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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全连说这种话的人很多。大李公然骂阿虹是婊子,陈宝顺是流氓。就连那些现役军人们,也看他俩不顺眼。他权力再大,能把这么多人都打成反革命吗?他是个有老婆孩子的现役军人,而他和阿虹的关系又是公开的,连阿虹自己都大言不惭地认下了。他们这样肆无忌惮,和流氓又有什么区别?”他说得太理直气壮了,我只好点头。从十四岁的时候起,我就知道政治复杂,人生险恶。现在,在他面前,却仿佛又变成了一个小孩子,除了点头、摇头,再也不会别的。

“可他……是领导小组的组长呢。”

“凭他是谁,也不能养小老婆。”

子烈又哈哈大笑起来。听他这一笑,紧张担心了一夜的我,总算放松下来,心也不跳得那么快了。

“芽,你可真是糊涂到家,也胆小到家了,连钱福禄都不如。他们个个都有分析的头脑,唯独你没有。所以,你就会自己吓自己啦。试想有一天,他们揪我到台上,历数我的种种罪状时,其中一条是:恶毒攻击解放军,毁我长城……”

“那事实呢?总得有事实吧?”我不解地看着他,不晓得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攻击陈宝顺强奸女知青。”子烈的表情非常怪异,非常滑稽,我终于大笑起来。“跤场上有句话叫:‘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两个‘看’字,便足以意会出看客之众。但不知谁能从摔跤中悟出些道理?与人相跤,勿忘足下。要想较力,脚下没有坚实的基础,是万万不行的。好姑娘,相信我,你心里就会踏实。”

“踏实”这个词,真真是说到了我的心底。我终日愁虑的,不就是一个不踏实么?这是一个简朴的定义,很直接,很朴素。而我为接近它,却大费周折。休息时,子烈又给我讲了鸟儿的故事。他说,一只母鸟,常会不顾一切地救她的孩子,甚至把自己当诱饵地去做。这要担当很大的风险呢。

“这你也见过?”我觉得他又在骗我了。

“见过。很感人。有一次,我竟由头看到了尾。那不是鸟儿智力的表现,而是本能的发挥。这等良苦用心,把自然界的母爱演绎得淋漓尽致。”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些,但他讲得很投入,很热烈,我又听得泪眼婆娑了。

“从孵化开始,母鸟就牺牲掉花枝招展的权力,把美色留给雄鸟。而自己则以朴素无华的羽衣,静卧于林叶草丛之上。几乎所有的雌鸟,在孵化期都是土褐色的。这种隐蔽色,能有效地逃避天敌的注意。在育雏期间,鸟的食量大得惊人。大雉每天能吃上百条毛虫。其实,这哪儿是大鸟自己要吃这么多,那是家里一群毛绒绒、嗷嗷待哺的小鸟,正等着妈妈归来呢。这真是‘莫道群生性命微,一样骨肉一样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我渐渐安静下来。太阳就要落到山背后去了,一天的日子一个样,绝对没有重复的。当我擦掉额上的汗碱,宁静下来,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在沉思时,暗自觉察到我已经触着兰子的那颗心了。他的仁爱,久久地感动着我,并影响着我。我默默立下誓言,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我对子烈的那颗心永不改变。今生今世,只有我和他之间,才可以真正的肝胆相照,才可以真正的互相拥有。嬉笑怒骂,皆是真正出自心底。

下山时,他对我说:“你不如文芸。她那么小,却能把样样事情都记在心里。你都快十九岁了吧,可没有一件事情是能留在心里的。”

“你不想听我说了?”

“当然不是。”

“不是你鼓励我,让我有话要对你直说的吗?”

“是。可你这心直口快的脾气,让人真是又喜欢又担心。万一我不在身边时,你能对谁讲呢?”

“你不可能不在身边的!”

