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轩王和风华反目成仇呢?
我会死,只要生下孩子就会死,但我却没有害怕的心情,反而有些期待。
我知道刚刚那都不是梦,就算是梦我也愿意庄周蝶梦一场。
醒来的两天,我好吃好住,轩王也是一个涵养极高的人,他也不屑于虐待人质,更何况我是一个怀孕了的弱女子。
我想风华一定发了疯似的满世界在找我吧,不过他一定也知道是轩王的了,轩王也有持无恐。
这两天在跟轩王的对话中,我知道了风华夺了轩王的什么,隐约间听说是个什么人而不是什么宝物之类的。
是什么人让他们之间出现鸿沟呢?
“皇后娘娘,这段日子委屈你了。来人,上补品。”轩王如常的为我送来安胎药与补品,跟皇宫里受侍候的没什么差别。
“明日,希望皇后娘娘好好合作,本王不想伤害皇后娘娘,只想夺回珍惜之人,希望皇后娘娘能体谅本王的一番苦心。”他坐在我的对面呷了一口茶淡笑道。
我不作声只是默默的笑着,却也给了他一个点头回应。
他和风华之间有什么恩恩怨怨也罢了,我只想保护好自己和肚里面的孩子,轩王实在是个难得气度佳的男人,要是我沦落到常青或者是红梦手上,怕是没准断个胳膊少条腿。
虽然知道轩王给我灌了药,可这也是我应得的,白玉,冥月这两条命,我欠的是确确实实不该。
“皇后娘娘能明白就最好,本王也不打扰了。”他见我顺从他的意思便心情大好地退出房间。
孩子一出生,我就要和他阴阳相隔,真有些不舍。
我知道风华未来一定会好好哺育他成人,无论是儿或女,都是我的心头肉,相信他也一样这么想吧。
第二天中午,阳光打在我的头上有些热,额头渗出滴滴细汗,红梦手上打着扇子为我慢摇着,可我知道她并不乐意为我效劳。
我坐在辇子上由几个下人抬起,一颠一簸的朝着大荣国皇宫北门走去,身下侧是常青的伴右,乍看之下他并无其他异常,可他手上握着的一根锋利的金线的另一端正勒在我的脖子处。
只要他一用劲,我的头颅就会与身体分离,身首异处。
皇宫北门,风华早站在门前,左右两方前站着追风与明月,而诺大的北门两旁却没有任何一个侍卫。
“皇侄果真守信,果然没有其他闲人在此。”轩王站在我的身边把我扶下辇,常青也随着我的动作而放松手上的金线,把握有度。
“放了朕的皇后。”风华的声音此时犹如寒潭,深沉又冰冷。
“那皇侄也该放了本王的宣儿。”轩王依然扶着我,可他的手却握得我的手重重的,似乎很紧张。
“哼,孽种一个。”风华嗤之以鼻。
孽种?这一词让我浮想联翩。
“皇侄想反悔了?不要忘记你的皇后在本王手上,如若你敢反悔,你的皇后就马上身首异处!”轩王也冷下脸色,常青配合轩王的话便暗中收紧我脖子上的金线,瞬间让我咬紧下唇。
风华远远的瞧见我这难受的模样,漆黑的眸子闪过恨意,但他很快便开口道:“那就交换吧。”
“呵呵,本王除了宣儿还想要皇太后,这样才算公平交换,毕竟本王手上不仅有皇后娘娘更有龙嗣。”轩王眼中闪出精芒,嘴角勾起一道算计的弧度。
风华见轩王得寸进尺,脸上顿时黑得像抹了灰一样,双拳握得紧紧的。
“好!”风华咬牙切齿地沉着嗓子应道。
“另外还需要皇侄的一道圣旨还有勉死金牌一枚,圣旨上写明无忧城从始不再受朝廷管辖,而我轩王为无忧城城主从始割地为王,日后你我两不相干。”
果然是三分颜色开染坊。
轩王和乔艳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那个宣儿到底是谁。
风华的怒意已经到了极限,但他最终还是妥协了,然后吩咐文房四宝,最后拟了一道圣旨还附上一枚勉死金牌。
轩王见了到手的圣旨和勉死金牌便笑了一下,然后再看向风华,风华便挥了挥手,明月便将乔艳带了出来,在她身旁还有一个十岁的小男孩。
在我看到了这个叫宣儿的小男孩就一切都明白了,他是轩王和乔艳的私生子。
真想不到他们的私生子都十岁了,我特意地看了一眼风华,只见他冷眼的看着这个小男孩,眼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
想来他是恨极了这个宣儿,自己的母亲暗地里跟别的男人珠胎暗结,看乔艳的神色,分明是爱极了宣儿,而她看向轩王的眼神也是无比的爱慕。
仿佛他们三个才是一家人,而风华才是那个私生子一样。
风华得到了至高无尚的权利与地位,可他此时此刻却是无比的悲哀。
“爹!”宣儿高兴的扑进轩王怀里,轩王也慈爱的看着怀中的小男孩。
乔艳走近看了我一眼便对轩王说:“放了她吧,那个孩子,是我欠了他。”
她连一眼也没看风华只留给他一个背影,她欠了风华的是母爱。
回忆起从前,我似乎没曾见过乔艳用一种非常慈爱的目光看过风华,她爱的男人是轩王,而嫁给风麟也是为了轩王。
我想他们本想着是暗中抚养宣儿成长然后再夺走风华的江山,可惜风华又岂是任人鱼肉好欺负的对象。
现在他们选择最保障的方法,从始一家人安安乐乐的过日子着。
常青接收到轩王的命令便把我脖子上的金线收回,我慢慢地走向风华,走到他身前的时候他便把我搂得紧紧的,密不透风。
我感受到他的呼吸是急促的,手是颤抖的,还有,他在无声的哭泣着。
余光见轩王他们渐渐离去的身影,那个身为风华母亲的女人,吝啬的一眼也不肯施舍,就这样离开了。
我回抱着风华,追风和明月不知道何时悄然离开,我低低地说:“风华,你还有我和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