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成立独立的专职机构。这次提出专职管理机构要将“管资产和管人、管事”融为一体,是一个重大突破。第二,注重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过去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行使出资人权利,分级管理,地方只能行使管理权。因此在前几年的国有股减持中,地方政府基本不积极。这一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注重了多方利益的调动,对中央政府的出资人权益界定为三个方面:涉及国计民生的国有资产、资源性资产、基础设施领域;其他的由地方行使出资人的权益。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表明产权问题是中国下一步推进经济改革的关键。以前我们提“公有制的多种表现形式”,现在又前进了一步,提出“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国有资产可以表现为社会保障、可以表现为基础设施等等,不一定非是国有企业。这对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非常有意义。可以预计,这一改革实施过程必将打破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的格局。
三、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十六大报告中关于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精神,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在产权上三级出资人职能的建立
报告明确提出要在中央和地方省市两级政府形成分别代表国家的三级出资人职能。从法律上看,出资人的职能包含重大人事任免权、重大决策权、资产处置权。显然,出资人的三项权力已十分接近所有权。建立国有资产体系将形成中央国有和地方国有的国有制格局,突破现有的国家所有权由中央一级所有的模式。我国的产权制度变革不仅要大力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完善现有国家所有制的组织形式,实现公有制内部的多元化,这将是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明确之后,实现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对接的又一重大突破。
在三级政府之间划分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属时,必须处理好以下两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发达省份和落后省份的产权比例平衡问题,在追求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时,兼顾公平;二是在推出三级出资人所有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时,中央掌握全国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这在改革初期是非常重要的。
(二)在事权管理上三结合制度的形成
十六大报告中明确要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上实现人权、事权、财权三结合,把分散、多头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为统一、归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是:企业工委管人,经贸委管事,财政部管财,人权、事权、财权并不统一,这在实际中就出现了所有者缺位导致的低效率,国有企业处于要么被管死,要么就失控,且无人负责的局面。三结合的目标就是要统一归口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之下,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三)在经营组织上三级架构的组建
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纵向看,我们需要在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部门和国有实体企业之间构造一个中间环节,这个环节事实上是连接政府国资部门和实体国有企业之间的资本纽带。它是从事价值形态的资本运营的资产经营公司,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从事国有资本运营和管理的国有独资控股公司。今后,在国有资产的运营中,国有实体企业从事产品经营和资产经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则代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从事国有资本的运营,它是未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要从事的是国有资本的经营,因此,把从事国有资本管理的虚拟经济和从事实体经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相连接,也充分体现了其在落实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虚拟经济和实体经营结合的使命。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标志着“国家所有、分级行使产权”的新体制,将取代中国已实行50多年的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模式,也标志着中国的国企改革开始步入“深水区”。因此,国家对这项改革采取谨慎的做法,将在法律的框架下推进改革。
第四节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战略
2002年2月25日江泽民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国际形势与世界贸易组织”专题研究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新的条件下扩大对外开放,必须更好地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同时并举、相互促进的开放战略,努力在‘走出去’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同年11月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这无疑为我国现阶段及今后的对外开放工作确立了新的坐标。把“引进来”与“走出去”相互结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远见卓识,这对于我们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的新形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引进来:对外开放的成功之举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坚持利用外资不动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践证明,吸收外资不仅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而且引进了一大批国外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增加了税收和外汇收入,扩大了就业,培养了人才。外商投资企业成为经济体系“亮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水平、加速技术创新以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推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吸收外资为纽带,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交流日益频繁。没有这些年积极有效合理地引进和利用外资,就不可能有开放型经济的今天。
据统计,截至2002年10月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7655个,合同外资金额8202.8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亿美元。稳定的政治环境、良好的经济运行、巨大的市场潜力以及质高价廉的劳动力优势,使全球500强有400多家来华落户,设立各类研发中心近400家,中国已连续9年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加入WTO后,外商投资更是高潮迭起。
从数据看,我们在“引进来”这条途径上已走得相当不错。但是,目前“引进来”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吸收外资规模的扩大和质量的提高,影响了外资对国内改革和发展的带动、关联效应。比如,外商投资产业政策调整的前瞻性和时效性不够,外商投资结构仍不尽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吸收外资领域和程度有待拓宽、加深,投资环境尤其是软环境建设还较滞后,市场经济秩序需要进一步治理等等。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这句话分量重、内涵深。下一步“引进来”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大力改善外商投资的政策法律环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特别是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期性;维护和完善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加入WTO的承诺,积极、稳妥、有序地扩大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和配套产业;积极引导更多跨国公司来华投资、设立地区总部、跨国采购中心以及面向亚太乃至全球的生产制造基地、研发基地等,借鉴国际上购并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中国经济体制特点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加紧完善和制定外商以购并方式投资的可操作性政策规定,把利用外资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外商到幅员辽阔、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地区投资。
二、走出去: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
十六大报告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参与经济全球化、拓展经济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是深化我国与发展中国家关系、实现共同发展的需要,是我国行使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需要,是促进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是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形成中国式跨国公司、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需要。我们必须抓紧时机,发挥比较优势,以积极的姿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转移,努力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中掌握主动,为国民经济开辟新的发展空间。“走出去”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大转变,有利于我们在变幻莫测的国际风云中保持平衡,掌握主动。中国需要走出去,中国有能力走出去,这是时代的必然选择。
“走出去”虽有风险,但前景广阔。近几年,一些有眼光的企业主动走向国外,如中石油、中石化、华源、海尔、康佳、中建、春兰等,已形成全球生产销售网络,并初具跨国公司雏形。实施“走出去”战略,正在成为培育和壮大中国式跨国公司的途径。过去我们仅有中化等家企业进入跨国公司500强,现在已有11家。不在国际市场经受风浪,不可能真正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2年9月底,我国累计投资设立各类境外企业6849家,双方协议投资总额达135.3亿美元,其中中方协议投资额91.3亿美元。目前境外投资已扩展到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重点逐渐从港澳、北美,转移到亚太、非洲、拉美等广大发展中国家。投资领域不断拓宽,涉及生产加工、贸易、资源开发、交通运输、承包劳务、农业及农产品综合开发、旅游餐饮及咨询等多个领域。对外承包工程业务遍及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大型项目增多,技术含量提高,2001年,我国境外投资项目中方平均投资额为252万美元,比上年提高了30%。一批国内高科技企业通过在海外设立公司,加紧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据统计,有39家中国企业进入世界最大国际承包商行列,11家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工程咨询设计商2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