“我说的是万一。”

“万一也不可能。”我立即答复了他。

晚上政治学习刚一结束,那边突然打来了暗号。我跑出屋去,刚要上山,看见老胖子正在小路上等我,让我别上山了。最后告诉我,他们请我吃狗肉。我高兴得一下子跳将起来,险些摔倒。绝对没想到,他们会有这等的神来之笔。

“要是没狗肉吃呢?”我还是不敢相信。

“那你就把我给吃了吧。子烈正在老凌家的小伙房里炖狗肉呢,估计这会儿,已经在宿舍里等你了。”

就这样,我俩边走边聊,聊的全是吃狗肉的事。老胖子告诉我,世界上最好吃的,除了蛇肉,就是狗肉了。若能天天吃上这两样东西,给个皇帝都不换。进门时,兰子果然在屋里。许是应了人逢喜事精神爽这句老话,他干了半天活儿,午饭后,又跑了往返近四十里山路,回来后,又马不停蹄在伙房里忙活了两个小时,却一点也不觉得疲劳,迈着轻快的步伐,在宿舍里转来转去,眼睛里闪着异样的光。不知为什么,我却不敢接触他的眼神。

“今天几个人就餐?”我随便一问。

“包括你四个。”子烈答。他一点不急,从容地干着活儿。四副碗筷已经摆好,还有两瓶白酒。有一只碗里的肉装得格外多些,他把特别多的那只碗给了我。

“就一个菜呀?”我又问,简直有点得陇望蜀了。

“你还想要几个?”老胖子训我道。

“当然是越多越好啦。”

子烈暗自抽了口气,将眼睛里那种迫切的神情竭力抹掉了。这时,我表面上虽然平静,心里却巴不得赶快吃呢。虽说是在男生宿舍里,我却一点也不感觉拘束,就像在自己家里吃饭一样。这屋里的东西不能算少,收拾得倒是蛮干净的。每个人用自己的蚊帐将空间隔出独立的一小块。兰子的蚊帐面对蔑笆墙,墙那面就是我的床铺。两床之间,只隔了一米半距离,而这距离就把我和他,分得清清楚楚了。吃饭的地方三个人共用,很小,却秩序井然。

“你白拿老太太的肉?”我又问。

“这不是老太太的肉,是老太太家的狗肉。”老胖子纠正我。

“也不给人家钱?”

“他们不要钱。钱在他们那里也没用。在拉祜人的概念里,没有‘拥有’这类词。凡他们拿得出的,都可以与人共享。他们也确实什么都没有。”兰子侃侃而谈,仿佛在聊自家的事情。他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音质。过去我习以为常,今天却感到一种莫名的感动。

“你怎么想起去寨子的,那得有好远吧?”

“还不是为了你这馋猫。”老胖子说。这狗肉做得确实太香了,大家全都称赞兰子的烹饪手艺,我心里更像过大年初一似的,那么高兴。

“你去时,他家正好杀狗?”我忍不住又问了出来。事情并不复杂,我算计得却有点费劲。

“又错了不是?他家杀狗,子烈如何知道?他又没长顺风耳。这是几天前他们就约好了的事情,今天是特意去取的。”老胖子说老胖子的,我悄悄地看了兰子一眼。他微笑着,脸上有一种十分满足的表情。他们为什么都吃得这么斯文呢?我可真是急了,真恨不得拿起碗来,往肚里倒呢。

“要早知道晚上有狗肉吃的话,晚饭我就不吃了,或许中午饭我都可以不吃呢。我总得留出肚子来,好好享受这顿狗肉吧?”这是我的真实想法,没过脑子,便讲了出来,听得他们反倒不知如何是好。

“芽,”老胖子笑笑,边笑边喝酒。“就不能把这种话省省吗?你见哪个大姑娘家家的,像你这么没出息。喝口不?”我摇摇头。趁他们说话的当口儿,赶快吃,可劲地吃。闷声不响,只管一块一块地往肚里送,就像有谁跟我抢似的。一辈子从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而且,在我以后的人生中,再也没吃过这么香的狗肉。他们边吃边聊,又侃到拉祜族上了。好像他们对这个原始部落的少数民族特别情有独钟。

“人们一直以为,拉祜族没有法律。是的,他们没有文字,不会把这一切写在纸上。但它是一种规矩。不用书写,那也是铭心刻骨的。”

子烈又聊了起来。他吃的速度非常慢,且边吃边聊,仿佛对那里的一切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对我,则始终保持了一种恰当的关注,使我在不知不觉中放慢了速度。由于他的善解,吃饭的气氛始终是美好的,亲切的,而且是放松的。

