨克斯,全然不顾路人惊奇与异样的目光。受着这美妙音乐的吸引,我悄悄走近他,静静地听着……他发觉了我,明显地,曲子停了一下,默默看着我,明亮的大眼睛里透出探询的目光。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脸不由地一阵阵发烧,转身走回大院。身后乐声停了一会儿,待我回到家,萨克斯又响起来,旋律中透出更浓的秋意。

于是我又悄然下了楼,躲在院子里,静静地听,听他一遍遍近乎陶醉地吹那首《秋日的私语》。夕阳西下的时候,音乐声停了,我偷眼去看,见他提着萨克斯走进那幢楼,高挺的身影里充满自信和洒脱。

那天,夕阳很红,红得像要熔化这个世界……从那个时候起,每天他都不厌其烦地吹,每天我都要下楼,装作有事,不再躲藏,站在他附近,默默地听他那首《秋日的私语》。

终于,有一天,在吹过两遍之后他停下来,直接走近我问:“你喜欢这首曲子?”

我抬起头,看到一双友好的眼睛,眼底的神情似曾相识。“是的。”

“为什么?”

“喏,”我笑笑,指指脚下飘落的黄叶,“这曲子里有生命最醉人的芬芳。”

一丝喜悦出现在他的眼睛里,“想不到我会在这里遇到知音。”他由衷地说。

我们俩都笑了,矜持和陌生在那一刻全部消逝。

一天,我又习惯地走到那幢楼下。

秋风依旧,落叶依旧。

但,人却不见,音乐不再。

在这样一个玫瑰色的黄昏,我突然陷入莫名的怅惘。怅惘之后又陷入梦幻:那优美的旋律仍在耳边索绕,挥抹不去;仿佛那个男孩子仍在楼下旁若无人地吹奏,悠然而凄婉。一片叶子悄悄飘落了,打着旋,缓缓地落下。我俯身拾起它,黄黄的,但并不干枯,周身那金子般的光泽仿佛在诉说着它最后的浪漫———醉人的秋日之梦。我轻轻地将它夹在笔记本中。毕竟,在那一年的秋季里,曾经有这么一个男孩向我诉说过“秋日的私语”。

已是深秋,那个刚刚结识却又突然消逝的男孩在我脑海中慢慢淡了,我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但是,我仍然一如既往地喜欢《秋日的私语》,钟情于秋日黄昏的心情也丝毫未变。

一天,忽然收到一封信和一盒磁带。

磁带包装很精美,打开一看,正是我最喜爱的钢琴曲———理查德·克莱德曼的专辑《秋日的私语》。

信很短,是那个吹萨克斯的男孩写来的,不晓得他如何得知我的姓名与地址。他告诉我他在远方读书,那几天是在奶奶家度假。

信中还说:“记得那个秋季吗?流云在高天上流淌,落叶在脚下沙沙作响。秋日的黄昏。我曾在你的窗下聆听《秋日的私语》,而你却又跑来听我的萨克斯。从那一刻起,我就决定要做你的朋友,很纯很纯的那种。”

我仿佛又听到了那略带沙哑的萨克斯。取出夹在本子里的落叶,看着克莱德曼的磁带,心中无限欣慰。正是这可爱的落叶和音乐,使我和那个男孩相逢在绚烂的秋季。

我拿起纸笔回信,决定要做他说的那种很纯很纯的明友。风中的落叶

叶子落了,秋天到了,但春天迟早还会来;叶子走了,真情丢了,但友谊迟早还会来。

又起风了,独立窗前看风中的夕阳,感到了深秋的凉意。一片落叶随风飘落在窗台上,我审视着它黄黄的脸问:“你也曾绿过吗?———一如我们的友谊?”落叶无语。眼前渐渐模糊起来,另一个活生生的叶站在风里……与叶相识在一个秋日的黄昏。她显然是错把我当成了熟人,赶忙道歉说:“哦,实在对不起,我认错人了。”温柔的声音使我怒气消逝得无影无踪。我也急忙说:“没关系。”这个女孩,就是叶。原来我们在同一个年级,却不是一个班。偶然的相识又让我们相知。接下来,柳林中常见我俩的身影,人世间多了一道彩虹。我惊奇地发现,我过去的生活是多么可悲,多么孤独,原来口口声声宣称喜欢寂寞只是一种可怜的逃避生活的借口,把心事诉说给朋友才能真正忘掉忧愁。那段日子,天总是很蓝,阳光总是很灿烂,时间如箭一般飞过。转眼已是初三,学校大考小考不断,我的总分总是第一。当我因此而高兴时,叶却越来越冷淡了。我想:可能是功课太忙的缘故吧。

