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探春的判词,她的归宿是远嫁,这种结局在“金陵十二钗”中已经是最好的了。看看吧:黛玉泪尽而亡;宝钗得到的是一个没有爱情的婚姻,宝玉出家后独守空房;元春不能独得一个男子的爱而早夭;湘云早寡;妙玉被贼人劫持;迎春婚后仅一年便被丈夫迫害致死;惜春出家;王熙凤被休;巧姐被卖,得救后沦为农妇;李纨守寡多年,好不容易熬到儿子出息了,不久便死去;秦可卿自尽。而探春,虽然远嫁,不能经常与父母兄弟姐妹相见,却毕竟躲过了贾府抄没之祸,有一个相对较好的归宿。
探春远嫁,这在“判词”中很明确,人们对此并无争议;存在争议的问题是探春嫁给谁,因为有证据显示,《红楼梦》作者为她安排的结局虽是远嫁,却是王妃。
《红楼梦》第六十三回“群芳开夜宴”,探春抽的签是一枝杏花,那红字写着“瑶池仙品”四字,诗云:“日边红杏倚云栽。”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妃,大家恭贺一杯,共同饮一杯。”这绝不是《红楼梦》作者只是游戏,因为又专门借众人之口特别点明:“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所谓“必得”,就是一定可以得到;探春已是公侯家小姐,只有比公侯更高的门第,才可以称得上是“贵妃”;只有嫁到帝王家,才可以与“瑶池”、“日边”相联系。所以,这里预示着探春的结局是远嫁为贵妃。
贾家姊妹“四春”中,“三春争及初春景”,元春已是皇贵妃,探春不可能超过她;可是,在皇帝之下,还有亲王、郡王,探春成为某个亲王或郡王的妃,并不会超出元春的地位。
《红楼梦》第七十一回写贾府因老太太八旬之庆,请了若干皇亲国戚来。南安太妃来后要见贾家众小姐,贾母命将史湘云、薛宝钗、薛宝琴、林黛玉及探春叫出。南安太妃见到几个姑娘后都十分称赞,又是拉手,又是细看,还问几岁了。在这五个姑娘中,湘云、宝琴已是有人家的人了,黛玉、宝钗是不可能嫁给别人的。南安太妃此举是什么意思?书中没有说,但书中也从未说过南安郡王有无王妃的问题;有无可能成为南安郡王的王妃,书中也没有说。但在第七十七回,确有这么一句:“且又有官媒来求说探春等事。”
《红楼梦》第七十回的描写也很有猜测的必要。在这回里,探春作了半首《南柯子》,其中有“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这既可说是形容柳絮的分离,也可说是象征探春远嫁的分离,甚至可以说是象征大观园诸钗的命运像柳絮一样飘荡分离。由“东西南北”句说到探春的远嫁分离,让人联想到《红楼梦》书中几次出现的东西南北四王,即东平郡王、西宁郡王、南安郡王、北静郡王,这四王的封号拆开看是“东西南北平安宁静”。所隐喻的或许正是书中的主旨:东西南北,不平不安不宁不静。探春词中所提到的“东西南北各分离”,就有可能是因皇室内部矛盾冲突,各个郡王也只得远离避祸。如果其中某个郡王,比如说南安郡王,由“官媒”与探春已定姻缘,那么夫婿家的突然变故当然就只能是含悲远嫁了。
以上只能说是臆测,但也不能说毫无根据。可惜的是《红楼梦》原作者并未将书写完,因此对探春远嫁的具体情况只能推测、分析。后来的四十回续书,写探春远嫁海疆,与镇海总制周琼之子成婚。贾府遭变后以三姑奶奶的身份,“归宁探省”,“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鲜明”,看样子命运不错。虽然也是“远嫁”了,但与《红楼梦》原作关于探春悲剧命运的安排是不完全相符的。
王熙凤即“凤姐”,人称“凤辣子”,贾链之妻,王夫人内侄女,荣国府的当家奶奶,“金陵十二钗”之一。在《红楼梦》中,王熙凤是最主要的人物之一,全书有一半以上的回目写到凤姐其人。那么——王熙凤的结局符合原著构思吗?