“他们对孩子很仁慈,也很简单,让他们随便成长。从不打骂孩子,更不强求他们学些什么。可孩子们很听话,该学的东西一样少不了,全都能学会。”

听这话茬儿,倒好像他跟他们一起生活过多少年似的。勐洪县就有麻风寨,偶尔,也能看到一两个病人从营部附近经过。那怪异的样子,使我心里总是沉甸甸的。为此,我老和子烈争吵,他老说他去的地方没有麻风病人。对他的话,我将信将疑。尽管如此,却一点也不影响我吃狗肉的速度。

“他们几千年前,就居住在这里了,几乎没有什么改变。拥有蓝天、太阳、森林、草地、土壤、还有水。有了这些,就全有了。拉祜族是世界上最知足的人群。也酿酒,酿的酒很香,而且不醉人。”

“你喝过?”一提起酒,老胖子顿时便来了神儿。

“喝过。”

“再去时带些回来。让咱也尝尝老拉的酒,比二锅头如何?”

子烈碗里的肉原本最少,现在却成了最多的。

“他们耕种的方式也很简单。种是种下了,收的时候,能收多少收多少。第二年换一片地,再种。让土地自己休养生息,提高肥力……”他喝下一口酒。

兰子喝酒也很斯文,不声不响,但速度极快。虽说都是海量,但子烈是真正的千杯不醉。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和他们来往的?”单挑儿问。

“从背老太太上医院后,我们就有来往了。整个寨子都把我当成了亲人。从小到大,从没这么受人欢迎过。”

“那你真该学医。在这里,我琢磨了,学医最有用。”单挑儿有些口吃,所以话少。但说出口的,必定是些有用的话。

“我是想过学医。可在这里,不是你想学什么就能学什么的。”

“那插队之前呢?”

“插队之前,就更没条件啦。你忘了,我是被军宣队押上火车的。甭说学医,连学毛选的自由都没有。那时候啊,我光学《敦促杜聿明投降书》了。”

单挑儿耸了耸肩膀,我也替兰子遗憾。如果学了医,他肯定是个好大夫。会用仁爱之心,对待每一个病人的。对只鸟儿,他都能说出那么多想法来,何况人呢?

“他们用特殊的方式守猎。只打野猪、莽蛇、麂子,从不打象,更不伤鸟儿,连小孩都知道要保护鸟儿。寨子里的男人个个都是猎手,一箭准中,指哪儿打哪儿。射箭之前还总要‘伊唔伊唔’地说些什么,为死者祈祷。”

“你说,他们有信仰?”我们都感到难以相信,连老胖子都不例外。

“有信仰。”子烈的声音渐渐变得严肃起来。“信他们自己的神。这个神,就源于他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他们的神也就在自己的生活里了。从来不说,先做自然界中的一个生灵。然后,用忠于神的心,忠于自然界。再以信仰,使自己这颗心公正。”

我几乎听呆了。

“他们对大自然的神圣信仰,是凭直觉获得的,但这个直觉非常准确。他们认为,人类若侵犯了大自然,是不可能不受惩罚的。早晚人类的经验将证实这是个真理。这个民族几千年来,用最简单的方式生存、繁衍,他们的不改变,就证明了他们的力量。”

我又听糊涂了。兰子的理论总有些似是而非的东西。你肯定知道他说的不全正确,不改变怎么叫有力量呢?可你又不知道该如何驳他。吃完肉后,我一杯一杯地喝水。做得并不咸,却出奇地渴。到了这会儿,我才知道狗肉这玩艺儿“生热叫水”的说法,是一点也不错的。我觉得肚皮都快撑破了,却仍然渴得不得了,连老胖子都感到我不舒服了。

“芽,你怎么了?”他们一块儿问我。

“我肚里难受得很。”这样的难受,是我从来不曾经历过的,所以,我只得实话实说。

“吃多了,吃多了。真正是吃饱了撑的。”老胖子还想再说几句俏皮话,被子烈止住了。

“要不要吃点药呢?”他问我。

“吃药也不解渴。狗肉的特性就是生热叫水。芽,肉是别人的,这肚子可是你自己的呀。为什么就不能少吃点,适可而止呢?”