那天,是叶的生日。好久以前,我就悄悄编了一个绿色的幸运环,打算放学时送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谁知临近放学时却被班主任叫去抄成绩,等我抄完走出办公室时已没有了叶的踪迹。

飞快地蹬着单车,终于看到她正和几个同路的伙伴在前面走着。她谈笑风生,脸上展露出我已少见的笑容。我下了车,悄悄跟在后面想同她开个玩笑。就在这时我听到她们提到了我的名字。她的伙伴说:“叶子,你和何正阳相处得那么好,真让人羡慕。”我听了很自豪,忍不住想听听叶的回答。叶那熟悉而温柔的声音响起:“其实我现在一点儿也不想见她,她每次都比我考得好,而且还不知趣老来烦我……”天哪!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颗心在隐隐作痛。我想起了一句话:“我把鲜红的心置于掌上,你却无情地把它叼啄……”心中无时不牵挂的朋友原来只是一个虚伪的面具,神圣的友谊也不过是骗人的海市蜃楼。

我呆立风中,车筐中那个绿色幸运环刺痛了我的眼睛,泪水终于控制不住流下来。

回家后,躲开母亲惊愕的目光,扑到床上无声地抽泣。恨自己为什么一直没看出叶的敷衍,恨自己为什么耐不住孤独,恨自己为什么盲目渴求虚伪的感情……从此,我强迫自己习惯孤独,强迫自己把心扉紧紧关闭,强迫自己以书为友。但有时为了书中真挚的友情禁不住感动时,就自然地会想起叶,心中那道伤痕便隐隐地痛。在患得患失的心境中,一年过去了。而今叶落二度,昨天的故事已随风而逝,就如同窗外这片落叶。我伸出手把落叶拾起,夹在日记本里,心中升起一片温馨的希冀:叶子落了,秋天到了,但春天迟早还会来;叶子走了,真情丢了,但友谊迟早还会来。

我走我的路

我虽是男孩,却也爱做梦,时常将自己藏在用梦做成的小屋里沉睡不醒。

黑暗与黄昏的交接处,有一番独特的风景:落日渐渐向大地靠拢,灿灿的金光辉映着田里绿色黄色的庄稼和田间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路边是两行长有褐色树皮的老柳树,回巢的鸟儿栖息于枝头。情自景生,踽踽独行于小路的我,任余晖注入思绪,于是无尽的小路上便飘飞我真挚的情愫……其实人的一生也是一条路,且不说它的坎坷曲折,单就路的漫长而言,也充满了诱惑。一路走下去,峰回路转,每每会有一处不同的风景,让人留连忘返。真的猛士,坚信希望还在,明天会好,是不会怯于其曲折和遥远的。因为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我是一个极普通极平常的人,如沧海一粟,大漠一沙,不知前方会有什么美景。但就我已走过的风景来看,我怀念它们。许是因为“童年时代,彩霞如火,洁白的心扉中有甜蜜的歌”,许是因为留恋突然发现世界好大的那种惊奇、喜悦和激动,许是因为旧日的天空中总飘着祥和的云朵……总之,逝去的日子里有着太多使心灵感动的地方,拴着我的思绪,使我魂萦梦绕。有人认为“留恋过去,便等于止步不前”,我却坚信忘记过去便意味着背叛。当我一个人在自己的天空里独处的时候,我便爱回首来路。每当此时,我便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和愉快,心灵也觉得释然和甜蜜,创伤的痛楚瞬间消失,还我一片幸福和安宁……