在《红楼梦》第五回里,王熙凤判词的配画是:“一座冰山,上有一只雌凤。”形容她是即将倾塌的封建末世的女强人的意图是十分明显的。其判词为:
凡乌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一从二令三人木”,概括了王熙凤出嫁贾家后的遭际:“一从”是顺从贾府最高统治者贾母;“二令”是在贾府发号施令;“三人木”的“人木”合成一个“休”字,她最终是被休弃的。王熙风的娘家在金陵,被休后的她只有哭着 回去,下场更悲哀。
《红楼梦十二支曲》中的《聪明累》亦是说王熙凤的: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急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应该说,有关王熙凤的“判词”及配画和《聪明累》曲对她在《红楼梦》 故事情节中的作用及结局交代得十分明确;从《红楼梦》前八十回来看,王 熙凤确实是一个心机深细,敢作敢为,同时也是心狠手辣,机关算尽的角色。
《红楼梦》第十三回到第十六回,写王熙凤协管宁国府。作为封建社会缩影的宁国府,管理者的腐败无能,机器运转 不善,可以说是封建社会发展到末期的一个侧面。王熙风去 协理,引起的反响震动是不寻常的。总管来升召集管事人说: “如今请了西府里琏二奶奶管理内事,倘或他来支取东西,或是说话,我们须要比往日小心些。每日大家早来晚散,宁可辛苦这一个月,过后再歇着,不要把老脸丢了。那是个有名的烈货,脸酸心硬,一时恼了,不认人的。”看来,对王熙凤的为人及管理水平,宁国府的人是早就有所了解的。
王熙凤在正式受命之后,并没有马上就去宁府上任,而是觉得自己“须得先理出一个头绪来”,于是到一个安静环境,细细思考,归纳出宁府五大积弊:人口混杂,遗失东西;事无专执,临期推诿;需用过费,滥支冒领;任无大小,苦乐不均;家人豪纵,有脸者不服钤束,无脸者不求上进。她胸有成竹去上任,从清点人员,整顿纪律人手,亲自分派任务,职责分明,奖罚分明,短短三五天,成效就显示出来了。第十三回的煞尾联:“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这是对王熙凤才干的赞赏。
但是,王熙凤的才干,最突出的表现却是寻找一切机会为自己捞私利,只要有可捞的,即使大大损害整个家族的利益,她也在所不惜。协理宁国府,为改变原来的管理不善,王熙凤确实出了一番力气,算是发挥了她的才干。然而就在这次代摄宁府事务的过程中,当老尼静虚说到长安的一场婚姻纠纷,请她帮忙解决时,她毫不客气地要价三千两揽了下来。利用家族的社会关系,插手官场,结果是三千两白银落到她手,一对青年男女的小命也就被她活活送掉了。
《红楼梦》第十一回写王熙凤惩治贾瑞,第六十七回至第六十九回,写王熙凤治死尤二姐,入骨三分地写出了王熙凤的残忍狠毒和阴险奸诈,揭露了她玩弄权术的心机和手腕。按理说,在贾琏偷娶尤二姐事件中,王熙凤本来是个受损害者,值得同情。但是,王熙凤采取的费尽心机的步骤,审家童了解详情,买通衙门,巧设陷阱,以花言巧语哄骗尤二姐步步上钩,又借秋桐之手对尤二姐横加迫害,使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陷于极端痛苦境地的尤二姐只能吞金自尽。而表面上,人们所看到的却是王熙凤对尤二姐的“仁至义尽”,真是恶事做绝,还要好名尽得。
《红楼梦》第六十五回,小厮兴儿对王熙风有一大段绝妙的评论,其中有这么几句:“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 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这些话虽出自小厮之口,却堪称经典性的评论,是对王熙凤五辣俱全的形象性概括。
由于王熙凤事情做得太绝,连对她忠心耿耿的心腹、通房大丫头平儿有时都容不下;为害死尤二姐之事,贾琏恨得咬牙切齿,发誓要为尤二姐报仇。正如兴儿所说:“如今合家大小,除了老太太、太太两个人,没有不恨她的,只不过面子情儿怕她。”所以,王熙凤的结局应该是很悲惨的:机关算尽,众叛亲离,哭向金陵。
现在《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不是原作者所撰写的。在后四十回中,王熙凤虽有因重利放债致祸抱惭和家族败落心劳力拙等情节,但“掉包计”之献策和最后被冤魂缠绕而死等情节却同王熙凤的整个性格和命运实难衔接。
由于《红楼梦》原稿后半部分的遗失,对王熙凤如何结局已难以知晓,但从对王熙凤的判词、曲子以及“脂批”透露的细节看,绝对与现今流行的后四十回本大不相同。
《红楼梦》第五回的《红楼梦十二支曲》最后一首特别标明《收尾·飞鸟 各投林》,其中的“收尾”二字值得注意,此曲文字如下: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自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不用说,这段《红楼梦曲》既标明“收尾”,显然是要将《红楼梦》中在贾府抄没后的几种不同类型的主要人物的结局(决不仅限于“金陵十二钗”)归类说明。王熙凤因为是个“人见人爱,人见人恨”的太复杂角色,所以在此曲归纳的多种类型结局都可应验在她身上:她是“富贵”的,因而要“金银散尽”;她是“无情”的,因而要遭到“报应”;她有“欠命”,因而要“命已还”;“冤冤相报”与她有关;“痴迷”的贾瑞是为她“枉送了性命”……王熙凤把所有的人都得罪遍了,在贾母死后,王家亦败落,王熙凤失去靠山,被贾琏休了,在京师无法生存,只好悲切地回金陵去投奔已败落的娘家人,或许,未及回乡就悲惨地死去了。
由于原稿遗失,王熙凤应当如何结局只能分析和猜测,但结局很悲惨却是可以肯定的。