我什么话也没说,目光倏然软了下来,看着子烈。此刻,只有向他求救了。

“你快带芽去游泳吧,这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前,我们也遭遇过这种情况。只要一下水,问题很快就能解决。”老胖子挺有经验似的。

快十二点了,我穿好游泳衣和子烈一起下了水塘。他不游,只浮在水面上看我游。月光虽然皎洁,却有着一种隐隐的悲怆。只差一夜就农历十五了,它圆而未圆,有许多生命都停滞在这样的状态里,无法达到团圆美满的境地。我静静地浸在水里,雪白的皮肤裸露在月光之下。这一切很美,也很肃穆,我立刻觉得舒服多了。游着游着,子烈不禁渐渐停住,他在欣赏。不是每个男人都有机会欣赏这样的美女入浴图的。山静、林静、月光清朗、湖水潋滟、美人如画。我对他回眸一笑,子烈已经呆住了。

“你从来不做梦吗?”在水里我问他,他摇摇头。“我经常做梦,而且会做同一个梦。总梦见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拼命跑在野地里,老好像有一种可怕的东西在后面追赶。我跑在一片浓雾中,那雾浓得简直化不开,而且是血红色的。雾也是一种水,你晓得吧?我觉得自己就像跑在血水里一样。”

子烈真是有些陶醉了,他竟对我说:“西双版纳的雾不是红色的呀!”

“可我梦里的雾总是红色的!”

“你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不知道。但每隔上一段时间,总要做一回,仿佛有鬼催着似的。而且梦中的情景全一样。我总在跑,总在躲,却不晓得自己躲什么。有时,我真想把自己变成一个隐形人,这样就不必躲了。”

“芽……”他一边叫一边将我抱起来,搂在怀里。我像小孩一样,在他身上摇着。

“兰子,饥饿真可怕呀。”

“可不是嘛。刚刚吃完了一大碗狗肉,还没消化完呢,却又马上做起饥饿的梦来,自然是可怕的啦。”他嘲笑我。目光仍然很温柔,很亲切,好像非常理解似的。

“我一直都在跑,跑得心口都疼了,可就是不敢停下。我真怕呀!”

他一面捋着我潮湿的头发,一面说:“傻姑娘,不用怕,因为怕也没用。对这个世道不用怕,做梦的事情,就更不值得害怕了。你在你日常的生活里,如果安全惯了,好东西吃多了,就不会再做这种梦了。而你的安全,我是可以担保的呀。”

“那好吃的东西呢?”

“我也会尽全力来满足的。”

“你拿什么来满足?”

“倾一个寨子的力量,来满足一个小小的肚皮。我想,应该是不成问题吧?”

“可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

“因为我欠你的。我来云南,其实就是为了找你。现在千辛万苦找到了,当然得好好还呀。”

我猛的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子烈一点儿准备都没有,连呛了好几口水,我俩一块儿沉了下去。

世上许多事情离奇也罢,平常也罢,只要对当事人产生了不凡的影响,这事便有了几分戏剧性。雪儿,已深深地扎进了我的心里。上山干活儿没几天,我又发现了一桩秘密,子烈又多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不是知青,不是老工人,甚至不是少数民族,而是一头象,一头生活在原始森林里的小象。这象可能只有一两岁,和象群走失,并且受了重伤,被兰子救过,所以,才和兰子交上了朋友。

一天上山收玉米,女人摘,男人运。摘好摘,运却难。我们班那几天请假的人又特别多。实际上,真正能承担此项工作的,只有班长和兰子了。他们要把几千斤玉米从陡峭的山上,运回连队。除了一双肩膀和一副扁担外,任何工具都没有。正发愁呢,雪儿来了。猛一看见雪儿,我第一个冲动便是逃跑。可常识告诉我,真跑起来,我们谁也跑不过一头象。甭看它身子又大又笨,动作却极灵活,而且跑起来的速度极快。我听说过许多人象相争的故事。人象之争,失败的往往是人。一见雪儿来了,不但我吃惊,就连班长也很吃惊。虽说他是个老农垦了,却从没跟象打过交道。雪儿虽说只是头小象,长得却很健壮。鼻子来回乱甩,一对象牙还没长成,一身浅灰色的皮,在浅灰中夹杂着点点白斑,很像我们北方冬天的雪。为此,兰子叫它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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