人们都说女孩永远生活在梦里。我虽是男孩,却也爱做梦,时常将自己藏在用梦做成的小屋里沉睡不醒。有一些时候,我感到很孤独和无靠,于是便脱开心灵深处的那种繁重和压抑,仰望蔚蓝的天有怎样的温柔,同时也不着边际地用心去编织前方正向我招手的一个绚丽多彩的梦———关于别人,也关于自己,并常常为之陶醉,忘记自己的处境与责任……人,都想让自己生活得舒服一点,没有谁想忙碌得整日如上紧发条的钟,更没人心甘情愿地去自讨苦吃。我亦如此,也只有这时,我才明白战胜自己的艰难……然而,现实不容我有丝毫的懈怠,理智使我明白命运的未卜,所有的幻想全是可望不可及的海市蜃楼。在幻想中度过绚烂的春,收获的将是一个荒芜的秋。于是,我不再等待,也不再徘徊,相信只有自己的双手才能创造现在和未来……在人生漫漫的旅途中,我没有“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悲哀,但我面临的是无情的竞争。芸芸众生,优胜劣汰,自古如此,亦成真理,无可非议。如果不想成为累赘和垃圾,就必须鼓足劲,去时代之海中做一个英勇的弄潮者。路,坎坷依旧,曲折依旧;而我,也依旧。西天的日头已投入大地的怀抱中,不见了踪影,天空也只剩下淡白的一片,渐渐便要淹没在黑夜里了。明天,不管如何,小路上我的脚印将伸向远方———我走我的路,美景在前方。

雨季,不再流泪

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只有这样才可以锻炼自己,让自己自由自在地飞翔。

爸爸,远在他乡求学的女儿已开始新的生活,却怎么也忘不了刚刚逝去的“黑色七月”。

那是一段什么样的日子啊———你亲手制做了高考倒计时牌挂在我床头,每天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距高考还有X天”。你请了最有经验的辅导老师放学后给我“开小灶”,每晚风雨无阻接我回家,然后陪读直到我就寝。清晨,我常常一边吃饭,一边让妈妈给我梳辫子系发带,连叠被子、洗衣服、刷碗洗筷、整理房间等,这些全让你和妈妈分工承包了。

看着你疲惫的身影,我很想分担一些,可你就是说不。我作为八十年代第一个春天的独生女,自打出生,家里的好东西都是我一个人占着,没有兄弟姐妹来和我抢父母的爱。在你看来,我就是你的全部希望所在,只有一件事我可以做,就是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好像只有这样,你所有的付出才会得到补偿。为此,你把我的学习成绩像生命一般看重。那次模拟考试我的英语成绩得了九十四分,比班里第一名只少一分,你指着试卷责问:

“为什么你就不能比她好呢?”

“我为什么就一定要比人家更好呢?!”噎得你无言以对。看着你瞪大的眼睛,我真是十二分的委屈和不解,就为这一分之差,我挨了你重重的巴掌。还罚我不许看当晚的“第二起跑线”……

午夜梦回,往事如歌。如今闯过千军万马大会战的我,踏入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校园,那份充溢心田的喜悦随着新奇的消失渐渐远去,周围一切都不像我先前想象的那样美好。以前我有你和妈妈的百般呵护,只专心忙学习,现在除了忙学业外还要忙洗衣、洗碗、叠被、购物……整日被这些琐事困扰得不可开交。八个人住一室,尽管姐妹们彼此都很关照,可我还是很不习惯,失去了独占一室的优越,不可能有一个人静静呆一会儿的宁静,一向喜爱的业余写作无甚进展,没有新作得以发表以证实我档案里“全国十佳文学少年”的实绩。依旧每天的忙,面对陌生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我为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感到困惑,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我从小努力而且如您所愿上了大学,原本以为这就是全部,今天才发觉不是这样。我完全输给自己,成了一个“不及格”者,就好比进了考场突然要考一门从来没有学过的课程。我哭了。没有声音,任泪水肆虐地流淌。我压抑着,努力安慰自己,想说服自己的脆弱,尽管泪里头有些酸。理智使我意识到先前因新鲜感而来的兴奋不可能持久,必须使自己有很大动力,作为在电视机前长大的第一代独生子女,我们必须适应竞争环境,学会照顾自己。

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了许多,感激现实给我如此机会,我太需要磨练了。今后的一切必须实践一句话: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这很难,需要极大的自制力。然而只有这样才可以锻炼自己,成为跨世纪的有用之材。

不用担心,不用给我太多叮嘱。让我自由自在地飞翔吧。是风,是雨,我都有信心自己勇敢去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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